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稞白酒行业分析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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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和饮食习惯,白酒已经成为各类社会交往活动和居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

按照香型分类,目前我国白酒主要有浓香型、清香型、酱香型等11种香型,其中浓香型代表有五粮液(多粮)、国窖1573(单粮);

清香型代表有汾酒、青稞酒(青稞原料)、红星二锅头(二锅头工艺);

酱香型代表有茅台酒。

白酒行业是我国轻工业中食品工业的重要分支,是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等有着重要意义;

同时白酒行业能够带动机械制造、包装印刷、物流运输、餐饮消费等二、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产业联动效应。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白酒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以及地方人民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国家其他各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对行业实施监管。

白酒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中国酒类流通协会。

根据国务院2004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

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

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

根据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食品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我国白酒行业采取的监管体制和目前国家食品行业的监管体制一致。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支持食品精深加工,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健全食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

(2)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009年,国务院审议通过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要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扩大城乡市场需求,巩固和开拓国际市场,保持轻工业平稳发展;

通过加快自主创新,实施技术改造,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推动轻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走绿色生态、质量安全和循环经济的新型轻工业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轻工业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服务‘三农’的支柱产业地位。

”针对酿酒行业提出建立重点行业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发酵、酿酒技术创新联盟;

督促酿酒行业重点企业,增加原料检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产品出厂检测等先进检验装备,特别是快速检验和在线检测设备。

完善企业内部质量控制、监测系统和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3)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在该目录中“白酒生产线”被列为“限制类”投资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

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4)土地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白酒生产线”被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凡列入该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5)消费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从2006年4月1日起,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

[2009]380号)及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2009年8月1日起,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6)相关法律法规

白酒行业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3、行业经营许可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因此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白酒生产许可证、白酒销售企业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国家对酒类批发、零售、储运在内的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和溯源制度,因此白酒销售企业在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基础上还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酒类流通备案。

三、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白酒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饮料酒。

白酒是中国特有的蒸馏酒,也是世界六大蒸馏酒之一。

按照香型分类,目前我国白酒主要有浓香型、清香型、酱香型等11种香型,其中浓香型代表有五粮液(多粮)、国窖1573(单粮);

按照曲种分类,白酒主要分为大曲酒、小曲酒、麸曲酒和混合曲酒。

按照工艺分类,白酒主要分为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三类。

固态法白酒以粮食为原料,采用固态(或半固态)糖化、发酵、蒸馏,经陈酿、勾兑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

液态法白酒以含淀粉、糖类的物质为原料,采用液态糖化、发酵、蒸馏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精),可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剂调味调香,勾调而成的白酒;

固液法白酒是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的白酒。

新中国成立后,白酒行业经历了恢复、发展、调整、繁荣四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是产业恢复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白酒的产量只有10.8万千升,到“文革”后的1978年,我国白酒产量达到143.74万千升,比建国初期增长了近15倍。

第二阶段是快速发展期,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经济体制开始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白酒产业得到快速发展,1996年白酒产量达到801.3万千升,是建国初期的80倍左右。

第三阶段是产业调整期,“九五”、“十五”期间,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并提高白酒行业的投入产出比和综合经济效益,国家对白酒行业制定以调控和调整为基础的产业政策,白酒产量在2004年下降到阶段性低点311.7万千升,随后两年略有复苏。

第四阶段是繁荣发展期,随着白酒产业调控政策效果的显现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拉动,白酒行业进入繁荣发展阶段,白酒总产量和利润水平稳步提升,2010年产量达到历史最高值890.83万千升,实现工业销售产值2,661.14亿元。

截至2009年底,白酒行业约有生产企业1.8万家,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8,821家,白酒骨干企业业绩优良,排名前50位企业实现销售收入总额1,129.88亿元,占全行业销售收入的53.93%;

利润总额187.28亿元,占全行业利润总额的79.73%;

税金总额151.07亿元,占全行业税金总额的67.89%。

上述数据表明,白酒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规模企业(年产值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在行业内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2、行业内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市场份额

白酒行业盈利的上市公司有12家,基本涵盖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2008年-2010年上市白酒企业的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场份额相关数据如下:

青青稞酒

3、行业进入障碍

(1)生产许可证限制

目前白酒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白酒生产企业必须满足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产品标准、检验设备等多方面条件,并且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质检部门对白酒生产许可证严格管理,根据《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企业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需要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使得行业准入门槛大为提高。

(2)行业政策限制

根据现行产业政策,白酒生产线被列为限制类投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根据现行土地政策,白酒生产线被列入禁止用地目录,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应在企业原有土地上实施。

(3)产品品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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