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EContext上下文管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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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中,MME负责重建radiobearer,并为eNB更新UE上下文。
这个转换被叫做idle-to-active转换。
LTE网络是扁平化的结构,没有中心控制节点,这样的网络结构的结果是,当UE移动时,网络必须随时在eNB之间转移与UE相关
的信息,比如UE上下文。
通常,UE上下文保存在同一个MME内
一个UE和一个特定的MME相关联。
MME负责为这个UE创建一个上下文。
一旦UE在某个eNodeB的覆盖范围进入激活状态,MME就向这个eNB发“INITIALCONTEXTSETUPREQUE消息、,将UE上下文传送给这个eNodeB。
eNodeB根据MMEUE上下文,为这个UE创建eNodeBUE上下文,在UE处于激活状态的持续时间内,eNB用eNBUE上下文对UE进行管理。
根据INITIALCONTEXTSETUP程创建的eNB上下文还包括一个或几个bearer的创建(包括缺省bearer)。
当UE回至Uidle状态时,MME向eNodeB发UECONTEXTRELEASE消息。
收到这条消息后,eNodeB删除eNBUE上下文。
MME继续保留MMEUE上下文。
UE处于ECM-IDLE犬态时,要通过建立RRC连接将服务MME的GUMMEI发给eNodeB,这样当需要时,eNB知道到哪个MME去索取UE上下文(即发INITIALUEMESSAGE
MMEUE上下文包括IMSI、MEIDUE安全上下文、UE网络能力、AMBR、SelectedCNoperatorIDAPN限制、控制信令的S-GW地址和
TEIDEPS承载上下文。
EPS承载上下文包括用于上行流量的PDNGW地址和TEID(GTP-basedS5/S)或者P-GW内的GREkey$PMIP-basedS5/S8)、APN用于上行流量的S-GW地址和TEID,以及TI。
一个eNBUEcontext(上下文、是eNB内和一个处于激活状态的UE相关联的一个信息块。
这块信息是为了维持E-UTRAN提供给这个
激活态UE的服务所必须的信息,包括:
UE状态信息、安全信息、UE能力(capability、信息、UE和S1逻辑连接之间的association、UE和X2逻辑连接之间的association,等等。
eNBUEcontext(上下文)是在UE迁移到激活状态之后开始建立的;
或者,eNBUEcontext(上下文、是在切换目标eNB完成切换资源分配(切换准备阶段、之后开始建立的。
在源eNB的UE上下文中还包含了与漫游和接入限制有关的信息。
当UE处于ECM-IDLE犬态时,E-UTRAN内没有UE上下文,也没有S1-MME连接和S1-U连接。
UE
eNB
MM
E
Paging
■rri»
«
■■■■■■niaa-B'
awna■金七■■■■■■■!
■■■!
■■■■«
RandomAccessProcedure
NAS:
ServiceRequest
RRC:
RadioBearerSetup
(NASMessage)
RadioBearerSetupComplete
S1-AP:
INITIALUEMESSAGE
+NAS:
+eNBUEsignallingconnectionID+L-GWIPaddressincaseofLIPAsupport
I
-S1-AP:
INITIALCONTEXTSETUPREQUEST
!
f+(NASmessage)
+MMEUEsignallingconnectionID
+SecurityContext
+UECapabilityInformation(FFS)
+BearerSetup(ServingSAE-GWTEID,QoSprofile,Correlationid)
INITIALCONTEXTSETUPCOMPLE%j+eNBUEsignallingconnectionID
+BearerSetupConfirm(eNBTEID)
具体的消息流程如上图所示:
(1)TheMME初始化InitialContextSetup流程,发送INITIAL
CONTEXTSETUPREQUEST消息给eNB。
这个消息包括通用
UEContext(比女口securitycontext,roamingandaccessrestrictions,UEcapabilityinformation,UES1signallingconnectionID,CNassistaneeinformation,等等),E-RABcontext(ServingGWTEID,QoSinformation,Correlationidi.e.collocatedL-GWTEIDorGREkeyincaseofLIPAsupport),而且还可能捎带一些NAS消息。
(2)收至UINITIALCONTEXTSETUPREQUEST后,eNB为UE仓U建相应的上下文,执行到UE的必要RRC信令流程(比如RadioBearer建立流程)。
(3)eNB向MME发送INITIALCONTEXTSETUPRESPONSE,通知MME操作成功;
如果失败,则发送INITIALCONTEXTSETUPFAILURE消息。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应重点关注的19个法律问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已公布,将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在行政法规层面的空白,是我国招标投标立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我国招标投标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条例》即将施行的背景下,应重点关注哪些法律问题,成为招标投标市场各主体特别关心的问题。
本文试图以投标人的角度,通过解读《条例》的相关规定,从投标文件准备阶段、投标阶段以及开标、评标和定标等阶段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投标文件准备阶段投标人应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天价标书有望成为历史实践中,一些招标项目尤其是施工招标中招标文件内容和数量都比较多,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回收编制的成本,会向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
比较大的招标项目,标书甚至会卖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一套,给投标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另外,对于图纸押金,招标代理机构也应以合理的金额为准,而且在投标人退还图纸等设计文件后,应当将押金退还给投标人。
2、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关于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何时提出的问题,《条例》出台前,法律及部门规章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导致纠纷不断,影响招标的进程。
此次《条例》明确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并且规定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因此,潜在投标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价的2%
根据《条例》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在《条例》出台之前,其他部门规章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为投标总价的2%。
实践中,将投标保证金设定为投标报价的2%,一方面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统一,另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也可能导致泄露投标报价。
《条例》施行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上限应统一为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而非投标报价的2%。
另外,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于货物和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人民币,对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规定,在
上述规章调整前仍有效。
《条例》还规定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
4、投标报价不应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废标《条例》出台前,各地关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称谓并不统一,在北京、云南称为拦标价,在厦门称为预算控制价,在黑龙江称为招标控制价,住建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则称为招标控制价。
尽管提法不一,而且要求也不完全一致,但其基本含义大致相同,即指招标人设定的某次招标的投标上限价格,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上限价格,将作废标处理。
《条例》明确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
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5、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
此前实践中,对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退还时基本上是不计利息的。
但是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以及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还需另行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若招标人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将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处以罚款,造成投标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条例》施行后,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6、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实践中,招标人以各种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屡见不鲜,但因为法律规定不明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难以认定。
对此,《条例》做了细化和完善,列举了七种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形。
因此,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有就同一招标项目提供差别信息;
设定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