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教学内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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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收唱付,并注意分辨真伪。
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
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2、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实找零。
3、收取定点加油记账卡(单)时,加油员与顾客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收回本站留存记账卡(单)。
四、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区
1、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2、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3、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的卫生。
注意事项:
1、对汽车而言,万一油箱盖拧太紧,膨胀的油会涨裂油箱;
如果油箱盖没有拧紧,油品会一路漏油,顾客
会不满意。
2、摩托车而言,加注过满,膨胀的油品会渗漏到灼热的发动机上,导致起火燃烧,发生事故。
汽油的膨胀系数为每升高1℃,其体积膨胀0.12%。
3、报了金额和数量的大客户(一次现场加注油品量大的客户),加油时间稍长,可以用手指弹起自动开关的顶机,不要用手抓住,加完油会自动停机不出油;
抽枪时切记要把自动顶机放下(如果没有把自动顶机放下,下一次加油时,操作人员一抽油枪就会喷油出来,造成不良后果)。
4、整个加油过程,枪嘴始终要贴紧油箱口,不能让油枪导线、人为脱离油箱。
5、需穿越车道时,要注意车辆动态,避免被车撞伤。
6、严禁员工穿带有金属底的鞋子和易产生静电的衣服、手套及饰物进行作业操作。
7、不得直接向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要牢记加油站严禁行为16条,发现顾客有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耐心解释,直至顾客放弃或中止违规行为。
接卸油料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准备
1、引导送货罐车进入卸油区,对好卸油位置。
2、检查接卸油料的安全设施,备好消防器材,接好卸油静电接地线。
注意:
雷雨天禁止接卸油料作业。
二、罐车验收
1、卸油员会同罐车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油品名称、规格、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2、核对封签(铅)数量和号码。
待罐车在水平地面静止15分钟后,卸油员与承运司机共同上罐车在规定的下尺点计量油水总高、水高,测量油品温度,共同确认验收数量。
3、卸油员登上罐车抽取样油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的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计量收油油罐的油水总高、水高,准确算出储油罐的可容量。
三、准备卸油
检查管口有无渗漏,连接好罐车一端的卸油管,打开油罐车底卸油阀门少许,取桶接验油质,经查看油料与随货同行凭证油品相符,无杂质或无水后,才将油管与收油罐的接油口连接好(注意:
严格执行“双确认制度”)。
四、卸油流程
1、通知加油员关闭与卸油油罐连接的加油机,暂停加油作业。
2、司机打开罐车卸油阀门进行卸油,卸油期间应注意:
(1)请无关人员离开卸油现场;
(2)油罐车、罐区周围严禁烟火,如遇雷电应立即暂停卸油;
(3)卸油员与司机不得离开卸油现场,以防意外,掌握好油面高度,防止油料溢冒。
如发生溢冒油,应立即停止卸油,禁止现场车辆发动,迅速清理现场。
3、卸完油后,应检查油罐车上的油料是否收尽,要随即将油管内、罐车内的余油收净,并把油管卸下放回原处,关好卸油开关闸阀,收好静电接地线和消防器材,指挥罐油车驶离油罐区。
五、卸后工作
1、认真填写“送货单”、“进油验收单”、“接卸油料登记汇总表”等。
收油罐内油品静止15分钟后,计量后尺,登统“分罐油品保管登记帐”。
2、及时将进货品种、数量报统计员,保证帐务登统和库存上报的正常进行。
加油站计量操作规程
一、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2、卸油后,待稳油15分钟后方可计量。
3、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当量油尺砣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6、手感尺砣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7、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
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8、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计入测量记录表中。
二、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
2、油面平稳后再进行计量。
3、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三、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1、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以一层薄的试水膏。
3、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4、尺砣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s后提尺。
5、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6、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7、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四、油品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
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
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五、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
“弯月面上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4、测量油样的温度。
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加油站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解决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在加油站发生事故(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加油站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并规定如下:
1、由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天进行轮流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2、重大节假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报到公司安全部门,并保持通讯畅通,执行事故上报制度。
3、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
4、对加油站消防、保卫、设备运行安全工作负责。
5、对加油站的安全用电、安全作业、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6、对加油站内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做好记录。
加油站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之力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深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储运安全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作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加油站每周对站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储运安全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储运安全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由加油站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警戒标志。
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加油站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报告包括: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班组组织整改,整改负责人为各班班长。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站上,凡加油站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与规定时限内,向公司储运安全部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限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储运安全部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
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五条储运安全部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加油站负责人处罚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部门,处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