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教案资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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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本表(含附件)报审批机关一式三份(需转报的一式五份),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送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退举办者。
表一:
学校申办报告
关于×
×
学校的申办报告
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
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
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
形式:
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
全国、山东省、威海市、市区;
对象:
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
(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申办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2、
注:
此表可续,正文三号字。
表二:
举办者(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出资数额
单位法人
联系电话
法人资格证名称与编号
(法人资格证复印件粘贴处)
举办者(公民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1、
2、
个人工作简历
何年月到何年月
何单位
任(兼)何职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粘贴处)
举办者二人以上者,复填表二;
申办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表三:
拟办学校资金、资产情况
学校注册资金总额
万元
学校计划投资总额
资产来源说明
学校现有资产总额
校园校舍
校园占地面积(m2)
土地使用权人
校舍建筑面积(m2)
其中
自有面积
产权人
租借面积
教室
㎡
共个
多媒体教室
办公室
实验室
图书室
宿舍
共间
餐厅
运动场
m
足球场个、篮球场个
其他设施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此表后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以及学校土地证、校舍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A4纸)。
表四:
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是。
(学校名称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学校名称要反映本单位办学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学校。
民办学校应冠以本区域名称。
民办学校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审批和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学校名称)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
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及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是。
根据办学条件,确定招生数量。
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
办学形式指普通全日制教育、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第五条学校办学地址邮编。
办学场所地址是邮编。
(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的具体位置)
第六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
和登记管理机关×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
元;
出资者:
,金额:
。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额)
第十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是。
(必须具体明确,指明学校从事的具体教育教学业务)
本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其成员由人组成。
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如何产生应在章程中载明;
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在章程中应载明那些事项应当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其中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学校设校长。
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九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可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经费来源:
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必须载明:
资产具体数额;
来源及性质是指举办者投入及捐赠、国家资助)。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万元;
(二)政府资助万元;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捐赠万元;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