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Word文件下载.docx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Word文件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计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催促检查落实。
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办事处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本地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办法和目标考查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催促办事处有关部门、村居(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常常性的安全检查,催促整改事故隐患。
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催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4.成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按相关规定及时搜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按期报告执法情形;
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催促督办;
在检查中发觉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惩罚权的部门进行惩罚,受理惩罚的部门应将惩罚情形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6.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7.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催促检查各项办法落实情形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同意培训、持证上岗上情形进行检查。
9.指导管理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0.完成办事处党委、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执法监察中队中队长职位职责
1.全面负责、组织落实监察中队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依法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负责监察中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5.承担市局、监察大队授权与交办的其他事宜。
执法监察中队副中队长职位职责
1.协助负责、组织落实监察中队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监察中队行政事务后勤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中队长的参谋与助手。
3.认真贯彻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协助中队长工作,负责承先启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5.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装订立卷等工作。
7.组织落实中队内的安全捍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8.献计献策尽力为职工谋利益。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中队监察人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工作职责对全市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形进行监督和检查,制止各类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3.及时向队长报告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4.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经验,及时反映安全生产监察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5.负责反馈监察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监察执行有关信息和建议及信息资料的搜集、汇总、传递。
6.负责队内报表、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搜集、汇总上报。
7.负责队内日常性事务工作。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中队档案员职位职责
1.负责做好文件收发、记录、案件立卷收档工作,监督指导和协助各科室人员做好基础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尽力使档案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
2.负责制定中队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做好各类文件或案件的搜集、编制和保管工作。
4.忠于职守、自觉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刻苦钻研业务、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各类档案的机密和安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传播政治传言、小道消息和散布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不一致或损害党和政府威信的言论。
2.不准弄小集体,挑拨同事关系,破坏大队团结,影响全局整体形象。
3.不准说粗话、脏话,言行举止要文明。
4.不准工作期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
5.不准参加影响执行公事的宴请、索要和低价购买其产品。
6.不准要求同意检查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
7.不准泄露同意检查单位的案情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8.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在生产经营单位吃、拿、卡、要、报。
9.不准以公事名义擅自执法、徇私舞弊、公事私办。
10.不准利用职权之便干扰市场,对举报案件人员冲击报复。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大体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贵的道德品质。
2.具有较全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理水平。
3.具有较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术。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7.具有较强的体质和环境适应能力。
8.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禁酒令”
1.严禁工作时刻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值班和执行公事时饮酒;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酒后执行公事;
4.严禁正常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
5.严禁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饮酒;
6.严禁在被执法单位和案件处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饮酒。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仪表风纪管理规范
1.安全生产监察员着装要统一规范,必需按规定穿着统一制发的成套服装,正确佩带肩徽、胸徽、胸号等标志。
2.服装要整洁适体,标志要完整清新。
着装时要扣好衣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3.着春秋装,必需着统一配发的衬衣,着长、短袖夏装时一概外扎腰。
冬、夏、春秋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4.执法检查时必需严格依照规定着装整齐,佩带标志,维持仪表端庄、服装整洁。
5.不准纹身,男队员不准留长发、蓄胡须,女队员不准浓装艳抹、穿高跟鞋。
着装时不准佩带耳饰、项链、手镯等装饰品。
6.不得将统一配发的制服擅自改裁和外借、转让他人利用。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首问负责制
对来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的人员或问事的电话,第一个接待人即为首问人,首问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情形,要马上给予办理或回答,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负责介绍到相应科室或具体承办人;
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情形,要负责介绍到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确保给当事人一个明确交待。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限时办案制度
一、伤亡事故调查处置期限
1.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当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2.从立案进行事故调查之日起五日内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进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形(鉴定、查验、检测等特殊情形例外)。
3.第六至九个工作日肯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置意见和防范办法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第十个工作日,事故报告前后由大队负责人、法制科、分管局长负责审查。
5.事故调查组会议讨论通事后,当即制定行政惩罚告知书,当事人需要听证的,三日内向法制科提出申请,法制科应当即通知大队并组织实施。
6.若是那时人不要求听证,自告知书领取之日起,3往后送达行政惩罚决定书。
7.政惩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上缴罚款,超期按罚款总额3%收缴滞纳金。
8.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置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90日内,特殊情形180日内拒不执行或部份不执行的,办案人员将案卷移交法制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简易程序及一般程序处置期限
1.简易程序当场做出行政惩罚决定的,应当经中队负责人口头批准后实施,并于实施之日起5日内报临清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一般程序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局负责人同意,能够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形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3.行政惩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上缴罚款,超期按罚款总额3%收缴滞纳金。
4.当事人对下达的行政惩罚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完全的,办案人员将案卷移交法制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1.错案追究制度是指中队集体对作犯错案的责任人员及相关人员追究责任的制度。
2.错案追究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3)错案追究与增强行政执法相结合;
(4)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3.错案的认定:
(1)通过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裁决认定其为错案的;
(2)通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以为是错案的;
(3)上级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受应当事人申述等途径,审查认定为错案的。
4.错案责任的承担:
(1)由于案件承办人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惩罚的,错案责任由承办人负责,直接领导负连带责任。
(2)由于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命令、指使案件承办人枉法裁决,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或使违法者逃避行政惩罚的,错案责任由直接领导负责,大队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3)案件承办人办案正确,而直接、分管领导予以否决的案件,由主管、分管领导承担错案责任。
(4)经集体合议研究,中队长决定的案件,由单位或中队长承担错案责任。
5.错案的究责方式:
(1)情节较轻、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可建议局机关对错案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2)情节较重、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建议局机关直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暂停执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职位等处分。
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义务人补偿相关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承担全数或部份补偿费用。
执法回避制度
1.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发觉当事人与自己或自己的亲属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当事人以为行政执法人员或其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提出执法回避申请。
经查证属实的,由大队负责人办公会决定通知执法人员回避。
3.被通知回避的人员不得干与其他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4.执法回避应当排除各类法外因素的干与和影响,保证执法的顺利进行。
受理举报制度
1.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负责举报的指导、检查的监监工作。
2.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需踊跃受理,认真组织调查,实事求是、秉公处置,踊跃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力保护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