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929100 上传时间:2022-10-1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Word下载.doc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八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制定并实施《办法》是我行对储蓄网点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各级行一定要认识到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实施。

  二、有效协调,密切配合。

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在于树立农业银行形象和提高农业银行在同业中的竞争力,是农业银行整体形象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个人业务、人事、财会、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作好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组织学习。

各行接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一线储蓄员工进行学习,保证《办法》的顺利施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在《办法》实施后,各行要对辖内储蓄网点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查漏补缺,提高农业银行的整体形象。

  中国农业银行储蓄网点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农业银行储蓄网点的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商业银行形象,增强农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辖属的储蓄网点及临柜员工。

  第三条 储蓄网点必须实行统一标识。

按照总行《中国农业银行形象标识规范》的统一标识和要求进行装修,网点装修必须醒目、庄重,能给客户一种“天下农行是一家”的视觉感和认同感。

  第四条 储蓄营业场所外必须悬挂“三牌一徽”,即“中国农业银行行名牌”、“营业单位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和“中国农业银行行徽”,受理金穗卡等业务的网点要悬挂相关标识。

  第五条 营业场所内必须悬挂“两证两牌”,即:

“营业许可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存款利率牌”、“外币汇率牌”(开办外币业务的网点),要配备日历、时钟。

  第六条 营业厅内各项服务设施应配置齐全,有摆放整齐的各类业务凭条和业务宣传材料,有供客户参考的业务凭条填写规范、填写凭条的笔和桌椅,有便民服务措施提示牌、供客户使用的验钞机(器)、废纸篓等,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器具等,并摆放有序。

  第七条 营业场所应设置宣传窗、宣传栏,并张贴业务公告、业务介绍等。

  第八条 营业场所应公布服务公约,张贴储蓄网点工作人员照片、工作号,并公布业务监督单位电话或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簿,以便客户监督。

  第九条 储蓄柜台干净、整洁,营业窗口编号显示业务种类,暂停办理业务的柜台要有“本柜暂停办理业务”的提示。

  第十条 储蓄网点的微机、出纳尾箱、计算器等办公必备用品要固定位置、摆放整齐,其他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一律不得摆在工作台面上。

  第十一条 为保护客户个人权益,有条件的储蓄网点应设立一米线。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 柜台业务

  一、严格执行储蓄会计核算制度,做到双人临柜、钱账分管、章证分管、款要复点、账要复核(柜员制除外)。

  二、执行业务操作规程,当时记账、账折相符、每日结账、双线核对;

妥善保管业务公章、个人名章,人在章在、离柜收妥,营业终了业务公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三、储蓄存取、挂失、查询、同城划转和异地托收手续符合制度规定。

  四、存款时先收款后记账,取款先记账后付款,转账必须先办理转出方的业务,收妥款项后,再办理转入方的业务;

当时记账,当日结账,轧对平衡。

  五、日间轮班,办理章、证以及现金交接手续;

人员调离,必须核对账款,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会计科目使用。

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不得随意增加、变更会计科目。

  第十五条 账、簿、表设置、使用与保管。

总账、分户账、登记簿设置齐全;

账簿严格按记账规则逐笔连续有效地记载和复核;

准确、及时地编报营业日(月)报表,做到内容真实完整;

会计档案要及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定期移交管辖行有关部门归档存放。

  第十六条 会计凭证使用、审查和处理。

根据业务内容正确使用会计凭证。

受理的会计凭证必须附件齐全,账号户名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会计凭证日期、记账和复核人员名章、收付讫戳记、凭证编号等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清晰。

  第十七条 内部往来账务管理。

签发内部往来划款凭证,须经复核方能划出;

内部往来明细账及时逐笔勾对,按时签收对账回单;

内部往来凭证传递应办理登记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 重要单证管理

  一、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管理重要空白凭证人员不得兼管业务公章;

  二、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使用表外科目核算;

  三、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做到逐份签发和销号,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应逐份登记,加盖“作废”戳记,随当日传票保管;

  四、严禁预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盖好印章,严禁个人携带重要空白凭证外出;

  五、每日营业终了,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公章应分别装箱锁好,随同现金入库保管。

  第十九条 现金出纳管理。

库存现金控制在管辖行核定的限额内;

账款相符,无白条抵库,长短款按规定处理;

储蓄网点主任经常检查库存现金情况,查库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行反映;

大额取现必须按照人行《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按国家储蓄政策和储蓄存款计息的基本规定准确计算储蓄存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 电脑储蓄网点的管理

  一、电脑储蓄网点必须严格执行电子计算机管理制度,建立计算机工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安装防护装置,防止计算机受到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危害导致数据及信息丢失、泄露或毁坏。

  二、系统管理员授权后,微机操作员输入操作员代码及本人密码,进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员临时离岗必须退出系统;

