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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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主要监控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课程与教材建设,招生与就业等方面是否符合社会需要,是否符合学校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第八条对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的监控

作为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升计划的一部分,对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的监控将质量监控延伸至教师走上讲台之前;

同时配合督导“多对一”的教学技能辅导、微课教学演练与教学咨询服务,帮助新进教师尽快适应新的岗位。

第九条对课堂教学及考试环节的监控

课堂教学环节主要监控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教材配备与使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

考试环节主要监控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评定与登录、试卷分析、试卷归档,以及考试组织与管理等方面。

第十条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

主要监控学校实验室的开发与建设、实验室管理、实验开出率、实验课的教学效果,以及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主要监控选题与开题、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与归档,以及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等方面。

第十一条对学生学习的监控

主要监控学生的学习状态、学风、学习感受及效果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教学管理的监控

主要监控教学管理是否规范、有序、高效。

第四章教学质量监控方式与手段

第十三条教学质量监控采用集中监控与日常监控相结合、传统监控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方式,监控手段包括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自我评估、对毕业生、在校生、教师、用人单位开展问卷调查等。

集中监控包括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开学第一周教学运行各项工作到位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期末考试环节检查。

日常监控由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学生教学信息员,以及院级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对全校和院(部)的教学组织、教学过程、教学纪律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四条教学检查

1.平时随机抽查

以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检查为辅,主要包括:

教师到课、教师教案等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调停课后的补课、教研室活动、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情况以及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

2.定期检查

(1)开学前三天检查。

检查教学任务的落实和任课教师的安排;

教师备课和教学日历的准备;

教材、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包括网络课程资源)的准备;

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其相关设备的准备;

多媒体课件、实验教学软件的准备;

校历、学生名单等教学管理资料的准备;

学生选课、重修、补考的落实;

上学期的成绩登录、成绩报告、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2)开学第一周检查。

检查课表执行、教师到课、学生到课、教学设施使用、助教落实,以及各项教学活动的到位情况等。

(3)期中教学检查。

学期第9-12周检查教师师德情况、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执行进度、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答疑、教材的使用、听课制度的执行、期中考试安排、实践教学与毕业论文、学生的学习、教研室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提出的问题向各有关部门征集答复意见在网上进行公示。

组织领导和管理人员听课、同行听课、督导专家听课,全面检查课堂教学状况,反馈信息,及时解决问题。

结合期中检查,定期开展课程考核管理专项检查。

检查课程考核方式、平时成绩评定、期末试卷命题和成绩评定、试卷审核及档案管理。

(4)期末教学检查。

学期后三周检查期末考试安排、考试试卷准备、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的检查、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的完成情况、学生评教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情况、教材的选用与评价情况、各教研室和教学单位的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各种文件和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等。

3.专项检查。

检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培养、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验教学、教研室工作、教学单位的工作状态、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

专项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定期教学检查进行。

第十五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1.过程性学生评价

学生评教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完成,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既有主观题也有客观题。

期末评价时会考量教师对期中评教学生提出问题的改进情况。

2.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学期为单位,以同行教师听课的形式完成。

同行评价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每位教师均应听同行教师的课,且应注意交流。

3.专家评价

专家评价采用听课的方式进行,由教务处和督导专家组共同安排。

听课可采取现场听课或者远程听课两种方式。

专家评价表在学期内分批次交教务处。

专家听课后,应对被听教师进行指导。

4.领导听课

校、院(部)领导按照《北京工商大学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随机或按照教务处安排深入课堂听课。

5.评价结果

凡通过网上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评价的各类数据和开放式问卷信息,由评价系统统一进行处理和汇总。

评价结果定期公布,校、院(部)领导及教师本人可登录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在规定权限内查询。

教师如对评价结果有疑义,可经所在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复核申请。

6.评价要求

各院(部)评价前必须组织全体教师及学生进行学习宣传,统一认识,明确目的。

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对评价中不遵守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质量监控

1.督导专家现场指导新进教师录制微课

组织新入职教师在录播教室开展微课教学演练。

针对新老师的专业,安排2至3位校级督导现场看课,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面对面反馈意见和建议,帮助新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远程听课

校级督导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听课,听课重点为新进教师和学评教结果不理想的教师,督导课堂教学。

第十七条数据监测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以学年为单位采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通过数据的统计、分析,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

2.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定期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问卷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毕业生、教师、在校生、用人单位进行调查,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十八条自我评估

按照北京市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校内专业评估,促进专业建设,突出专业发展特色。

第五章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与调控

第十九条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学校任何师生员工反映并经过调查确认的问题,教务处以教学例会、情况通报、督导谈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反馈信息,责令有关部门及个人限期改进。

第二十条针对定期或专项教学检查情况,发布《督导简报》,分析问题,提出客观可行的建议,要求相关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教学检查结果将成为教学单位、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评选教育教学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学生评教的结果于每学期开学初通过网络向校、院两级领导及被评教师反馈。

对于问题较严重的教师,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将安排督导专家进行复听和帮促。

第二十二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分数是教师考核、评奖、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三条利用大数据的技术,将各个教学平台的数据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形成报告,用来指导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改进工作,同时作为学校决策的依据和参考。

 

附件:

1.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2.北京工商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3.学评教评价指标

4.北京工商大学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5.北京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20日

主题词:

质量监控

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2017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改进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学院(部)两级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本科教学督导在深化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开展本科教学的实践,特制定《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修订)》。

第二章 

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性质和组织

第二条 

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和调研、咨询。

第三条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行学校和学院(部)两级本科教学督导体制。

学校设本科教学督导专家工作委员会和督导专家咨询委员会,学院(部)设本科教学督导组。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是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专家咨询性机构,在主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对全校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调研、咨询、评估、指导。

学院(部)本科教学督导组在教务处指导和学院(部)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经常性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第四条 

教务处对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的督导工作负有指导责任,并负责对全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协调,定期主持召开校与学院(部)本科教学督导负责人联席会或全校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研讨会。

教务处应指定院、处负责人作为与本科教学督导的专门联系人,指定具体的联系单位协助处理有关工作。

本科教学督导要紧密配合教务处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和沟通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动态信息。

第五条 

各学院(部)领导特别是主管本科教学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教学工作内容,对本科教学督导员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反馈信息。

学院(部)教学秘书为所在学院(部)的本科教学督导组的联系人。

第三章 

本科教学督导成员的组成和聘任

第六条 

本科教学督导成员由热心教学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管理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德高望重的专家教授和管理人员组成。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成员由学校聘请。

每届校教学督导成员人数控制在25人左右。

学院(部)本科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由学院(部)聘请。

第七条 

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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