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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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升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基本思路,全县继续深入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全年完成各类培训14116人,完成年度计划数的110.28%。

其中,农业专业技能培训3157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6.3%;

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9227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2.5%;

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834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66.8%;

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89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12.3%。

培训后转移就业8245人,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89.4%。

确定县技工学校、县职业高中、县培民中学、县就业管理处等8家培训机构具体实施千人就业帮扶工程,全年实现转移就业1156人,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6%。

通过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流程,百名大学生就业工程顺利开展,全年完成52名公务员、6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和62名村居社区工作人员、20名卫生技术人员聘用工作。

2、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推进。

根据浙政发〔2007〕21号精神,完成城镇“零就业家庭”试点选取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状况调查。

完成北城、大深洋、东城、飞龙、桂花亭、南城、砂堤、西城、新北等9个城关社区“零就业家庭”调查,共有城镇“零就业”家庭183户514人,其中夫妻双失业家庭157户,单亲家庭26户,男性296人,“4050”人员287人,16-25岁人员23人,高校毕业生12人。

同时,我们还完成了全县6149户农村低保户家庭状况、技能特长、培训意向、就业愿望、就业去向等情况摸底。

对原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其他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失业6个月以上的有扶养义务的单亲家庭、夫妻双失业的失业人员等对象都列入再就业政策优惠政策范围,共为89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并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达21人次。

对8家吸纳179名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进行社会保险补贴,支出补贴14.32万元;

为企业下岗失业特困人员进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80人,支出补贴6.4万元,再就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推动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和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作用。

从18年5月1日起失业救济金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97元,失业保险的功能、作用和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3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114%;

完成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57人,完成下达指标111%,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13人,完成下达指标113%。

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内。

3、劳动技能培训不断重视。

18年以来,我县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

按照“隶属不变、多块牌子、一套班子、人事财务统一管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要求,顺利完成新组建**县职业教育中心工作。

局下属县技工学校与其他三所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实现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县技工学校牌子保留),我县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

今年以来,我们依托县技工学校作为劳动技能培训的主基地作用,职业技能培训日益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全年通过举办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打火机制笔装配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形式,重点突出开展来料加工业和种养殖业的培训,较好地促进有效就业和灵活就业,实现农民和失业人员创收增收。

全年完成再就业培训12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3%,其中创业培训30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50%。

开展技能考核鉴定1069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06.9%,培养高技能人才59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18%,其中培养新技师9人,完成下达任务的90%。

二、深入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强化

1、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深入开展。

18年,是劳动保障立法年,全国全国人大常务会十届第二十八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两法)等重要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同时于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两法的公布实施,对于扩大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劳动关系全面协调发展,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

为加大两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局里及时成立宣传贯彻实施两法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通过动员会、培训班等形式,及时组织县、乡劳动保障业务骨干和有关企业参加省市县各级培训。

结合县政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机,及时清理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修订公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确定12月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月,通过在00网、“00人才网”、00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宣传网页,在县文化广场、乡镇集中片区以及重点企业和劳动用工密集企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全面依法推进普法工作。

共发放宣传资料800册,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

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现场咨询活动2期,为650多人次提供政策咨询。

开设两法培训班1期,共有110位企业业主和乡镇劳动保障员参加培训,较好地营造了劳动保障法制普法执法良好氛围。

2、劳动用工管理不断加强。

全面加强了劳动合同的备案工作,加强了对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了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的不合法或不适当的条款,较好保护了他们的权益。

全年共通过劳动事务代理形式代理供电、邮政、电信等系统职工221名。

办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84家1517份,其中企业单位1492份,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45份。

办理企业新招人员1人,企业人员调动2人。

3、劳动仲裁不断规范。

按照重源头、重基层、重调解、重执行的方针,我县劳动仲裁工作始终坚持“及时、公正、准确”办事原则,通过内部挖潜、灵活办案等有效途径,努力克服人手不足问题,及时妥善地处理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较好化解了劳资双方的许多矛盾。

全年共接收劳动仲裁申诉案件7起,不予受理6起,庭外调解1起。

三、加大查处力度,劳动者合法权利进一步保障

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全面完成。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从18年3月份开始着手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7月份完成全县各有关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上报。

共检查了用人单位369家(其中:

国有30家、集体51家、私营177家、有限责任93家、股份有限5家、股份合作12家、其他1家)。

涉及工人17809人,补签(续签)劳动合同668人,签玎(续签)集体合同36家。

2、非法用工专项检查深入开展。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县及时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和工会等12个部门为成员。

并及时制定出台《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以乡村小砖窑、矿山及其加工企业、建筑、交通建设业、竹木加工业、餐饮、美容美发服务业和小作坊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场所)为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为专项检查重点。

从7月份全县铺开以来,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全面加强了对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为确保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县里还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分行业分片区进行拉网式检查。

共排查346个村858家用人单位,其中:

乡村小砖窑125条,矿山及其加工业151家(处),建筑、交通建设业13家(交通建设未查),竹木加工、餐饮、美容美发服务业和小作坊等劳动密集型企业561家(竹木加工90家,餐饮162家、美容美发服务业其它小作坊等劳动密集型企业269家),其中:

证照齐全517家,证照不全的285家,涉及农民4413人,违法案件209件,其中:

劳动违法案件301件,职业卫生案件99件,安全生产案件52件,治安管理27件。

对187家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督查,发现证照不全企业89家,涉及到有毒有害的项目未进行健康体检的企业4家,责令有关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08份,补办社会保险607人,为1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26万元。

3、日常监察管理逐步规范。

结合开展“春雨”、“春雷”、“春苗”等专项行动,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管理逐步规范。

日常巡查用人单位531家,出动车辆和人员达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50多份,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3件。

共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来电来访456人次,共受理各类劳资纠纷案件27起,其中:

立案处理案件9件(欠薪案件7起、押金2起)、行政处罚案件4起(欠薪案件1起、童工3起)、接访时直接处理的8件、正在调查处理案件6起(欠薪案件4起、童工2起),涉及民工643人,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39.9万元,行政处罚罚金25000元,清退押金39020元,涉及132人。

四、完善制度建设,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1、社保扩面取得新突破。

18年,市里下达我县工伤保险新增10000人的任务。

为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顺利推进,县里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工伤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伤保险推进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一是及时完成了《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县工伤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等各项政策文稿的前期调研,并于5月份由县政府发文实施。

二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地税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期间,我们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企业、基层,并通过动员会、宣传车、新闻媒体和张贴宣传标语、开设宣传栏等形式,先后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免费发放《工伤保险宣传手册》5000多册、通告2000多张,积极营造推进社保扩面了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联系沟通,与地税等部门组成4个工伤保险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县各重点乡镇、企业进行现场办公,积极督促各有关企业、用人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申报。

专项督查期间,我们还联合地税、工商、卫生、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门,对县城区内所有的餐饮、娱乐等特殊行业进行集中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工伤保险不留死角。

联合执法期间,我们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的单位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工伤保险费一律由地税部门先按工资总额征收,再由企业申报参保人员名单办法实行强制参保办法,较好地保证了我县工伤保险扩面任务的顺利推进。

以推进工伤保险为龙头,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其他各项社保扩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

据统计,全年共新增企业养老保险80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0.88%;

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02人,完成下达任务的90.07%;

新增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3000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00%;

新增工伤保险7512人,完成下达任务数的75.12%;

新增失业保险参保342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14%。

2、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养老保险政策与全省有效衔接,及时出台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并规定从2006年5月1日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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