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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法医毒物司法鉴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2、挥发性毒物。

如乙醇、甲醇、氰化物、苯类衍生物等。

3、水溶性毒物。

如亚硝酸盐、强酸、强碱等。

4、金属毒物。

如砷、汞、钡、铊等。

(清华才女朱令铊中毒)

5、医用药毒物。

如苯二氮卓类、吩噻嗪类、巴比妥类等安眠镇静药物和三环类抗抑郁

药等。

6、毒品。

如阿片类、苯丙胺类、大麻类、可卡因等。

7、杀虫剂。

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

8、杀鼠剂。

如氟乙酰胺、毒鼠强、磷化锌等。

9、有毒植物。

如乌头、马钱子碱、莨菪碱等。

10、有毒动物。

如河豚、班蝥、毒蜂等。

(二)中毒

中毒是指机体受到毒物作用而发生的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状态。

因中毒而导致死亡则称为中毒死。

中毒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可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一次使用大剂量的毒物,短时间内出现严重中毒症状的为急性中毒,其特点是发病急、病情重、症状明显、转归快。

急性中毒多见于他杀、自杀和灾害性事故,是法医毒物鉴定的重点。

小剂量反复使用毒物,使机体长时间遭致机能损害,逐渐产生中毒症状的为慢性中毒,特点是症状不明显、病程长、难痊愈。

慢性中毒多见于环境污染、职业中毒以及毒品滥用。

由于慢性中毒与自然疾病较难鉴别,也有犯罪嫌疑人用此类方式投毒,因此在法医毒物鉴定中应予以注意。

二、毒物鉴定的任务

法医毒物鉴定的基本任务是对各类事(案)件中可能涉及的毒物进行分析鉴定,判明有无毒物,毒物与事件的关系等,为涉及毒物的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

法医毒物鉴定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判定有无毒物,是通过系统的毒物筛选分析来发现毒物或排除毒物。

2、确定中毒物质,是通过毒物定性分析确定毒物的种类。

3、估计中毒程度,是通过毒物定量分析确定毒物的含量,从而估计毒物发挥毒作用的

程度。

4、推断中毒性质,是通过中毒者体内毒物分布、毒物原体及代谢物分析等,推断毒物

进入机体的途径以及中毒性质。

三、毒物鉴定的检材

毒物鉴定的对象称为检验材料(检材),一般可分为体外检材和体内检材两大类。

不同的检材可提供不同的信息,检材选择的合理与否是鉴定结果科学性、正确性的基础。

(一)体外检材

体外检材是指那些未经过体内吸收、分布、代谢等过程,其中毒物在形态、气味、酸碱性、溶解度和化合状态等方面尚全部或部分地保留其原有性状的检材。

如现场遗留的食物、药物等可疑物。

(二)体内检材

体内检材主要是指取自生物活体或尸体的检材,如尿、血及内脏组织等。

1、尿液。

尿液检材的优越性体现在:

取样方便;

样本处理简便;

尿液毒物浓度较高;

检出时限长,一般可在摄毒后2-7天内检出。

尿中除含有毒物原体外,还有大量的毒物代谢物,在摄毒量较少或毒物降解较快的情况下,尿液往往是能得到阳性结果的适宜检材。

2、血液。

血液是毒物定量分析的最佳检材。

根据测得的血液毒物浓度,对照文献报道的毒物治疗、中毒、致死浓度,可判断其是否中毒和确定中毒的程度。

但血液中毒物含量低、检出时限较短,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血液分析有可能得到阴性结果。

3、组织。

组织检材主要有肝、肾、肺、脑等。

其中肝、肾是药物代谢和排泄的主要器官,许多毒物都集储在这些脏器中,其浓度较大,是定性定量分析有价值的检材料。

许多文献记载有肝、肾毒物浓度数据,因而组织检材分析结果可进一步证明和解释血液的发现。

4、毛发。

毒物在毛发中的积累使毛发成为毒物滥用和慢性中毒鉴定选择的重要检材,毛发分析能反映较长时间的毒物使用情况是其主要优势特征。

根据头发的生长速率,将头发分段分析,可提供被检者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摄毒史。

