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政府与市场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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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古典经济学时期,古希腊、古罗马以及欧洲中世纪的经济学还未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经济思想大多蕴含在其他学科之中,主要采用的是哲学或社会学的方法。

其中最有影响的是重商主义和重农学派,15~18世纪末被推崇的以“货币即财富,商业即致富”为基本观点的重商主义强调国家干预,认为国家应该积极干预经济生活,大力发展出口品工业,利用税收保护国内工商业,增加国际收支盈余。

其代表人物孟可列钦(AntoinedeMontchrestien)主张政府干预经济,通过培训劳动,提高本国的产品质量,将外国商品挤出本国;

科尔伯特(JeanBaptisteColbert)更主张要进行商业管制,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声誉。

18世纪50~70年代兴起的重农学派则主张遵从自然秩序,主张自由放任,倾向于国内的工商业自由和国内自由贸易,反对封建主义、重商主义以及各种政府管制;

认为政府应当将私有财产和个人权利置于首位,消除妨碍私有财产和个人秩序的障碍,以自由秩序指导社会。

其代表人物魁奈(FrancoisQuesnay)认为只有私人利益和自由才能使国家繁荣,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实现经济自由是增加社会财富与私人财富的重要条件。

在古典经济学兴盛时期,“最低程度的政府干预”是其基本信条,古典经济学主张政府应该尽可能少地干预经济活动,以自由、竞争的市场力量引导生产、交换和分配;

政府只需要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充当市场经济的“守夜人”即可;

政府活动应该仅涉及界定财产所有权、提高国家防御措施及公共教育。

诺思是第一位主张自由贸易的倡导者,主张自由贸易可以实现互利共赢,无须政府干预。

亚当·

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有限政府”的概念,认为利益的和谐意味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不必要的且不受欢迎的。

萨伊在“萨伊定律”的基础上指出应以发展生产来实现经济的发展,重视供给,主张自由放任,强调实物经济和充分均衡。

阶级利益和谐论的创立者巴师夏(FredericBastiat)认为以等利益为基础的交换会使整个社会的分配保持和谐,政府干预经济是没有必要的。

穆勒也支持最小政府理论,认为人们对自己的事情和利益的理解以及关系要超过政府做到的或被期望做到的;

政府应当运营自然垄断部门,应该从事那些能够促进所有人的整体利益而对私人无利可图的事情;

而政府职能应包括征税的权利,铸币,建立统一的度量衡,反对强权和诈骗,对弱者利益的保护和精神补充,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之后的社会主义学说和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进行了第一次批判,抛弃了古典经济学的利益和谐思想,反对自由放任的思想,主张政府是社会利益的代表。

其代表人物欧文主张建立合作公社,实现公有制;

圣西门主张实业制度,在实业制度中,实业家和科学家掌握领导权,国家的任务是组织生产。

兴起于19世纪40年代,具有浓厚的国家主义色彩的德国历史学派对古典经济学进行了第二次挑战,强调经济的整体性,反对古典经济学的个人主义和世界主义,将政治经济学看作一国发展道路的科学观点,突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强调国家和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完全不同。

其代表人物李斯特强调应实施保护主义的经济政策;

施穆勒更宣扬国家的超阶级性,主张扩大国家权力,主张在国家和社会团体的帮助下通过进行家长式的政策的社会改革,来实现经济体系中的公正,从而更加公平地进行收入分配;

马克思·

韦伯更将国家定义为一个“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地位”的实体。

在对古典经济学的第三次挑战中,边际主义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为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不应对经济运行加以干预。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系统形成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理论,否定了传统自由经营论。

认为失业的根源是有效需求不足,强调政府应该通过适当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进行积极的干预,以实现充分就业、价格稳定和经济增长。

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从宏观视角阐述了单凭市场价格机制难以实现充分就业均衡,要实现充分就业,政府必须干预经济。

张伯伦、罗宾逊等从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角度界定了政府的经济职能。

他们认为政府需要通过颁布和执行反垄断法,对垄断企业进行规制;

还应通过对正的外部性补贴、对负的外部性征税以及政府管制、直接经验等措施来克服外部性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损失。

福利经济学更认为政府有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职能。

在后凯恩斯时代中,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学派,提出了混合经济,既有国家管理的公共经济部门也有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私有经济部门,国家调节是为了预防经济衰退,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为了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资源,以提高经济效益;

此外,还提出了应采取逆经济风向的经济政策。

新剑桥学派把税收看作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强调充分发挥税收在缩小贫富差距不均方面的作用。

