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会计期末作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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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有助于油气企业的资本保全。
并且石油天然气资源公允价值的获取可能性是非常的大的,这就为石油天然气储量价值的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前提基础。
(3)简述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特征对石油天然气会计的影响。
1、对会计确认的影响:
油气资产在计价时要按照不同生产阶段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
油气开采企业成本与费用的确认方法与是否发现价值储量相关。
有关矿业权流转中的损益确认。
对于探明矿区,若转让全部权益,则按转让收入的数额与其未摊销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损益;
若转让部分权益,则应确认转让损益;
转让探明矿区经营权益而保留非经营权益的,也应确认转让损益。
2、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石油天然气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和生产活动的公司所发生的取得成本、勘探成本、开发成本和生产成本。
对这四种基本成本进行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法,即成果法和全部成本法。
3、对会计核算方法的影响: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成果法是我国油气开采行业进行会计核算的方法。
4、矿区废弃和一般固定资产清理不同,废弃成本金额巨大。
中国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CAS27)第23条规定矿区废弃义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
用和其他相关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同时,FASB也允许完全成本法作为油气资产计价的方法,这是与我国唯一的区别,我国只能采用成果法核算油气勘探成本。
油气开发与生产的会计处理的比较。
关于油气开发成本的构成,两国准则的规定是类似的,即:
都将其定义为为取得探明矿区中的油气而建造或更新井和相关设施所进行的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取得和确定钻井准备井位、井的设备购置和建造、建立提高采收率系统和购建矿区内生产设施等活动的支出,只是具体表述有些区别。
但在油气开发成本的处理上,美国准则仍采用成果法和完全成本法并用的方法,而我国油气准则则规定采用成果法。
美国油气准则将生产定义为将油气提升到表面并聚集、处理、现场加工和现场储存;
将生产费用定义为维护井及相关设施、设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和实际发生的辅助设备和设施的操作费用;
并且还指出,矿区取得成本、勘探和开发费用的折旧、折耗和摊销也可作为油气生产成本的一部分。
至于取得和建设用于油气生产的辅助设备和设施的成本,应被资本化。
我国油气准则关于生产的定义类似于美国的规定,但在生产成本的构成上,除了美国准则规定的费用外,还包括了矿区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
辅助设备和设施的处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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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披露的比较。
关于油气生产企业的信息披露,FASB专门制定了FAS69,其主要内容包括:
探明油气储量的披露、有关油气生产的资本化成本的披露、在油气矿区的取得、勘探和开发活动中发生的成本的披露、油气生产的经营成果的披露、按标准化方法计算的与探明油气储量相关的预期贴现净现金流量的披露。
另外,还规定,从事油气生产的公开上市的公司,应披露下列补充信息:
探明石油天然气储量、有关油气生产的资本化成本、资产的取得和勘探开发活动的成本、油气生产活动的作业结果、有关探明油气储量的标准化的预期贴现净现金流量;
FAS69还规定了对大规模油气生产公司的测试要求。
相比之下,我国油气准则对披露的要求比较简单,仅规定企业应当披露当年在国内和国外发生的矿区权益的全部勘探及开发支出、所拥有的油气储量、与油气开采相关的探明矿区权益,以及井、相关设施、辅助设备及设施的期末金额,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折耗和减值准备金额。
(5)CAS27与IFRS6的比较。
1、准则制定背景的比较:
IASB是从21世纪开始进行石油天然气等采掘业的会计理论研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采掘行业企业在财务会计与报告方面的差异以利于采掘业企业的跨国经营,但是由于许多采掘业的主体自2006年1月1日起需要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因此IASB只能先关注于矿产资源勘探与评价这主要问题,于2004年12月颁布了IFRS6《矿产资源的勘探与评价》。
我国对石油天然气会计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直到90年代中期才开始对油气会计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
我国关于油气会计和油气准则的研究时间短,参与研究的人员少,所以研究的深度比较浅。
直到三大石油公司重组上市和我国加入WTO后,为了统一我国的油气会计处理并同国际协调,才在2006年由财政部负责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我国的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
2、准则框架结构比较:
IFRS6的架构包括目标、范围、勘探和评价资产的确认、计量、列报、减值、披露等9个方面的问题;
而CAS27包括总则、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披露等6个部分。
IFRS6属于活动基础准则,内容涉及矿产资源生产过程上游的勘探与评价阶段,主要适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探与评价支出的会计处理;
而CAS27是一项行业基础准则,内容涉及单一矿产资源——油气生产过程的上游阶段,适用于矿产权益的取得、油气勘探、油气开发、油气生产及其相关资本化支出的摊销等活动的会计处理。
3、具体内容比较:
(1)矿区权益会计问题
