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修订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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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修订模板

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_______市___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进一步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称双创)发展环境,培育高精尖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区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区财政设立双创专项发展资金,由区科委和区财政局负责,采取事后资金支持方式进行落实,支持上年度(指项目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发生的双创事项。

第三条本规范支持的对象为在____区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登记的各类双创主体和服务机构,以及在大兴创新创业的双创人才。

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以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或技术转让、咨询等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科技企业;

(三)知识产权、技术转移、金融投资、人力资源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

(四)公共技术(设备)服务平台运营单位;

(五)双创人才主要为在校及毕业三年期内的高等院校大学生,高等院校教师,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国际国内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港澳台籍青年,外籍青年和归国留学人员,院士、博士后和参加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学生。

第二章支持双创载体建设

第四条创新双创载体管理和服务模式。

一、____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研发中心实行登记备案制。

备案基本程序为:

发布通知、受理材料、核对信息、现场核查、对外公示(公示期为__个工作日)、材料归档。

(一)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登记备案

1.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____区注册、纳税、入统。

拥有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上的孵化场地,其中直接用于孵化企业用房和为孵化企业提供公共科技配套服务的面积原则上占70%以上;

(2)以孵化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且符合区域的重点发展领域。

在孵企业不低于___家,并占入驻企业总数的50%以上,在孵企业中重点专业领域企业比例应为60%以上,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之比在5%以上;

(3)具备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及综合商务服务。

能够与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机构在科研仪器、设备、人才、数据等科技条件资源方面有密切的合作关系,利用合作机构的资源为在孵企业提供服务。

有孵化资金,并对在孵企业进行直接投资或提供融资担保;

(4)按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团队有较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具有较强的人才、技术、管理、市场等服务能力。

有专职的创业服务人员,90%以上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孵化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产权方公章。

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除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供相关协议或文件说明,且有2年以上使用期限;孵化机构的孵化场地需与其注册地一致;

  (3)科技条件、技术转移、专业投融资、专业咨询、市场推广等方面专业服务能力的服务案例、上年度服务企业数量及相关证明文件; 

  (4)在孵企业产业分布情况;

  (5)孵化资金证明文件;

  (6)负责人及管理团队名录及其学历证书复印件;

  (7)孵化场地平面图,包括楼层、房间号、房间面积等;

  (8)本年度园区企业名单;

  (9)本年度在孵企业名单。

(二)区级众创空间登记备案

1.满足的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拥有不低于___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___个创业工位。

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4)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___家;

(5)入驻创业团队每年度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___家,或每年有不低于__家获得融资;

(6)每年度有不少于__个典型孵化案例;

(7)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__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__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8)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___场次。

2.提供的材料:

(1)《区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场地证明复印件(加盖产权方公章)。

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除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供相关协议或文件说明,及产权人出具的同意开办集中办公区的授权书,申报时保有3年以上使用期限;

(4)办公场地平面图,包括楼层、房间号、房间面积等;

(5)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入驻企业总量控制计划等);

(6)其他用以证明满足设立条件的材料。

(三)区级研发中心登记备案

1.满足的条件:

(1)拥有较好的技术研究、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连续纳税两年以上,信用状况良好,一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不良行为;

(3)有固定的场地,科研用房面积___平方米以上;具备进行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检测所需要的较完备的仪器、装备等,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___万元(软件类研发机构资产总额___万元以上);

(4)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___人。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40%以上;

(5)有较高的研发费用投入:

销售收入在___万元以下的,年投入研发中心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6%以上;销售收入在___万元到__亿元的,年投入研发中心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销售收入在__亿元以上的,年投入研发中心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以上;

(6)管理制度、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2.提供的材料:

(1)《区级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财务章);

(4)企业科研用房面积、科研设备、科技人员、研发管理制度等情况说明。

二、对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研发中心”“______市科技企业孵化器”“______市众创空间”“______市研发中心”资质的机构,分别给予资金支持。

(一)满足的条件:

1.企业在____区内注册、纳税、入统,具有较高行业的影响力且依法合规经营,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研发中心应取得国家级、______市级认定资质或者经科技部门备案。

(二)提供的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研发中心支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研发中心备案材料;

(4)获得国家级、______市级认定资质的证明材料,包括:

证书、通知、公告等;

第五条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

(一)满足的条件:

1.企业具有较高行业的影响力且依法合规经营,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应取得国家___市___区级认定资质或者经科技部门备案。

(二)提供的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行业影响力,依法合规经营情况报告;

(4)新建或改建投资支出情况说明及发票(申请新建或改建投资补贴需提供);

(5)《孵化器、众创空间租赁协议》(申请房租补贴需提供);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孵化培育资金支持需提供);

(7)开展专题服务活动实际支出相关费用发票、票据凭证以及专题服务活动方案、议程、参会签到表等材料(申请专题活动资金支持需提供)。

第三章支持双创服务体系建设

第六条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一)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开放共享服务平台。

1.满足的条件:

(1)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区级研发中心均通过有关部门认证许可,且对外开放;

(2)享受服务企业注册地为____区。

2.提供的材料:

(1)产学研合作资金支持申请表;

(2)研发机构资质认定证明;

(3)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享受服务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服务合同相关的发票复印件。

(二)支持科技企业利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

1.满足的条件: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加盟成员单位是利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内的开放资源开展技术(产品)创新,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2.提供的材料:

(1)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区县工作站成员单位加盟协议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与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与合作协议书相关的发票复印件。

(三)支持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体系建设。

1.满足的条件:

企业在奖励年度内是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认证的大兴工作站分站。

2提供的资料:

《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大兴工作站分站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七条强化知识产权保障。

(一)支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1.满足的条件:

(1)在____区注册登记并纳税且无违法记录;

(2)科技企业作为专利权人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行动并胜诉。

2.提供的材料:

(1)____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资助申报表;

(2)与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等)签订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3)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行动胜诉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发票的复印件。

(二)支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体系建设

1.满足的条件:

(1)____区设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

(2)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获得市级以上先进单位称号。

2.提供的材料:

(1)____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奖励申报表(加盖公章);

(2)______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公示获奖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满足的条件:

(1)获得国家、______市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荣誉称号。

(2)在知识产权托管、专利申报、专利布局、专利质押融资服务等方面,为____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

2.提供的材料:

(1)____区专利服务机构资助申报表(加盖公章);

(2)与企业签订的当年度服务合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获得国家、______市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发票的复印件。

 (四)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

1.满足的条件:

(1)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称号;

(2)______市知识产权运营示范单位、试点单位称号;

(3)______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试点单位称号。

2.提供的材料:

(1)____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奖励申报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知识产权局、______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______市知识产权运营示范单位、试点单位,______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试点单位”名单。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证书复印件;______市知识产权运营示范单位、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______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支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

1.满足的条件:

(1)获得国家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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