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下的审丑现象文档格式.docx
《网络传播下的审丑现象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传播下的审丑现象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近几年,网络上出现各种网络典型,最早的“木子美”通过网络发布自己的性爱日记引来众人围观,到后来的芙蓉姐姐、凤姐,再到拜金女、伪娘、小月月的一系列惊人举动,中国网络媒体开始树立一种新的人物形象,他们出名的手段如出一辙,都是借助网络发布自己的各种异想天开的言论,喜欢炫耀自己,却又丑态百出。
这些网络红人和我们传统的审美观是大相径庭的,可是,也正是他们的种种丑态,却成功地迎合了一些人浮躁、猎奇、无聊的心态,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满足了大众的某种需求,他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个借助互联网迅速蹿红的草根明星,如今,他们更像是一个新的流行符号,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的效仿,“审丑”也逐渐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另一消遣,随着这些网络红人的蹿红,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网络上似乎已经开始了一个以丑为美的审丑小时代。
二、造成“审丑”泛滥的原因
在人类的审美过程中,审丑是最晚出现的一个范畴。
人类审美最早出现的两种是优美和崇高。
前者满足人的繁殖本能,后者则满足人的生存本能,第三种是滑稽,而第四种是丑怪。
开始出现丑怪是做为浪漫主义的发展,如雨果笔下的钟楼怪。
而现代审丑已到了一种不自觉的状态。
(一)网民的看客心理是滋养其生长的土壤
2010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了《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4.2亿人,而这其中学生群体占网民比重的近三成。
网民平均每周上网时间为19.8小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1小时,网民素质较低,将近九成人学历在大专及以下;
收入上,有70.4%的网民收入低于2000元,网络使用进一步向低收入者覆盖。
从《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网民收入低、素质差,拥有大量闲散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由于准入门槛较低,使得传播真正进入大众化的时代。
此外,在网络传播中,网民的“看客”心里也造成了对于诸如小月月、芙蓉姐姐等一系列网络红人的围观景象。
鲁迅大师就曾在他的多篇著作里深刻地揭露了一些人的看客心理,他们并不在意被看者所处的真实环境及其真实身份,而仅仅是对某一事件进行围观,这就将现实生活直接转化为一个单纯审丑的过程,他们围观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种娱乐消费。
但是,与现代网络中存在的审丑现象不同的是,鲁迅笔下的被看者们确实遭遇凄惨,只是他们沉醉在自己的悲惨“表演”中,并不知道自己只是充当了别生无聊生活的一点消遣;
而现代的网络红人,则是为了出名等利益关系,自愿被围观。
“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在现代社会,日益发达的媒体反而增加了受众的看客心理。
因为人们在传媒建立的拟态环境中逐渐丧失了辨别真假的能力。
对于一切现象的呈现不过是一场现场直播的节目罢了。
”舆论具有多样性,可是,对于此类网络红人,虽然早期还是有人欣赏他们的自信,但随着这些网络红人行为的愈加离谱和肆无忌惮,大众舆论逐渐趋向统一,是不是我们的社会有某种需要、某种东西透过这种人物典型跟对他的攻击、消费,得到宣泄和满足?
而网络的多样性、丰富性也恰好的迎合了他们这种看客心态,事实上,他们仅仅是希望从对网络红人们的围观中,通过“欣赏”他们的种种丑态来是自己的心理获得快感,可也正是由于受众“看客们”的需求,网络红人们才有了欣赏他们的观众,获得了滋养他们生长的土壤。
(二)传统媒体的介入是审丑之风愈演愈烈
网络由于准入门槛较低,且其发布信息不像传统媒体那样由专业机构经过严格程序并有专门人士进行严格采写、把关,可以说,它为大众提供了一个几乎不受限制的意见表达的平台,虽然也有专业网络管理员对其言论进行监督,但是其影响力是和我们传统媒体的专业把关体制是无法比拟的。
也因此,使得网络炒作有机可乘。
虽然他们在走受众本位路线上有一定积极意义,可是,如果炒作仅限于网络上,其影响总归是有限的,从观念上讲,人们对于网络传播的信息还是更多的持着娱乐的精神,虽然网络普及率很高,可是其影响力特别是权威性还是大大弱于传统媒体的。
其出现的热议也仅是昙花一现,人们很容易就会忘却,并随着新事物的出现而转移视线。
然而,一旦传统媒体也介入进来,其影响就大大扩展了。
传统媒体的盲目跟风,并与网络炒作形成一种互动,二者共同作用下,促使人们“审丑”情结持续加深,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无限度地迎合受众这种窥奇心理,也正是由于传统媒体的介入,不断加深着人们的“审丑”印象,使得人们从开始的一笑了之,转向把他们当做一个新闻(或事件)来对待,并对此类人群存在的价值有了重新思考。
从而,使这些网络红人彻底摆脱自己的尴尬身份,开始成为可以和那些超级明星一样可以登上报纸娱乐版头版的娱乐人物。
