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工程管理精装修工程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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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准后的精装修工程策划书城市(项目)公司组织学习、培训、交底,落实执行。
2、施工图交底、会审
(1)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要求合作方提前审图。
城市(项目)公司设计、工程、成本等部门同步进行审图、叠图。
(2)开工前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3)具体操作依照设计管理制度《施工图交底会审流程》的要求执行。
(4)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
(1)施工单位将内部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报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未收集、审核方案,方案不全,审核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城市(项目)公司总经理处于200—500元处罚。
(2)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重点应对工程的现场布置、施工部署、质量保证措施和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进行审查。
(3)重大技术方案应上报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4)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4、样板打造和工地开放
(1)施工单位进场后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抓紧推进工序样板和交房样板的打造。
(2)交房样板施工过程中纳入城市(项目)公司总经理周检范围,设计、销售部门进行确认。
(3)样板打造完成后城市(项目)公司工程、设计、销售部门进行验收。
(4)验收通过后及时组织工地开放活动。
5、乙供材验收
(1)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采购前申报材料样板,经甲方认定后再进行采购。
(2)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会同招采部门建立样品库。
(3)施工单位按样板采购,到货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组织对照样板验收。
(4)需检测的取样见证送检。
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必须立即退场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填写《材料验收表单》。
6、样板引路
(1)施工单位各工序在大面积开工前必须先施工工序样板。
(2)施工工序样板应按照设计、施工方案、验收要求组织有经验的施工人员精心施工。
(3)样板施工及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班组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4)施工样板经监理、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5)填写《样板确认表》。
7、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采用巡视、平行检验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控制。
(2)施工单位按照三检制的要求加强质量自控。
(3)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
(4)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加强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6)填写《关键工序检查表》。
8、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城市(项目)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质监站进行竣工验收,具体操作依照《竣工验收管理流程》的要求执行。
(3)验收通过后附验收备案表报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进行竣工复验。
(4)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逐户逐条记录,及时返工整改。
(5)填写《竣工验收分户记录表》、《竣工验收记录汇总表》、《总部竣工验收申请表》。
9、交付
(1)交付前一个月城市(项目)公司组织末次工地开放,对业主提出的事项进行完善。
(2)交付时城市(项目)公司组织专人陪同业主看房收房,办理手续。
(3)交付过程中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即时进行维修。
(4)《业主房屋验收表》。
3管理权限
1、工程策划书编写由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发起,计划、招采、成本等部门配合,工程副总(总监)审核,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发起,监理单位、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工程副总(总监)审批,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检查。
3、土建交接验收由土建总包发起,精装、监理单位配合,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督。
4、样板房施工、确认由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发起,设计、成本、销售等部门配合,城市(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检查、考核。
5、分部分项验收由施工单位发起,监理单位验收,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复验,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考核。
6、竣工验收由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发起,监理单位、精装施工单位、销售部、设计部参加,城市(项目)公司工程副总(总监)或总经理复验,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检查、考核。
4管理要求
1、土建总包与精装修总包单位交接验收
(1)精装修单位进场时,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组织土建总包向精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房屋中间移交验收,对土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2)土建交接验收为全数检查验收,逐户进行,形成一户一表(《土建工程移交验收记录表》),土建总包、精装修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留存,并报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存档.
