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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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主体应根据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进行有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履行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技术方案等级分类
第五条设计技术方案分类(I-III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I类: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特别复杂,结构特别复杂,技术难度特别大。
(二)中国交建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覆盖的。
(三)国家级重点工程,规模特别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大的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II类: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复杂,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
(二)二级子(分)公司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
(三)省部级重点工程,规模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较大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III类: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比较复杂,结构比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
(二)三级子(分)公司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标准完全覆盖的。
(三)工程规模较大,同一种结构或技术在项目中反复应用,且可能存在安全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IV类: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不复杂,一般性结构,技术难度不大。
(二)不涉及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现行规范和标准完全覆盖的。
(三)工程规模较小,且基本不存在安全质量病害风险的。
第六条施工技术方案分类(I-III类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特别复杂,工艺特别复杂,技术难度特别大,首次研制使用特大型施工设备,特别是水上特大型施工设备的(疏浚船只除外)。
(二)中国交建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现行规范标准不能覆盖的。
(三)国家级重点工程,规模特别大,同一种技术、工艺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特大安全事故或大范围质量病害风险的。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复杂,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使用大型施工设备,特别是水上大型施工设备的(疏浚船只除外)。
(二)二级子(分)公司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现行规范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
(三)省部级重点工程,规模大,同一种技术、工艺在项目中反复多次应用,且可能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一定质量病害风险的。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比较复杂,工艺比较复杂,技术难度较大,使用中型施工设备,特别是水上中型施工设备的(疏浚船只除外)。
(二)三级子(分)公司范围内尚未接触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现行规范标准完全覆盖的。
(三)工程规模较大,同一种技术、工艺在项目中反复应用,且可能存在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或质量病害风险的。
(一)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自然条件不复杂,一般性工艺,技术难度不大,使用小型施工设备。
(二)不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现行规范标准完全覆盖的。
(三)工程规模较小,且基本不存在安全事故和质量病害风险的。
第三章技术方案管理体系及责任制
第七条中国交建对下属企业技术方案原则上实行四级管理,分别为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三级子(分)公司、二级子(分)公司、中国交建,并实行各级总工程师(主管技术的副院长、副总经理等)(以下简称“技术主管领导”)技术负责制。
具体如下:
(一)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负责结合项目实际,收集有关技术资料,讨论研究,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或实验验证,进行技术方案的编写,该级技术主管领导负责组织IV类技术方案的审核,报送三级子(分)公司审批,并负责筛选推荐III类、II类及I类技术方案并报送三级子(分)公司。
(二)三级子(分)公司技术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审查批准III、IV类技术方案,审查推荐II类及I类技术方案并报送二级子(分)公司。
二级子(分)公司已建立了包括三级子(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和办法并通过认证,未给三级子(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授权审批技术方案的,由二级子(分)公司负责组织审批。
(三)二级子(分)公司技术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审查批准II类技术方案,审查推荐I类技术方案并报送中国交建。
(四)中国交建授权的技术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审查批准I类技术方案。
第八条以中国交建名义中标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管理
(一)以中国交建名义中标,由中国交建确定主承担单位的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管理比照第七条的规定办理。
(二)以中国交建名义中标,由中国交建直接组建项目部(设计项目组)实施的工程项目,IV类技术方案由项目部审核,报中国交建有关事业部审批,II、III类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报中国交建有关事业部(或由事业部委托分包工程的下属公司比照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审批,I类技术方案由有关事业部筛选确定,并报中国交建审批。
第九条各级技术主管领导对技术方案负总责。
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其他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在公司和各级技术主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技术方案的审查,并呈报各级技术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条各三级子(分)公司、二级子(分)公司或其他机构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管理办法(或包含在其他有关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并向各自的上一级公司(机构)上报核备,中国交建各事业部向科学技术部报送核备。
第十一条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公司范围内技术方案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制度执行效果等,并对工程项目技术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检查组成员分专业从公司技术方案审查专家库中抽取。
第四章审查组织
第十二条提出申请
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编制完成项目技术方案并经项目技术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签认后,向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1),同时附技术方案文本文件(2份)和电子文件。
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按本级职责分工要求审查并向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推荐上报需审查的技术方案。
第十三条审查组织
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在接到技术方案审查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查,如通过符合性审查要求,则通知申请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设计项目组),并一般在接到审查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否则退回申请单位修改完善后再上报、审查。
被审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准备好汇报文件(PPT形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汇报(海外工程技术负责人不能到会的,由申报单位指定熟悉项目技术方案的人员汇报)。
对项目技术方案通过审查后发生的技术方案重大变更(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显著变化;
主体结构类型变更,规模显著增大;
主要施工技术和施工机具设备变化等)按要求重新上报、审批。
对于列入Ⅰ类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项目,已由有关政府部门(业主)指定了代政府(业主)设计审查或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和批复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将审查意见和批复上报中国交建,经审核后备案,一般不再另行组织审查。
但二级子(分)公司或业主组织的项目Ⅰ类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一般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前3天通知中国交建科学技术部派员参会。
有关事业部派员参加以中国交建名义中标项目的I类技术方案审查会。
技术方案审查的有关费用除由业主概算单列审查费用的工程项目外,其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审查要求
(一)审查专家组。
各级单位均应根据经营业务要求建立技术方案审查专家库,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加。
每次审查前,根据业务类别和专业内容,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组成技术方案审查专家组。
审查专家组一般不得少于5人。
中国交建内部专家所在单位必须支持专家进行审查工作,无特殊原因,专家连续3次不参加审查工作将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专家组应针对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和经济适用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
参与审查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对被审查的技术方案保密,工作结束后,未经被审查单位允许,不得携带、复制、外传任何资料。
否则按《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中交股科字〔2007〕261号)追究有关责任。
(三)审查意见应经审查单位技术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发申请单位或项目部(设计项目组),申请单位或项目部(设计项目组)应根据审查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完善并将结果反馈组织审批部门。
(四)项目业主对项目技术方案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审查工作尚应符合其规定和要求。
第十五条技术方案审查登记
每项技术方案审查后,由组织审查单位的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格式见附件2),并按季度跟踪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六条技术方案审查统计
为使各级单位掌握技术方案审查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应向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报送技术方案审查统计表(格式见附件3)。
第五章编制内容
第十七条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结构形式、结构图、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工程数量、工期、水文地质、气象、主要技术特点和材料设备情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专项科研及实验计划书。
有新研制使用的大型机具、设备的,要说明研制和试用情况。
(二)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关键技术参数与技术措施等。
确定工艺程序,编制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图,写明各工序的工艺要点及详细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频率。
(三)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图。
1.设计图包括:
施工总体布置图;
工程结构构件及临时设施安装图、移动路线图;
关建构(部)件细部图、连接结构图;
材料数量表;
组装、连接要求;
图纸说明。
2.设计图纸要求:
按照制图规范执行,内容全面,标注和说明清楚,能满足实施要求。
3.设计图纸中要明确临时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4.绘制、审核、批准均应书面签名。
(四)技术方案有关计算书。
1.编制依据:
相关设计规范、设计手册、设计计算软件等。
2.各工况受力计算分析及工况受力图。
3.对于重大临时设施设计委外设计计算的,受托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要有计算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受托计算单位公章。
4.计算结论,注意事项和建议。
(五)安全、环保、质量保证及文明施工措施。
(六)进度计划、资源使用计划及重要资源的供应可行性。
(七)预案措施。
以上编制内容的相关要求见附件4。
第十八条设计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设计技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