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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网格责任人开展日常信息采集,并做好与网格员的联络工作。
(三)通过网格责任人上户的日常性、网格员定期进网格的针对性,为群众持续提供需求服务。
(四)原则上每月3号上午(遇节假日提前),网格员向司法所领取网格排查表时召开工作例会,遇重要或紧急事由的,由网格责任人及时召集网格成员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相关事项。
三、网格员工作纪律
(一)六不准
1.不准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更不准虚报瞒报。
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3.不准故意拖延办事时间,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
4.不准泄露群众、企业的隐私和机密,确保信息安全。
5.不准在群众中发表损害政府形象和不利于工作的言论,不搬弄是非。
6.不准无故缺席网格员开展的工作。
(二)六不让
1.不让上级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
2.不让应该反馈的意见或传递的信息在我手中中断。
3.不让正在办理的事在我这里积压。
4.不让我负责的事因我而影响全局。
5.不让各种差错在我手里出现。
6.不让群众反映的事情在我这里搁浅。
四、网格(总)责任人职责
(一)负责网格成员的召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网格走访活动。
(二)明确网格员成员的职责,督促组员做好日志记载。
(三)每月召开一次网格员工作例会,回顾总结前期工作,提出热点难点问题,商讨解决办法,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五)如群众反映的情况确须立即办理的,能办的当即办理,不能办理的进行移交并予以说明;
移交给职能部门办理或处理的事情要进行跟踪,及时得到反馈意见,并告知当事人。
(七)完成网格化管理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网格成员职责
(一)时常走访了解网格内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二)履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窗口职责,日常性地采集(充实)各类信息,注重各类矛盾发现和排摸,并加强动态跟踪。
(三)及时向网格责任人、镇党组织反馈各类信息,并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
(四)充分发挥熟知网格内各类情况的优势,做好网格员入户的向导、基本情况通报等相关工作。
(五)做好群众对网格化管理的正确引导工作,促进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密切配合。
六、问题协调解决与情况反馈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
对于上报的情况或问题,各级网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研究相应措施,提出解决办法、途经,落实办理。
(二)限时办结。
一般性的矛盾、诉求问题的办结或答复时间为7天;
较复杂的矛盾、诉求问题的办结或答复时间为15天,重大疑难性矛盾或问题要求在30天内办结或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三)分类分层处理。
网格员走访和服务所收集的问题,采取分类分层解决的办法进行处理录入。
一般性的问题,由各网格负责人对群众当场进行答复或解决,政策不明确的,咨询后向群众作出答复;
涉及共性问题或矛盾纠纷,由村(社区)协调解决;
村(社区)未解决的、涉及到重大问题或矛盾纠纷的上报政府部门综合协调处理。
重大疑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向镇领导或相关办公室反馈,由办公格办提交镇领导班子集中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方案,集中力量予以解决。
七、例会制度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有效发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作用,特制订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与民情分析会结合召开。
(二)工作例会由村(社区)全体网格员参加,网格组织负责人召集,并请相关领导到会指导。
(三)内容为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干部反映强的热点难题。
(四)对例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完善,更新,补充。
(五)例会全体网格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随意缺席,如确实有紧急情况,必须请假。
(六)每月按时总结和部署“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下阶段工作。
八、入户走访制度
(一)全体网格成员必须入户了解民情,每月1―15日全面走访。
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
(二)每个成员入户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他们想什么、盼什么、要求村委干部做什么,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详细记载记录在专用笔记本上。
(三)入户不仅要“身入”,还要“心入”。
要走家串户,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基本情况,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实事。
(四)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把带有普遍性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分类,在工作例会中进行反映,总结。
九、工作督办
镇网格办对网格运行情况,管理与服务是否到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等方面,每月进行督办,督办结果列入镇网格工作考核。
【篇二】
1、建立乡领导-乡干部-村干部-村党员-老百姓五层垂直网格,构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
各级网格责任人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工作。
3、网格管理责任人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
管理工作日志>
,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管理责任人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督促并协助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