玻璃体液、胆汁等在某些情况下也常选用。

四、毒物鉴定的程序

1、了解案件信息。

了解委托方的鉴定要求及案件信息,对于拟定毒物分析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涉毒案件信息主要包括事件发现或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过程;

中毒症状及尸体征象;

现场遗留物品、食品;

事件所涉及人员的职业、健康、用药情况等。

2、采取、储存检材。

检材是证明毒物是否存在的原始证据,必须正确选择、采集和妥善保存。

一般而言,检材的选择是根据鉴定要求和怀疑涉及毒物的种类不同而定。

当分析目标物不明确或不能提出具体的检验要求时,应尽量采集全部可能的检材。

生物检材应置低温保存,严防污染、混淆和变质。

3、毒物鉴定过程。

第二节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方法

法医毒物鉴定是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等的原理、技术和方法对体内外的毒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学科领域相互渗透,各种新的方法、技术不断涌现,毒物鉴定方法已从原来以化学方法、形态学方法和动物试验方法为基本手段转向以仪器分析方法和免疫学方法为主的现代分析方法。

一、化学反应法

利用化学试剂与被检物发生化学反应,通过观察反应,通过观察反应产物的颜色、状态来判断是否存在某种物质。

化学反应法具有操作简便、快速、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少等优点,但灵敏度不高、专一性不强,一般仅作为预实验,以缩小毒物分析范围。

化学反应法现已较少使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可用于确证分析。

如根据普鲁士蓝反应判断被检物中是否含有氰化物;

根据格氏反应是否

出现红色判断检液中是否存在亚硝酸盐。

二、免疫分析法

免疫分析法是利用毒物与标记毒物竞争性结合抗体检测毒物的方法,主要包括放射免疫、酶免疫和荧光免疫等标记免疫法。

免疫分析法具有灵敏度高、选择性强、操作简便等特点。

近年来酶免疫应用范围较广,目前已商品化的免疫板或免疫条可用于检测吗啡类、苯丙胺类、大麻、苯二氮卓类等。

由于免疫法较易受到相关物质干扰,出现假阳性,故主要用于筛选分析。

三、仪器分析法

(一)光谱法

光谱法是利用物质吸收或发射某些特定频率电磁辐射的光学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

光谱法分为可见——紫外光谱法、红外光谱法、荧光光谱法、原子光谱法和核磁共振光谱法。

光谱法具有操作简便、不破坏样品的优点。

但是,由于光谱法不具备分离功能,选择性差,因而对样品的前处理要求很高,这样就影响了其在体内药物分析中的应用,多数情况下只能作为检测手段应用于免疫分析法和色谱法的检测系统。

(二)色谱法

色谱法是一种分离分析法。

待测样品在流动相带动下沿同一方向通过固定相,由于样品中各组分在两相相溶解、吸附、分配等分子间作用的差异,造成不同组分以不同速度移动,使不同组分最终得以分离。

根据流动相的不同,色谱可分为薄层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

由于色谱法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专一性,并能同时分析药物原体与代谢产物,现已取代光谱法在毒物分析领域里占主导地位。

(三)联用技术

由于生物检材的复杂性和目标物的不确定性,用单项仪器分析技术常常不能满足检测的需要。

色谱法能把复杂样品中的各组依次分离,但其定性及结构分析能力差;

光谱、质谱等结构分析法能给出物质分子的丰富的结构信息,但对混合物缺乏很好的分辨能力。

把色谱方法与结构分析方法结合起来进行联机分析,可显著提高分析方法的灵敏度和准确度。

目前联用技术包括色谱——质谱联用、色谱——光谱联用、色谱——色谱联用和色谱——免疫技术联用,色谱联用技术已成为法医毒物分析中应用最广、发展最为迅速的方法。

第三节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挥发性毒物鉴定

挥发性毒物是指那些分子较小、化学结构简单、有较高蒸气压的毒物。

较为常见的有氰化物、醇类、苯类衍生物等。

1、氰化物。

氰化物系指含氰基的化合物质。

常见剧毒或高毒的氰化物有氰化钠、氰化钾等无机氰化物和丙烯腈等有机氰化物。

此外,以氰甙的形式广泛存在于某些植物如杏、桃、枇杷、樱桃、苹果、亚麻等的果仁中的苦杏仁甙、木薯中的木薯毒甙等,都可在一定条件下被酸或共存的酶水解,释放出氢氰酸,引起中毒。