新凯恩斯主义强调需求管理,主张政府干预经济,是以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为前提的。

早期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罗斯托等认为发展中国家为了谋求发展,必须进行全面的政府经济规划和经济干预,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体系不完全、不统一,且市场发育程度低。

发展中国家需要工业化,需要经济结构的转型,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诱导。

并且,发展中国家缺失市场意识,对市场价格、经济刺激等不敏感,缺乏创新精神,缺乏企业家,所以需要政府来推动经济发展。

二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定位

持续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根本得益于我国渐进式的发展改革红利,在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格局下,针对要素禀赋结构不断变化下出现的经济问题、发展困境,我国不断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渐深化改革。

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也是国家制度体制改革的过程,是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始于1978年年末,主要讨论是否要改革的问题,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提出应当“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统一起来,提出要扩大市场的补充作用。

1985~1992年,我国围绕改革路径及改革性质进行了深入探索。

1987年党的十三大上就正式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提出“计划与市场只是发展经济的两种手段,而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出应通过“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方式发展经济;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004年至今,围绕着改革的得失成败问题提出了经济转型的定型问题以及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改革;

2013年11月,在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到了决定性作用。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经济工作的中心是“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

(一)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定位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经济结构的失衡主要表现为由于产业结构的失衡引发的供给问题,城乡二元结构失衡阻滞了城镇化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结构失衡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

我国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和低级化的根本原因是产业间失衡以及各产业内失衡,产业间失衡主要体现在产业间各产业比重不合理,劳动力结构与产值结构不协调以及三次产业间劳动力转移困难。

各产业内结构失衡主要表现为第一产业内部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生产技术落后,第二产业内部呈现重工业化趋势以及第三产业内部生产服务比重偏低。

这主要由于我国工业化的推动和产业结构升级主要依靠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预和政策导向,从早期通过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牺牲农业推动工业的发展,到改革开放后长期的以加大廉价的劳动力和资源投入的粗放式生产方式发展国际贸易等,这种利用自上而下强制的行政干预手段,忽略各地区的资源禀赋情况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的方式,导致产业发展缺乏技术支撑,产业自发演进动力不足。

因此,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化进程,应该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弱化政府的干预和政策导向。

第一产业的发展是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根本,是国民生产生活的基础。

在第一产业的发展中,政府首先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同时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的保护机制,保证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应积极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以市场需要为导向,提高农业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现代化。

第二产业作为我国主导产业,应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引导企业由原有粗放式的生产方式转化到强调技术和知识贡献的集约型生产方式。

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实现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政府应该加快在该领域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通过支持非国有制企业的发展,加快第三产业对第一产业及第二产业的服务作用。

在城乡二元结构方面,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三农”问题是阻滞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因素。

城镇化的核心内容是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和集聚,其实质是人口逐步向城镇居民集中,日益增多的劳动力由农业生产转向非农业生产,主要涉及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村生产环境的改善以及农民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的转变,而目前我国城镇化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就是人口城镇化远滞后于土地城镇化,农村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因此,政府应积极发挥与市场的协同作用,共同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镇化。

一方面,我国应避免政府过度行政化,逐步由政府行政主导下的城镇化发展方式转变为通过市场机制引导要素流动配置,从而带动人口流动,促进城乡市场融合,为农民增收创造机遇,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另一方面,政府应该逐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就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土地征用政策,扩大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资源优化等方面的政府支出,保障城镇化平稳推进。

由于我国地区发展在地理条件、资源禀赋以及人口密度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因此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中,我国东部、中部、东北以及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仍然巨大,区域经济一体化阻力不断增强。

尽管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呈现高速增长,增速赶超东部及沿海地区,但是这种依靠资源和投资拉动的、资源型重工业的快速扩张起主导作用的增长方式,虽然使中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总量加大,但产业结构严重失衡,重化工业过高(魏后凯,2010)。

区域性的市场分割,特别是要素市场的分割严重制约了国内要素的流动和配置效率,特别是受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使得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趋缓。

为了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政府应该强调基于地区自由优势,合理规划区域发展方向,强调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通过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共同促进各个地区的发展,促进各地区间的合理分工、优势互补能力,逐步弱化政府忽视各地区发展现状及要素禀赋情况下的直接规划干预和配置。

同时,政府应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视角,针对各区域不同的发展阶段和经济状况,提出不同的战略规划和保障机制,减少区域行政分割所引发的市场分割,扩大市场的范围,促进生产要素的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稳增长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定位

1.提高经济增长效率

稳增长不仅要求保持经济增长的速度,提高经济增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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