在矿区权益的定义上,我国准则认为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特定区域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权利,在CAS27中还对其相关概念进行了定义,并就矿区权益的取得、摊销、减值、转让与放弃等问题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
而IFRS6未对矿区权益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
(2)矿产资源勘探与评价的会计处理
IFRS6采用的是成果法,IFRS6将相关资本化支出统一称为“勘探与评价资产”,并根据取得资产的性质分为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然后进行再分类为费用或资产;
IFRS6中的勘探与评价支出包括勘探权的取得成本;
IFRS6对确认后的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还可以采用重估模式。
而我国油气准则采用成果法,其规定油气勘探支出包括钻井勘探支出和非钻井勘探支出。
我国的“油气勘探支出”不包括勘探权的取得成本,该成本单独作为矿权益成本,CAS27还对资本化的勘探与评价支出计提折耗的处理作出规定,并涉及无效井段勘探支出的处理和完井一年以后的各种情况。
(3)矿产资源开发与生产的处理
IFRS6规定,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支出不应确认为勘探和评价资产,开发活动中形成的资产应按照《框架》和《IAS38无形资产》确认;
但IFRS6没有涉及矿产资源的生产问题的会计处理。
CAS27则将油气开发进行了明确定义,并将其支出根据其用途分别予以资本化为油气开发支出和钻井勘探支出。
CAS27对油气生产的定义、成本构成、井及相关设施的折耗处理、辅助设备及设施的处理及减值处理都做了规定,并按我国油气准则则规定采用成果法。
(4)减值的比较
IFRS6认为勘探与评价资产的主体应每年进行减值评估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时应考虑IAS36《资产减值》的规定和某些表明主体将终止勘探的迹象。
并且IFRS6是用勘探与评价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金额进行比较。
而CAS27对未探明矿区与探明矿区权益减值和其他油气资产的减值分别适用不同的准则,探明矿区、井及相关设施和辅助设备及设施减值适用《CAS8资产减值》,包括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而对未探明矿区权益则适用《CAS27石油天然气开采》,也包括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
CAS27用公允价值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如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披露的比较
关于油气生产企业的信息披露,IFRS在开采一项矿产资源的技术和商业可行性得到证明之前将勘探和评价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类,并认为主体应披露以下信息:
关于勘探与评价支出的会计政策,由矿产资源的勘探与评价所引起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金额。
CAS27要求披露勘探与评价支出的会计政策,勘探和评价矿产资源所产生的资产和费用,将勘探和评价资产作为资产中单独一类来处理,相关资产累计折耗、折旧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企业拥有的油气储量的数据。
(6)简述石油天然气会计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与价值计量模式的几种方法。
目前国际上石油天然气资产初始计量大多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在此原则下石油天然气资产初始计量有两种方法,即成果法和完全成本法。
简单地说,成果法指资本化与探明储量相关的成本;
完全成本法指资本化所有开采阶段的成本而不管是否发现探明储量。
成果法与完全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1.成果法的基本原理
成果法的基本原理是假如寻找、取得和开发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的费用支出结果直接找到储量,那么这些寻找、取得和开发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发生的费用支出就应该资本化。
反之,假如这些活动的费用支出结果没有找到、取得和开发一定的储量,那么它们就应该作为费用列入当期损益。
对于资本化的成本以油田为中心进行摊销,摊销时以不超过以未来价格计算的储量价值为限。
在成果法中,除了矿区取得成本以外,在对资产确认成本以前,要求在发生的成本和发现的特定储量之间保持一种直接的关系。
在成果法下,只有成功的矿区取得与勘探费用才可以资本化,不成功的矿区取得与勘探费用不能资本化。
由于成功的矿区取得与勘探费用带来了未来经济利益,因此成果法计量的会计资产和收益与经济学上的资产和收益更加一致。
使用成果法计量石油天然气资产,其优点是:
在财务报表上只包括那些预计将来会产生收益的资产;
成功的勘探成本才予以资本化,提高了收益的质量;
减值测试更灵活、更容易被各界人士理解、为FASB所偏爱等。
除了历史成本的普遍缺陷外,其缺点是:
将不成功的勘探成本记入当期损益会造成利润的不规则变动、石油天然气资产和其实际价值关系不大、一定程度上打击企业的勘探积极性等。
2.完全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完全成本法是对发生的全部矿区取得、勘探和开发成本在发生时做资本化处理,然后按照生产的矿产储量进行折旧的一种方法。
完全成本法是指无论何时何地发生的全部矿区取得、勘探和开发成本都做资本化处理,并以企业发现的全部石油和天然气储量的产量为基础按比例进行折旧,折旧时以资本化成本不超过以季末价格计算的储量价值为限。
这种方法有时以整个企业范围作为成本中心,但大多以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成本中心。
如果以小于整个企业范围的成本中心为基础,每个成本中心应采用不同的资本化成本限额,矿区取得、勘探和开发成本有时包括在与成本中心相关的资本化成本集合体中。
所以,如果该成本中心生产了储量,这些成本就应立即进行折旧。
完全成本法并不考虑在发生成本和发现的特定储量之间建立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
支持完全成本法的国外研究结果并不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LisaBryant教授关于石油天然气行业成果法和完全成本法之间的相对价值相关性的研究。
他研究后发现,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完全成本法比成果法更具有价值相关性。
使用完全成本法来计量石油天然气资产,其优点是:
财务报表更有利于反映勘探与开采石油天然气储备的总成本、资本成本与实际价值相比不会被低估、在预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有较好的可预见性、收益更少出现异常变化等。
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