氰化物中毒的特点是发作快。

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或口服大剂量氰化钠、氰化钾,可引起极为迅速的死亡。

剂量较小时,则有咽喉归紧缩感,剧烈头痛,呼吸困难,昏迷、痉挛、终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食用含氰甙植物中毒的症状一般出现较慢,潜伏期可达3-6小时。

氰化物中毒者的血液、尸斑呈鲜红色。

内脏器官表现一般窒息现象。

氰化物的检验方法主要有经典的化学反应法、普鲁士蓝反应法、顶空气相色谱法和气质联用法等。

氰化物不稳定,易挥发、易分解,故应及时进行检验。

腐败检材中氰化物的检出时限,取决于氰化物的量和检材的腐败程度。

正常人血液中也含有微量的氰离子,吸烟者高于不吸烟者(0.016),死于火灾及空难者的尸体血液氰离子含量明显高于正常人,但一般不超过6ug/ml.。

2、醇类。

醇类具有显著麻醉作用,其作用随其碳原子数目的增加而加强,如甲醇〈乙醇〈丙醇〈丁醇等。

醇类中毒最常见的甲醇和乙醇的中毒。

甲醇中毒多系饮用工业酒精造成。

轻度甲醇中毒者出现头痛、腹痛、失眠、视物模糊等,严重者呕吐、腹痛、呼吸困难、视力障碍至失明,终因严重的酸中毒昏迷死亡或死于呼吸麻痹。

急性乙醇中毒多是暴饮、酗酒所至,但也有酒中掺入毒物自杀或他杀的。

乙醇中毒可按程度分为兴奋期、共济失调期、昏睡期。

醇类的鉴定主要采用顶空气相色谱法或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等检验方法。

在测定血液或组织器官中的乙醇时,必须注意在正常血液中因体内糖代谢可检出0.03mg/100ml的乙醇。

另外,对于取自尸体的检材,特别是血液检材,要考虑是否因微生物的污染而在尸体内产生了乙醇。

二、气体毒物的鉴定

气体毒物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状态。

气体毒物种类很多,如化学试剂中的芥子气、工业废气中的光气、氨气、氯气、氯化氢、二氧化氮等都是毒性或刺激性很强的气体。

法医学实践中较为多见的气体毒物是CO和硫化氢气体。

CO、液化气和城市天然气等气体中毒多见于意外泄漏事故和燃烧不充分时引起。

进入人体中的CO约有90%与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使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而产生中毒症状。

HBCO饱和度是CO中毒的指标。

CO中毒死亡者血液中HBCO饱和度多为60%-80%,也有低于50%者。

CO中毒者的血液呈樱红色,不易腐败,易流动。

检验CO中毒通常取新鲜血液为检材,中毒死亡者可取心血。

检验血液中的CO可采取两种途径,即直接检测血中的HBCO或用化学试剂促使解离,释放出CO后再对CO进行检验。

应注意的是在CO的他杀案件中,还时常伴有其他抑制剂(如酒精或安眠镇静药等)类药物共同存在。

因此,CO中毒除分析血液中HBCO饱和度外,尚需排除其他药物的存在。

三、安眠镇静药物鉴定

安眠镇静药种类繁多,通常可分为巴比妥类、吩噻嗪类和苯二氮卓类,其中苯二氮卓类中毒最为常见。

苯二氮卓类不仅在临床上使用普遍,也常用于麻醉抢劫和麻醉强奸。

苯二氮卓类的主要毒性作用是抑制中枢神经,中毒后一般出现不同程度的嗜睡、头昏、乏力、共济失调等症状,用量较大可至昏迷或呼吸循环抑制。

安眠镇静药中毒的鉴定以血液检材最为重要,通常采用气/质联用法或液/质联用法分析。

疑安眠药中毒的鉴定必须进行定量分析,确定血中浓度是否达到治疗量、中毒量或致死量,以提供中毒程度的信息。

四、毒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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