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施工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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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进展等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4、工作内容: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钻孔灌注桩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组织相关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完成钻孔灌注桩成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成孔:
陆上桩基钢护筒的制安、埋设、拆除、周转使用;
安、拆泥浆循环系统并造浆;
准备钻具,装、拆、移钻架及钻机,安拆钻杆及钻头;
钻进、压泥浆、浮渣、清理泥浆池沉渣,排放泥浆至指定位置(工地外运由甲方负责实施);
清孔、二次清孔、护壁检查、量孔深;
按规范要求做好钻孔进尺原始记录及相关原始资料;
(2)钢筋笼安装:
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钢筋笼至钻孔施工作业点,由乙方完成现场卸车、堆存、转运、起吊、接长(需明确具体接长方式)、下放、安装定位、声测管通孔、封堵,钢筋笼内衬钢筋及工具笼的回收、装车等后续工作。
(3)砼浇筑:
安、拆导管及漏斗,浇筑砼。
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砼至施工桩位,由乙方完成料斗的现场安拆,导管水密试验、接导管、砼放料、拆导管、风险处理、接拆泵管、拖泵及泵管清洗、转移等后续工作。
(4)桩头掏渣: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桩头砼掏渣、掏渣完成后桩头砼标高控制在设计桩顶标高以上40cm。
如超过设计桩顶标高40cm以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桩基检测配合:
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人员配合桩基检测工作及与检测单位的沟通工作;
检测单位由甲方指定,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桩基检测无法达到I类桩,或因声测管堵塞等乙方原因造成额外的补救费用(不限于应变检测费、砼取芯费用等)或措施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其他工作:
满足施工要求的相关设备、人员、材料的组织,调遣、更换;
施工用电的线路搭接、安全使用;
钻机的维修、保养;
施工区域内的清洁、清理、安全标识标牌的安装、维护、拆除、退还;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的实施;
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等。
(7)甲方现场要求乙方完成的其它临时工作。
第二条工程数量及合同金额
1、工程数量,详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计量与结算以乙方实际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且总量不得超出监理、业主签认的总量,施工时实际工程量的增减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本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大写:
),具体费用组成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为最终结算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3、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费,施工调遣费,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节假日加班加点费等),除甲供材料以外的其他所有材料费,除甲供机械设备外的其他所有机械设备及工具使用费,水电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及保险,自检,相关试验检测配合,缺陷修复,因工艺流程、施工进度安排(包括业主或甲方计划调整)或客观因素(含不可抗力等)造成的人工、机械设备降效与停置费,管理费,利润,工程营业税金及其附加等相关各种税费及规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综合包干价格,不仅包含为完成清单所列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同时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均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之中;
还包含未明列出的一切与完成该项工作相关必要的工艺和措施费用及风险,乙方对此均充分认可。
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条件变化,人工、材料及燃油料涨价、设备租金上涨(如有)、各类原因引起的工期调整、工程数量增减以及各种自然灾害对工程进度和财产的影响等均不得调整本综合单价。
5、安全施工措施费,按乙方实际投入,凭发票或专项结算经甲方审核后在总额范围内控制使用(按工程进度同比例计量支付),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甲方将不予计量支付。
乙方未及时足额投入的,甲方有权代为实施,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上述措施费中扣除。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合同工期为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工日期为暂定,具体开工日期甲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
其中节点工期为:
2、合同期间,甲方将施工进度计划下达给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的总体进度及节点工期计划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进场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如甲方认为乙方实际投入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设备投入,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投入,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执行情况,甲方有权调增或调减乙方合同工程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工程数量的调整均不影响合同综合单价,甲方也不会对乙方另行额外费用补偿。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停工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阶段工期调整指令,乙方应接受并理解为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规定,同时乙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贴或者索赔要求。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监理指令及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标准等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要求和业主要求。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和业主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虽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但仍不免除乙方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质量终身责任制。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未经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研究做出处理方案前,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规范组织施工,并进行自检,一次清孔及二次清孔后的桩底沉渣厚度、泥浆指标均应满足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