(3)精装修单位进场前土建总、分包单位应完成外墙门窗的淋水试验、卫生间和阳台的盛水试验和门窗、栏杆等的成品保护。
(4)土建交接验收发现的质量缺陷问题由总包或责任单位负责限期整改完成,如责任单位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整改完成则由精装修单位整改返工,整改费用和违约责任由责任单位承担。
(5)土建交接验收的重点是验收建筑轴线标高、门洞口尺寸、外墙门窗渗漏、给水及采暖管道试压、排
水管道通畅、厨卫防水施工质量和墙面地面质量和建筑成品保护情况。
2、精装修单位进场前土建总包应完成外墙门窗的淋水试验、卫生间和阳台的盛水试验和入户门、栏杆和外墙窗成品保护。
3、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在精装修工程开工前一周应联合设计部、设计公司向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图纸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除此之外,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还应组织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下个月施工内容组织图纸会审。
4、样板房制作和工地开放
(1)精装修单位进场后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应指定工序样板和交房样板的打造位置和制作要求,原则上工序样板应在土建交接验收后十天内制作完成,交房样板应在一个月内打造完成。
(2)工序样板制作完成后报监理单位和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单位组织专业施工班组学习样板,按照工序样板的制作工艺和质量标准展开大面积施工。
(3)交房样板打造要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施工过程中城市(项目)公司公司应加强周检和周双检;
交房样板打造完成后由城市(项目)公司总经理带领设计、工程、成本和营销等部门验收,确保与装修设计及售房合同、售房宣传一致。
(4)工序样板和交房样板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进行展示和开放。
首次开放时间由销售部提出需求,工程、客服配合进行。
末次开放在交房前一个月进行,由工程、客服、物业部门分工负责,开放活动中注意收集业主和客户意见,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和完善。
5、进场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
(1)装修材料应由设计、招采、成本、工程等部门根据使用要求、装修设计、成本目标等确定。
在此前提下由设计师确定饰面材料的具体品种、规格、色泽等要求,在材料样板上由设计师签字确认。
(2)城市(项目)公司必须设立精装修材料样板间,将确认的材料样板封样留存。
材料样板由专人管理,用于比对进场材料是否满足设计效果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3)材料采购时必须向采购方明确品种、规格、质量等各项要求;
明确装饰性材料必须按材料样板进行采购,进场时对板验收。
材料采购量要结合工程实际需要、现场管理水平、后期维修余量综合确定。
(4)装修材料特别是甲供材的采购应列入装修工程综合计划,及时提供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进场时间、批次等信息,由物资部门按计划采购并组织进场。
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加强与招采部门的配合,跟踪材料采购供应进度和状况,
(5)甲供材材料进场时,城市(项目)公司招采部联合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乙供材进场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6)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合格证、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并存档,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国家有关防火和环保的要求。
(7)所有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有封样的材料必须对照封样验收。
主要质量验收检查内容:
型号、产地、批号、数量、质量等级、完好情况等。
(8)甲供材应按公司规定及时办理移交或出入库手续,工程结束应同时清理回收。
(9)所有精装修材料进场必须经现场工程师、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并签署材料验收单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清退出场。
(10)凡未按验收流程、验收规定对甲、乙供材进行验收;
应对板验收未对照样板验收;
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材料进入现场施工的;
不合格材料未清退出场的;
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6、精装修的工程管理
(1)城市(项目)公司要严把质量管理关,工序施工具体按照《精装修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序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国家规范、双方确认的验收标准。
(2)城市(项目)公司主管工程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查,监理人员每天至少巡查二次,重要工序必须实行旁站监督,并做好相应记录。
发现问题应拍照留存,及时张贴到缺陷位置附近,同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要督促装修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施工质量三检制。
在充分发挥监理的任用的同时对监理加强管理和监督。
(4)装修施工中监理人员、主管工程师应加强巡视、平行检验,尽早发现施工中的问题并整改。
精装修工程应特别重视对观感质量、成品保护的检查、验收和管理,精装修工程质量按照公司《实测实量管理制度》、《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制度》从严掌握,认真执行。
(5)所有精装修工序完成后都应按照公司成品保护制度做好成品保护和防护。
7、精装修验收管理
(1)精装修工程施工完成后,精装修单位应联合分包单位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申请甲方进行竣工预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由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再次进行验收。
(2)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市(项目)公司工程副总(总监)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备案完成后申请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竣工验收。
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竣工验收中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城市(项目)公司应迅速组织维修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资料报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3)交房前一个月由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接验收。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善。
(4)竣工交付时户均缺陷数为1.2条,城市(项目)公司可制订管理细则和目标责任制,对城市(项目)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奖罚。
(5)城市(项目)公司要做好材料、部件的备品工作,建立专门台帐,明确专人负责,需要维修更换时不得出现无备品材料、部件情况。
保修期结束后可将备用材料和帐目在办理好交接手续后移交给物业公司。
(6)竣工交付后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和报修问题城市(项目)公司工程部必须及时联系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维修不及时的,按保修书的约定可组织第三方维修,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
5进度管理
1、城市(项目)公司为精装修施工进度管理责任主体,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部负有辅导、监督、检查、考核责任。
2、精装修工程开工两周前,城市(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