二手车质押全合同Word格式.docx
《二手车质押全合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手车质押全合同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借款利息为借款额按月%计算。
甲方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超五日未交综合费用(含利息以及相关服务费停车费等),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直接处置质押物。
质押车辆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由甲方一次性缴纳。
第四条:
甲方将质押物及相关物品(详见附件)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乙方可以将质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
甲方对乙方上述行为予以承认。
第五条:
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的,按价值赔偿或者恢复原状;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的,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
如甲方不能按时偿还,乙方按照借款总额的2%/天收取违约金。
(以实际违约天数计算)
若违约超过5日,乙方可以直接处置质押物。
乙方处置质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等,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
甲方承诺声明: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的,甲方无条件、无偿配合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质押物的保管
1.质押物由乙方占有、使用、保管。
在质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
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将与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完税证明(原件)、保险单据(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资料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质押物的处置
1.质押期间甲方对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行为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乙方可以变卖质押物以挽回损失。
第九条质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甲方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甲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甲方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甲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十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相关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借条
借款人因目前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今向借到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借款人:
收条
今收到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居间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就事宜,委托甲方为该项目(或事宜)寻找、介绍所需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出资方。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从本协议签字之日起30天。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本项目;
不得退出与甲方的合作。
第三条 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出示合法、真实有效的的证明文件。
(具体参照乙方客户资料核查表的内容)
2.乙方对委托甲方寻求资金的项目(或事宜)以及所提交资料应当是合法的真实有效;
如因乙方所提供材料存在隐瞒不报、欺诈、恶意等,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材料、补交材料,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4.甲方对乙方及出资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公示的除外。
5.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
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期内,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乙方的居间人,并向第三方介绍乙方的相关情况。
2.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并为乙方与相关出资方当事人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甲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乙方的利益。
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对乙方所需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并对乙方所提交资料不负保证责任。
第五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甲方完成乙方委托事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出借方出借额的%作为甲方服务酬金。
2.甲方未能实现乙方委托事项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支付服务酬金;
但乙方应支付甲方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不用退还。
必要费用是指:
。
3.居间服务酬金,依据本协议第六条委托事项终止时,在事项终止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网银转账(网银以甲方实际提供账户为准)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乙方所委托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
乙方与出资方签订合同但资金未到达乙方指定账户、或出资方出具放款通知书的、或者出资方与乙方签署出资意向书的,均视为乙方委托事项的完成。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本合同: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2、3、5款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与目标出资方私下签约的,甲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居间报酬,并主张居间报酬20%的违约金。
4.乙方未如约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可依据居间报酬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
年月日年月日
代办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
第一条委托人将其所有的牌汽车(型号为,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
)质押给债权人。
委托人委托并授权受托人办理如下事宜:
1.代为办理上述车辆质押借款事宜,确定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并签订买卖及质押借款合同;
2.代办车辆所有权的核验手续;
3.协助办理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关手续的变更;
4.其他与上述车辆出售、质押及还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第二条受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行为,本人均予以承认,并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条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第四条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1年。
委托人:
年
月
日
二手车买卖合同
卖方:
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_______;
车牌号码:
_______;
厂牌型号:
_______。
2、车辆具体资料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质量
车辆质量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元),过户手续费由买方承担。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车辆价款实际交付卖方。
第四条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付车辆之后办理产权转移之前,发生事故的责任由车辆实际控制一方承担。
第五条车辆的过户及交付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车辆价款实际交付买方,并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买方。
卖方及时配合为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风险的承担
1、交付车辆之后办理产权转移之前,发生事故的责任由车辆实际控制一方承担。
2、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车辆实际控制一方承担;
但不影响另一方履行债务。
第七条检验期间
双方约定检验的期间为车辆转移交付当日。
在约定的期间内,若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车辆质量合格符合约定。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妨碍的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适当证据。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及行使
1、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征得对方的同意,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情势变更的约定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国家的政策调控等引起的继续履行合同会使得双方显失公平的,双方应该协议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延付支付车辆价款的,卖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并要求买方归还车辆以及相应资料原件。
买方在此期间使用车辆的,应当支付一定的车辆使用费。
2、买方如不按交车期限收车或拒收车辆的,亦应按偿付车款总值10%的违约金。
任意一方如提出变动交车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责任。
3、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