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做好原始记录,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理。
6、施工中均不得搅动桩底、桩侧的基岩和土层,相邻两孔不得同时钻孔,以免搅动孔壁造成穿孔或断桩。
7、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的缺陷责任期为月,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完工且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算(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8、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内业资料均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规范完成。
9、钻孔灌注桩成孔井壁检测采用测壁仪测孔,每根桩测试费元。
如检测不合格则测试费由乙方承担,合格则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人员、材料和设备
(一)人员:
1、乙方应针对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期、节点目标,配备足够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并将现场人员名单与上岗证件交甲方审核并留存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交合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可详细列出需配备的各类人员要求)
2、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质量交底和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为:
钢筋笼与声测管半成品及对应的连接接头(按实际连接方式填写)、混凝土。
2、乙方每次使用甲供材料必须提前7天将材料供应计划报甲方,经甲方审核后,结合工程实际,甲方将按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
3、各项甲供材料实行限额领料。
甲方鼓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在损耗范围内节余部分,甲方将根据节余的价值,考虑给予一定的奖励(结合具体情况明确约定清楚,建议控制在损耗内结余材料费的30%以内);
由于乙方原因超额使用材料的,超耗材料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期进度款支付中扣回(材料单价按本合同规定价格计算)。
4、甲供材料损耗率规定如下(核算基数均为图纸理论用量):
钢筋笼半成品及机械连接接头、内衬钢筋及工具笼、声测管及连接接头损耗率均为0;
混凝土损耗区分不同工艺等情形按图纸理论用量考虑8-15%的扩孔充盈系数(应当区分不同成孔工艺、水上与陆上施工等分别写明对应充盈系数)。
5、由于乙方原因超额使用甲供材料,其超额部分按钢筋笼半成品元/t,连接接头(按实际连接形式填写)元/个,声测管元/t,声测管连接接头元/个,混凝土元/m3计算,由乙方承担费用并从当期工程款支付中扣回。
不能再继续利用的废材,由甲方收回处理,所有权归甲方。
乙方使用永久工程材料少于图纸理论量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说明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罚乙方。
6、乙方自备材料为:
除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陆上周转用钢护筒、制浆用膨润土(或粘土)及外加剂、氧气、乙炔、焊条,钢筋制安用扎丝、覆盖钢筋笼等施工材料的蓬布、钢丝绳及卡具、照明灯具灯管及配线、移动电闸箱、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雨衣、手套、防暑降温用品等)等。
7、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半成品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才能用于本工程施工。
甲方认为乙方采购的材料需要检验时,应允许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合格材料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应立即调离施工现场,不得使用。
8、合同规定的甲供材以外的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凡乙方委托甲方采购的,甲方另收取2.5%采保费,随代购材料费一并从应支付乙方进度款中扣回。
9、本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材料领调人员清单一份,并注明以上人员签字乙方均无条件认可,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三)设备
1、甲方提供的设备:
。
(一般水上钻孔施工,钻机转运、起吊就位等所需设备由甲方提供;
陆上钻孔施工,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方便施工、节约成本为前提约定由哪方提供;
对旋挖钻施工所需配套的吊车、挖机、装载机原则上由乙方提供。
)
2、乙方投入台钻机及相应的配套设备进场施工,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二《主要机械设备配置表》(应写明钻机及其他主要配套设备数量、类型、规格型号、到场时间等),上述设备需在约定时间内到场并在5日内具备正式开钻施工能力。
如所投入钻机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更高性能钻机或增加钻机数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配备砼浇筑用导管、料斗套,导管直径在270mm以上,单套导管至少保证m以上,并提前做好导管气密性试验。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满足施工要求,机械设备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证照齐全有效,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农民工用工及工资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聘用人员动态记录表,按月统计聘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进退场时间并及时报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考勤表,月未将有聘用人员签字确认的用工考勤表复印件报甲方备查。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如实记录支付对象、时间、支付数额、签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月未将聘用人员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报甲方备查。
4、项目完工后或农民工提前离开工地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应发放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