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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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Word格式.docx

4、从上级部门申请的救助金;

5、社会人员的资助。

二基金使用范围

基金使用范围限于本公司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在岗职工个人及家庭。

三基金使用原则

(一)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原则。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三)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为爱心基金开设专用账户,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四)坚持同一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一致的原则。

四求助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和救助金的标准,根据职工家庭实际困难确定,主要救助对象为特别困难的职工和职工家庭。

具体为:

1、因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成员人均实际收入明显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原则上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2、因职工个人和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本年度累计自负医疗费或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的,原则上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5000元;

连续三年累计自负医疗费或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原则上给予一次性救助5000---10000元。

3、职工子女考入全日制大专以上学校,因家庭特别困难不能供给正常就读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部分学费的资助,以帮助其完成本科及以下学业。

职工子女考入211工程院校的,给予一次性助学奖励5000元。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为公司负伤、致残职工或工亡家属,如遇特殊困难的,在同等情况下将给予优先考虑。

5、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员工按此标准执行,四星级员工在标准上加500元,5星级员工在标准上加1000元。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原则上不予救助:

1、个人申请补助金额超出本办法审批权限范围的;

2、享受补助的职工,原则上在半年内不得连续申请困难补助;

3、拥有机动交通车辆(农用四轮及以上货车、轿车等);

4、家中饲养昂贵宠物的;

5、三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饰现有住房的;

6、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择校就读、在私立学校或其他高收费学校就读的;

7、因斗殴、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8、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居民生活水平的;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本待遇。

职工因事故、违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处分、停职、下岗等造成工资标准降低的不享受本待遇;

10、使用汽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饮用纯净水、矿泉水等家庭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11、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2、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拒绝或者不配合最低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3、未履行低保对象所承担的义务而被取消低保资格未满半年的;

14、其它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内情况之一的。

五生活困难补助程序

职工提出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原则上在每年度的12月15日之前提出。

(一)审批流程:

1.确实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职工或职工家庭,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本部门负责人(所在班组及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审核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办公室。

同时如实详细填写《困难职工救助审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需救助的证件及单据;

2.由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小组(工会)负责对申请困难救助职工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摸底详细调查,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并将对其调查情况及救助意见报救助对象及救助数额拟定小组;

3.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小组的审查情况,由救助对象及救助数额拟定小组拟定出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

4.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全体成员对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进行审议,并对其进行无记名投票,通过率达100%,方可通过;

5.由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根据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审批后,对通过的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进行张榜公示三天以上,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救助;

6.对采取虚报、欺骗、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取消救助资格,追回救助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员50%以上罚款、通报批评等严肃处理。

7.凡享受困难补助人员,各车间要定期在车间板报张榜公布。

(二)申请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困难职工救助审查审批表(注明困难补助种类)。

2、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的,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家庭或成员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提供)。

(2)申请本人或直系亲属病故生活困难补助的,由人教部门提供报备材料或职工请假处理丧事的请假单证明。

(3)申请职工家庭发生灾害或财物被盗困难补助的,提交:

消防部门、公安报案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财产损失评估报告。

(4)申请职工或直系属患病住院治疗生活困难补助的,提交:

《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医院疾病证明;

临床病历;

住院结算清单复印件;

保险、医保结算清单复印件。

(5)申请职工意外伤害生活困难补助的,提交:

发生意外伤害相关情况说明、医院疾病证明、住院结算清单、保险、医保结算清单复印件等。

(6)申请子女助学补助的,提交:

学校证明。

(7)申请子女重点大学补助的,提交:

《入学通知书》及人教部门证明。

六资金管理

1、所有捐款将逐笔进行登记、存档,累计捐助3000元以上的,颁发“爱心救助”荣誉证书,并在公司进行公告;

2、捐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爱心救助基金审计办公室的审计和监督;

4、每年对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向捐助者进行一次公告

七几点说明:

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

家庭所有成员的各种经济收入总和的平均数,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津贴、赡养费、抚养费及其他劳动收入。

2、家庭成员是指:

配偶;

未婚子女;

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

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供养对象。

3、家庭成员中年满18周岁(全日制学校学生除外)至60周岁(女性55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不自食其力的,计算人均收入时应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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