5在处置时效上,属村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乡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6、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乡职责范围,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8、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篇三】
为深入促进“平安网格”创建,强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格局,巩固“平安凤凰”创建工作成果,经研究,特针对辖区所有网格长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凤凰街道下辖11个社区,3个村的网格管理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平安通”手机每日登录情况;
2、对所管理的网格内的基础信息(包括常住人口数、流动人口数、重点人员情况、双正人员情况、吸毒人员情况、精神病人情况、独居老人情况、困难家庭情况等)是否熟练掌握;
3、每月是否开展经常性走访,并做好民情日记的记载;
4、对网格内居民的诉求是否及时处理,对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诉求是否及时收集并上报;
5、是否积极配合村社区、街道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监督检查方式
1、自查。
由各村社区对下辖各网格长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2、每日检查。
主要检查“平安通”手机登录情况。
3、定期检查。
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方式为听取网格长汇报,查阅民情日记。
4、不定期暗访。
街道“平安网格”创建领导小组在全年内开展不定期暗访网格长对网格内基本情况是否熟练掌握。
5、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四、监督检查措施
1、通过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平台检查。
街道管理员每日登录平安建设信息系统,在“系统管理”版块内对所有网格长的“平安通”手机登录情况进行检查。
3、实地走访。
街道“平安网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查阅工作台账、面对面问询网格长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监督检查处理
1、发现网格长不明确职责任务的,责令其加强业务学习,并定期组织网格长业务能力集中培训。
2、发现网格长未坚持每日登录“平安通”手机的,提醒其按时登录;
经3次提醒仍未登录或长达一个月以上未登录的,发文予以通报批评;
因长期未登录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年终考核中扣分。
3、网格长因走访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诉求处理不及时,并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篇四】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特殊人群管理到位、便民服务到位”,确保网格化账号平台活跃度每月不低于80%以上,确保事件处理每月按时按质办结且办结率达100%,保网格化“三项重点工作”信息每月及时签收、回复且签收、回复率达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
1.明确网格员职责。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聚焦平安建设。
网格员要切实履行“五大员”即信息员、调解员、协管员、服务员、宣传员的职能职责,承担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奎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任务。
一是社情民意收集报告。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到网格走访督查等办法,及时了解收集社情民意,排查、梳理、处理不安定因素,及时将相关情况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通过定期排查、街面巡查、入户走访等,全面排查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协调组织化解和处置,较为复杂或涉及政策类的矛盾纠纷积极向有关调解组织和职能部门报告,参与调解,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协助公安、卫计、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特殊人群(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等)服务管理;
及时采集更新网格内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基本治安要素信息,对异常动向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改;
加强巡逻走访,及时发现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涉暴恐、涉枪涉爆、涉毒涉赌、邪教活动、涉火灾等危险源和治安隐患;
组织发动网格内楼栋长、治安积极分子、门卫等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四是政策法律法规宣传。
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五是公共服务协办。
结合本辖区实际。
为网格内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
参与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2.规范网格员管理。
落实专兼职网格员实名登记,将网格员信息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某某县网格服务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某某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西委办发〔2022〕58号)精神,落实网格员管理制度。
专职网格员实行县、镇双重管理,兼职网格管理员由镇、村管理。
县综治委(办)、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负责制定网格员选用、解聘及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全县网格员培训,根据上级及本级工作要求下达工作指令。
镇、村负责辖区网格员日常管理和考核评定,结合实际制定网格管理员手持终端机使用管理办法、入户走访、信息报送、保密、工作例会、考勤等工作制度,并根据网格员本人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辖区派出所等单位意见和辖区居民满意度评价等,对网格员进行绩效考核。
要确保网格员下沉到所属网格,能熟练使用手机“网格E通”,并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要将网格管理员考核结果与其聘用报酬、奖惩、培养、使用挂钩,对考核不称职或违法违纪的网格员依法依规解聘。
3.加强网格员培训。
网格员实行分级分类培训。
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每年对全县网格员进行专题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