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64页文档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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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64页文档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二、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原则。

明确与不同区域层次各城市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建立和谐统一的区域城镇分工体系,积极推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资源要素和各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区域的一体化发展。

三、整体性与系统性原则。

从全局出发,合理布局城市各类功能区和安排各种物质要素,使城市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布局上做到职能明确、主次分明、互相衔接,形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四、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原则。

结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布局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实现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远期与近期相结合原则。

正确处理好城乡规划的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既要保持近期建设的相对完整,又要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第三条规划修编重点

规划在对宏观区域协调发展和城市发展研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发展、市域城乡统筹、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城市经济产业布局等,同时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系统,完善区域基础设施,预留大型市政设施廊道,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框架。

第四条规划编制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以及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务院[2019]13号)

《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19]2号)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19]218号)

《关于同意开展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19]210号)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国务院2019)

《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国务院2009)

《吉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9-2020)》

《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9—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9—2019年,远期为2019—2020年。

第六条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包括三个层次:

市域、规划区、中心城区

一、市域

市域范围为长春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长春市区和榆树、农安、德惠、九台4个县(市),面积20604平方公里。

二、规划区

规划区包括长春市市区和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控制区,总面积3891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指长春市五城区范围内49个街道,以及城西镇四间村、西新镇前程村、东岗村、繁荣村、东山村、玉潭镇永新村、勤俭村、新立城镇五四村、齐家村等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610平方公里。

第七条《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9-2020年)》是指导本市城乡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规划经批准后,凡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城市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八条城市总体发展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区域城镇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辐射能力;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开发低碳技术,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

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搭建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形成区域开发与国际合作的新格局;

持续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规划期末将长春市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科学进步、资源节约、设施完善、环境优良的开放型、多元化、适宜居住的绿色宜居城市,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率先发展。

第九条经济发展目标及战略

经济发展目标:

在优化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基础上,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年均保持在10%以上,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万亿元左右;

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左右,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在50%左右,第一产业比重调整到5%左右,建设成为以新型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合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经济发展战略: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广现代农业,建立食品安全体系。

规划期内重点实施《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加快灌区改造、黑土区治理、良种培育和推广、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生产技术集成与普及、空中云水利用等项目建设,稳步提高区域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畜牧业产业经营。

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

实施产业集群战略,建设三大基地,即努力构建以整车产能为基础,新能源车、特种车、汽车核心零部件、汽车服务业和汽车文化为一体的汽车产业基地;

以城轨客车为基础,集制造、研发、维修、零部件生产为一体的轨道客车产业基地;

适度发展玉米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以化工醇开发利用为基础的生物化工产业基地。

推广开发低碳技术,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多业并举的产业发展格局。

发展金融、物联网、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

加快发展会展旅游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引领带动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和优化升级。

第一十条社会发展目标及战略

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及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和谐社会发展目标。

社会发展战略:

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及农村协调发展;

着力改善民生,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需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各级各类社会服务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正,保障社会安全;

加快知识创新及传播步伐,提升人口素质。

第一十一条生态发展目标及战略

生态发展目标:

到2020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与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向全面建成绿色宜居城市目标迈进。

生态发展战略:

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重点进行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主的生态建设;

力促水资源利用战略转变,提高用水效率,维持水生生态系统完整性;

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与管理,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

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缓解环境压力;

积极进行制度建设,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效管理自然资源。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十二条区域协调发展目标

通过与周边城市、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构建等级规模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科学、产业结合紧密的区域城镇体系。

第一十三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一、面向东北亚区域,积极融入环渤海经济圈,打造东北亚资源要素集聚高地、产业和科技创新高地、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东北亚国际商务服务基地。

二、贯彻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发挥哈大经济带的发展优势,加强与哈尔滨、沈阳、大连等东北大城市间的区域协作,北依资源,南联港口,促进二级轴线集聚发展,融入东北地区“三纵五横”的空间发展格局。

三、突出长春市在省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贯彻国家图们江区域发展战略,加快长吉一体化进程,促进长吉都市区建设,辐射带动中部城市群协调发展。

第一十四条空间发展指引

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两区、四轴、一带”的空间结构,规划期内强化高端生产要素集聚,打造长吉都市区。

重点提升哈大、长吉、舒梅沿线城镇,促进人口、经济要素的集聚和极化;

强化长春-吉林都市区、陶(赖昭)五(棵树)菜(园子)组合城市的空间协调;

拓展与发达地区经济联系通道,扩大腹地空间,提升长吉区际地位。

依托长春市中心城区,建设“长东北新区”,加快与延珲城市组合区、吉林市的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重点加强与吉林北部工业新区合作,积极推进长吉一体化进程;

努力促进新能源、生物产业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建设成为中国图们江区域发展的产业核心,带动与支撑长吉图开发开放。

其中,沿长吉交通走廊重点打造卡伦湖科技生态区、龙嘉机场临空产业区以及九台新区等空间节点。

第二节城镇化与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十五条走集中城镇化发展道路

以中心城区发展为重点,促进新型产业向中心城区集聚,引导传统产业向外围地区转移,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提高对全省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努力扩大县(市)城区规模,引导产业向县(市)适度集聚,完善各县(市)与中心城区之间的产业分工体系。

整合现状非农业人口规模小于2019人的建制镇,择优培育重点镇,成为乡村地域的经济增长极。

第一十六条人口规模

2019年长春市域总人口达到88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54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为61%;

2020年长春市域总人口达到95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65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为68%。

2019年长春市规划区总人口控制在47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20万人左右;

2020年长春市规划区总人口控制在520万人左右,城镇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80万人左右。

2019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80万人左右,202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25万人左右。

第一十七条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的原则,合理引导市域人口和劳动生产力分布,优化配置市域发展资源,强化建设一批重点组团、城镇,形成五个城镇等级,其中包括1个特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4个十万至二十万人口城镇、8个五万至十万人口城镇以及若干个五万人以下城镇。

第一十八条完善市域各级城镇的功能结构,提高整体功能水平,建立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职能结构。

中心城市为长春市中心城区,规划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促进产业结构重组,实现产业结构升级。

规划期内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产业发展重点。

次中心城市为双阳、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城区,规划以承接中心城市传统产业扩散为主要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以提高产业规模,构筑产业分工体系为目标,其中应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配件制造、化工、建材、食品等五类产业。

重点镇包括奋进乡、新立城镇、西新镇、劝农山镇、奢岭街道、兰家镇、合心镇、英俊镇、卡伦镇、合隆镇、米沙子镇、五棵树镇等,规划重点镇是城市经济要素转移及扩散的重要空间载体,依托区位优势以及当地资源,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结构体系,作为城市功能的重要补充。

一般镇以发展农工贸为主,形成农村地域生产、集散中心。

第一十九条在市域范围内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次级中心城市为节点,快速骨干交通为依托,构建“一核、三轴、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其中“一核”为中心城区;

“三轴”为以哈大复合交通走廊、珲乌复合交通走廊为主的一级城镇经济发展轴和依托长营高速公路至辽源方向二级城镇经济发展轴;

“多点”为五个次级中心城市。

第二十条城市发展指引

市区:

积极发展金融、物联网、信息、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强化中心城区的经济、管理、服务、枢纽、创新职能;

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轨道客车制造、生物化工等主导产业,培育光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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