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参考18个虚词的用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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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译。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
(《捕蛇者说》)
二.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
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
(《记王忠肃公翱事》)
三.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师说》)
2、“以”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①乃入见。
问:
“何以战?
”(《曹刿论战》)
②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逍遥游》)
③斧斤以时入山林。
(《寡人之于国也》)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罚所及,则无以怒而滥刑。
(《谏太宗十思疏》)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登泰山记》)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战国策•周策》)
二、用作连词。
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
(《归去来兮辞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
引壶觞以自酌。
(《归去来兮辞》)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季氏将伐颛臾》)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
(《烛之武退秦师》)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来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三、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3、“于”字主要的用法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一)、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从”“自”“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
得复见将军于此。
(《鸿门宴》)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二)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
良曰:
“长于臣。
”(《鸿门宴》)
(三)、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李氏子蟠,……不拘于时。
(《师说》)(四)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1、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
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勾践灭吴》)
2、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
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
(“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4、“为”字主要的用法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
用作动词,意思是“做”。
还可作判断词“是”用。
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
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
可译为“向”“对”等。
此中人语云:
“不足为外人道也。
”(《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
可译为“替”“给”等。
公为我献之。
(《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
可译为“当”“等到”等。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
(《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
可译为“为了”“为着”。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
(《触龙说赵太后》)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
可译为“因为”“由于”。
(六)表示被动关系。
读阳平声,可译为“被”。
“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
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二、用作助词。
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
可译为“呢?
”例如:
如今人为刀俎……何辞为?
5、“其”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她)的”“它的”(包括复数)。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勾践灭吴》)
(二)第三人称。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或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写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我(自己)”。
勾践说于国人曰:
“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践灭吴》)(四)指示代词,表远指。
作定语,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二、用作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圣人之所以为圣,……其皆出于此乎?
(《师说》)吾其还也。
(《烛之武退秦师》)其有敢不尽力者乎?
三、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
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
(《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6、“则”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
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
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二)表示假设关系。
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
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三)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都是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不是表示两词之间)是并列关系。
可译为“就”,或不译。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
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
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岳阳楼记》)
7、“所”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助词。
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师说》)“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
二、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
若属皆且为所虏。
三、复音虚词“所以”。
“所”和“以”连用,文言文中常见。
用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出师表》)
8、“且”字主要的用法
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
(《烛之武退秦师》)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石壕吏》)驴一鸣,虎大骇,远遁;
以为且噬己也,甚恐。
(《黔之驴》)
9、“莫”字主要的用法
用作无指定代词,充当主语。
(一)代人时,相当于“没有人”“没有谁”。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邹忌讽齐五纳谏》)
(二)代物时,相当于“没有什么”。
二、用作否定副词。
(一)放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表示否定,相当于“不”。
(二)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劝戒或禁止,相当于“不要”“不能”。
10、“盖”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副词。
“盖”用在句首,作副词,表示下边说的一些话,是带有推测性的断定,相当于现代汉语中“大概”“推想”的意思。
(表示这种意思的“盖”也有用于句中的。
)如: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连接上文,起说明原因的作用,也含有不十分确定之意。
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
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
11、“然”字主要的用法
一、用作连词,主要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可是”“但是”。
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鸿门宴》)“然”有时和“而”连用,“然”代指上文所说情况,“而”表示转折,等于说“如此(这样),可是……”。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也。
(《过秦论》)“然”还常和“则”结合,“然”是承接上文事实,“则”是由此进行阐述或论断,可译为“既然如此,那么(那就)”,也可单译为“那么”。
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
(《岳阳楼记》
二、用作代词。
相当于口语中“这样”“如此”。
不然,籍何以至此?
三、用作助词,又分两种情况。
(一)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相当于口语中“……地”。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
……(《捕蛇者说》)
(二)用在名词或短语之后,前面有“若”“如”“犹”等词与之照应的,可译为“的样子”“一般”“那样”。
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
(《核舟记》)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
四、“然”还常作应对之辞,同口语中的“是的”“对的”相似。
或者表示赞成、同意,即“认为是”“认为对”的意思。
(触龙曰)“……岂非计久长有子孙相继为王也哉?
”太后曰:
“然。
”(《触龙说赵太后》)成然之。
(《促织》)
“虽”字主要的用法
“虽”作连词,在文言中有两种用法。
一、用在假设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假设,然后转入正意,可译为“即使”。
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捕蛇者说》)二、用在转折关系的句子里,作用是先承认一种事实,下面再转入正意。
可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