输入密码时应该实行回避制度;

密码必须保密,根据规定及时更新。

  三、严格执行电脑操作权限分级管理制度,严禁操作员之间、微机系统管理员与操作员之间相互替代办理业务。

  第二十二条 储蓄工作人员要严守秘密,维护客户利益。

为保护储户利益,对储户存款数额、存款情况和存款期限等应严格保密。

  第二十三条 上岗员工必须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岗位上岗资格考试,同时按照农银发〔1998〕146号规定,各储蓄网点人员不得少于4人。

  第二十四条 储蓄网点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合理的劳动分工,严守纪律,各个岗位责任明确,内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

  第二十五条 储蓄网点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金融制度、法规,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六条 各县级支行应定期对储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的测试,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提高储蓄网点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

  第二十七条 服务仪表规范。

储蓄网点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金融制度、法规,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服务举止规范。

储蓄临柜人员应举止文明、言行得体,做到站姿挺拔、坐姿端正、行姿稳重、行为文明。

  第二十九条 服务语言规范。

储蓄网点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禁语,发音标准,语句清晰,言辞得体。

  第三十条 服务态度规范。

柜面人员接待客户必须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储户“来有迎声、问有答声、离有送声”。

对待客户一视同仁,做到存取款一样热情、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自营代理一样受理、忙闲一样认真、新老客户一样对待。

同时,应正确对待客户提出的批评和意见。

  第三十一条 职业道德规范。

储蓄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以整体利益至上,自觉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秉公办事。

  第三十二条 服务质量规范。

临柜人员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坚持按制度办事,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的同时为客户提供准确、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服务纪律规范。

储蓄业务人员须遵守劳动纪律和业务纪律,营业时间应坚守岗位,不串岗或擅自离岗;

不办私事,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不聚谈闲聊、喧哗和笑闹或做其他与业务无关的事。

同时,不准违规、违纪办理任何业务,严格执行廉政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第三十四条 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处置抢劫、诈骗、盗窃、火灾等内容,其中以防范暴力犯罪为重点,并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每年组织2~3次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

  第三十五条 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储蓄网点实行安全责任制。

每年初上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与储蓄网点负责人、储蓄网点负责人与每位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当年考核,当年兑现。

  第三十六条 营业期间员工要随时关注营业场所的安全,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出现单人临柜或空岗现象;

柜台边门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即开即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营业室,上级及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并在本行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储蓄人员不准接受无关人员赠送的饮料、香烟、食品等。

  第三十七条 储蓄网点按照“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规范统一”的原则安装安全防范设施,设置柜台、防护屏障、卫生间及炊事设备。

  第三十八条 储蓄网点必须设营业柜台。

营业柜台采用砖石或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110cm,宽度不窄于60cm.台面和外墙采用坚固的装饰材料,柜台内留有藏身的空间;

凡不是“一字型”柜台的,要对能够正面侵害员工的部位加装防弹玻璃。

营业柜台上方的防护屏障可用圆钢、方钢、不锈钢管(内穿钢筋)制作,间距不大于16cm,要牢固、美观。

营业室空间高度低于300cm的要全封闭,高于300cm的屏障不低于150cm;

城区行和有条件的其他行的储蓄网点柜台上方安装防弹玻璃,其标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安全设施规范》第十一条执行。

  第三十九条 储蓄网点柜台不设通勤门。

必须设通勤门的,应采用坚固的金属防盗门,加装自动闭门器,门锁具有防撞击、防撬功能。

设后门的,应在外侧加装金属防盗门,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杆。

有条件的网点,可设置双道安全门,中间有缓冲区,门锁有连动功能。

  第四十条 储蓄网点应配置账卡保险柜和临时存放现金的保险箱。

要配有石灰包、狼牙棒或电击器等防卫器具及消防设备,防卫器具放置在隐蔽顺手位置。

  第四十一条 储蓄网点必须安装电话、报警器或报警铃,并配置交、直两用电源,备用多处开关,供多人使用。

报警开关的位置要隐蔽、方便。

报警装置要与公安机关或“110”报警中心联网,条件不具备的要与临近单位搞好联防。

  第四十二条 储蓄网点应按照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配置技术防范设备。

实行柜员制的网点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同时与保安监控配套。

安装ATM的网点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保安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柜员制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两个月。

  第四十三条 不设金库的储蓄网点,每天营业前接款时,要在柜台内和押运员及随车出纳员办理交接手续,锁好边门方可营业;

下班等候运钞车时,严禁储蓄人员在柜台外携款等车,并在柜台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 储蓄网点作为基层营业机构,有关部门都负有管理监督职责。

其中:

储蓄会计核算由会计部门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和考核由人事、培训部门负责,储蓄业务的宣传、服务、营销及考核由个人业务部门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天文地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