而这一切,也只有传统媒体可以做到,也正是传统媒体的盲目跟风,使得这些网络红人完成了华丽转身,借助传统媒体这一跳板,从草根变成受人瞩目的“明星”,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他们,甚至效仿他们,使“审丑”和被审成为一种现象,使得这股本该转瞬即逝的网络恶搞愈刮愈烈,使得本该严肃的传统媒体转向低俗甚至恶俗,实际只是为了谋求经济收益。
而在这场利益追逐的过程中,媒体如果迷失方向,必将逐步走上牺牲其职业品格,最终导致其在公众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弱。
(三)网络推手——网络红人的制造者
拜金女、芙蓉姐姐、小月月等各色人物,占据着网络及各类媒体的报道版面,以其各种雷人举动吸引大众眼球,而伴随这一现象一种新兴职业应运而生——网络推手,正是他们,缔造了一个又一个引起争议的人物,他们肆无忌惮地打破传统观念,肆无忌惮地表达其“个性”价值观,与我们所宣扬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大相径庭。
这些网络推手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塑造一个个网络典型,为其工作的网站创造话题和点击率,他们不属于传统意义的新闻从业人员,因此,他们不受新闻行业规则的制约,为了点击率,甚至不惜完全背弃主流价值观,制造一个又一个具有轰动效应的人物。
当然,我们必须看到,一个新兴行业的诞生必然有他存在的原因,有网络推手称,推手们大部分时间是在挑起争议,而是否跟进,还要看网民的反应。
从这个层次出发,看客才是真正的推手。
今天中国的“审丑”现象,不仅形成了某种畸形的赢利模式,而且也是对新闻娱乐化的最佳讽刺,这是网络推手直接缔造的争议,然而,媒体与公众也难辞其咎。
可以说,网络红人、网络推手、媒体和看客们共同掀起了这场“审丑之风”,有供必然是有因为需,这场“审丑风暴”里不仅有赤裸裸的利益追求,也存在部分受众某种畸形的精神诉求,二者共同促使了这个队伍的不断壮大。
三、解决之道
(一)媒体主动进行反炒作活动
在我国,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公器。
然而,在今天,新闻媒体日趋娱乐化和商业化,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驱动下,如何在市场的这股浮躁之风中找准位置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大众传媒特别是我们传统媒体而言,应始终将公共利益摆到首位,切实起到传递信息、监督环境的作用,而不能无限度地向经济利益投降。
因此,媒体应树立反炒作意识。
具体说来,包括两点要求:
一是媒体自身强化反炒作意识,严格按照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在从事新闻活动中,应始终秉持新闻的党性为第一性,在做好维护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新闻活动。
对于社会上存在的“审丑”恶风,首先做到不介入低俗话题,不盲目跟风,把好关,对于一些话题,采取不报道、不转载、不采访、不评论,不为炒作者所利用。
在从事新闻活动的过程中,始终用从业人员规范来要求自己行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媒体权威力和影响力。
此外,加强反炒作,也需要给新闻媒体是以外部压力。
积极完善和规范相关新闻法律法规,在政策上使其有章可循,对于盲目炒作,宣言不良价值观的行为施以规章上的限制,前些日子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一系列规范婚恋、情感类节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同时,开展媒介批评也至关重要,针对新闻媒体特别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传统媒体的跟风行为给予行业内部的评判。
媒体不能为了经济利益一味的放低自己的标准,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应该宣扬社会主流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所以对不负责任媒体必须予以规范,低俗、恶搞之风必须遏制。
(二)公众理性对待新闻炒作
网络时代已经到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公众应学会理性的使用媒体。
在这场“审丑”风暴中,正是因为有了公众的欣赏才使这些网络红人们能够生存并不断壮大。
公众借助媒体,获得了以往任何时代都不曾有的话语权和参与权,然而,人们在获得这些权利的同时,却没有很好的做到对自己行为的约束,表达意见是夹杂了一些非理性因素,当人们盲目跟风时,可能导致的是这些非理性因素掩盖住正面声音,使社会舆论转向非主流的一面。
因此,受众应学会正确使用媒体,不做低俗行为的跟风者,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真正做到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2]刘建明.舆论学概论.北京: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第1版.
[3]叶皓.正确应对网络事件.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
[4]李希光.畸变的媒体.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5]李希光.转型中的新闻学.广州:
南方日报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6]李良荣.新闻学概论.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