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街道商办综合体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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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周检或未参加周安全专题会,未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的将根据《新华路街道商办综合体项目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对责任单位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6、过程中经总包(含监理)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将根据《新华路街道商办综合体项目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涉及到文明施工未整改的,由项目另指定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在文明施工保证金内扣除。
7、涉及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总包核查后符合条件,由责任单位安全员申请办理监护员,经总包培训合格核发监护员操作证,动火前申请动火证,未申请动火证禁止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时刻不离作业现场,短暂离开立即停止动火作业,监护人、动火作业人员的动火证操作证随身携带,经巡查发现无证操作、无监护人在场,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无监护人,现场无灭火器才或灭火器已失效未更换,气瓶之间的距离不足5米,与明火或与易燃易爆物品间距不足10米,未采取防火措施,根据《新华路街道商办综合体项目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加重处罚。
8、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员做好安全日记,做好班前活动,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带班记录每月不少于80%,配合总包开展各项安全达标活动。
附件:
1、入场须知
2、新华路街道商办综合体项目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3、作业现场行为个人准则
甲方单位: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附件1
入场前须知
项目安全部
劳务管理员
分包单位安全员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安全员
安全员
分包单位安全员主管施工员组织
项目安全环境部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
进行施工前
工人进场,
人员分工明确后
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技术员或工长主讲,施工人员签字或按手印)→施工现场危俭源告知(由项目部安全员带入施工现场讲解)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等相关内容发放到相关班组。
→由分包劳务管理员协助项目劳务管理员,拍照办理门禁卡,以上缴纳50元/卡押金由分包单位代付,粘贴安全帽编号→发放个人最低劳保用品(安全帽、反光背心、劳保鞋等)
由分包单位劳务管理员带入安全教育场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重点是“三宝四口”、“四不伤害”、“工完场清”,以往安全案例。
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签字或按手印),考试合格后,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由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考核证书,作业人员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附个人体检报告(报项目安全部,并确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
技术负责人(主管施工员、责任工程师)与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备份交底内容。
对3次考核均不及格的人员作退场处理)
附件2:
新华路街道商办综合体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新华路街道商办综合体项目施工管理总承包:
下属各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执行此规则
为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
1、目的
1.1为了确保本项目所有管理制度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1.2项目对安全、健康、保卫高度重视,并将通过对个人、团体或全体员工的良好安全行为、活动进行奖励和处罚,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环境意识,促进员工安全行为,推动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努力维护和促进新华街道项目良好的安全管理环境和秩序,形成新华街道项目良好的安全文化。
2、范围
2.1项目将通过活动、宣传、培训等方式传达安全目标,奖励每一个对目标有促进或者对项目安全有贡献的员工或分包,同时对造成负面影响的员工或分包单位给予一定程度的警告或罚款。
2.2优秀的行为包括:
及时发现并改正了事故隐患(及时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设备设施倒塌、触电、重大设备损坏等)的行为;
及时排除治安隐患或及时处置现场内突发性治安事件避免财产重大损失、员工身体免于伤害的行为;
及时发现危险物质泄漏,避免了环境污染的行为;
指出、纠正他人不安全行为;
提交险兆报告;
提前报告了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等。
2.3鼓励员工积极献言献策,欢迎及时提出改善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劳工事件的建议,如建议被采纳后在实际安全工作中取得明显效果,安全部门及项目将根据效果情况研究决定奖励。
3获奖条件
获奖的分包单位必须全部达到以下条件:
(1)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
(2)杜绝火灾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无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投诉;
(5)未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在签订商务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以作附件。
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
编号
违章事项
罚款(元)
1
安全管理
1.1
未按要求配足专职安全人员
3000~5000
1.2
在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法提供有效资格证或上岗证书
1000~3000
1.3
未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规指定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的安全整改工作
1000-5000
1.4
未按业主、监理或总包要求按期完成安全整改工作
1000
1.5
发生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
2000~20000
1.6
未按照规定的计划参加安全检查、培训、教育、会议等
1.7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总包、监理或业主提交要求的安全资料(设备资料劳务资料、安全资料、培训记录、教育记录等)
2
机械、临时用电
2.1
机械设备未及时办理验收及报验
200-500
2.2
无专职电工或配备不能满足现场需求
3000-5000
2.3
未按规范要求及临电方案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4
配电箱无防雨防护、开关箱无支架、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放杂物
500-1000
.25
线路未使用绝缘材料固定、乱拉乱接
2.6
电箱内回路无编码、接线混乱、电器件破坏失灵、一闸多机、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不匹配
100-1000
2.7
电线不符合规范要求、电线老化破损绝缘差、电线接头包扎不好绝缘差
2.8
室内施工照明不足
500
2.9
电工缺岗、未及时维修、延误、无电巡纪录
300—1000
2.10
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箱,无进出线防护罩,一、二次线超长,焊把线绝缘差
500—1000
2.11
焊、割动火无监护、未带消防器材、无动火审批
2.12
未经项目部验收合格私自将不合规范要求设备、机具带进施工现场使用
2.13
私自撤除机械设备上安全防护装置
100—500
2.14
机械操作工停机离开未断电源
200
2.15
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等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应配保险销、钩而未配的
2.16
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砼机械无防护棚
300-600
2.17
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砼机械无按钮开关、无保护接零、无验收合格牌
2.18
塔吊无力矩限制器、限位、人货电梯无限位等或失灵,带病运转、运转中维修、钢丝断丝超标
100-300
2.19
塔机违反“十不吊”(司机、指挥)
各500
2.20
施工电梯运物超长运输未办审批、无监护
50-500
2.21
手持电动工具不符合规范仍在使用
100-500
2.22
施工现场使用拖线板的
2.23
机械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或监护人员擅离职守的或不到岗的
2.24
机械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或监护人员未按要求配备的
2.25
机械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未停机的或下班后未把设备置于安全位置的
3
基坑开挖
3.1
开挖过程中基坑未按要求采取支护、放坡、安全围护措施或没有及时搭设安全通道
500~1000
3.2
破坏安全通道、围护设施
500-2000
3.3
破坏基坑安全检查监测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观测点
10,000
4
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临边防护
4.1
模板支架系统或脚手架不符合获批的安全方案或相关法规程序的安全要求
4.2
脚手架未跟上作业层非架子工班组继续作业者停工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