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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综治工作计划共3篇Word下载.docx

组织开展“县星级人民调解员”表彰活动,推进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建设。

出台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三、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普法宣传。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

认真落实中办发〔2019〕5号和皖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政策。

对各镇过渡性安置基地作用发挥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调研;

树立2-3个典型镇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

进一步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提高帮教效果,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认真落实双向联系制度,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向延伸。

加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发通〔2019〕12号)学习贯彻的宣传力度,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宣传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进县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

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分工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县、镇政府支持,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社区矫正装备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加强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管控网络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在矫正管理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各司法所安装视频监控。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以争创市模范优秀司法所契机,进一步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推行司法所标牌、标识、制度“六统一”建设,按照“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的四点要求巩固良性循环成果,加强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教育

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和宣传力度。

加大对社会管理项目的宣传和推进力度。

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

充分利用传统方式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宣传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基层创造的、群众身边的社会管理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加强综治理论研究,开展课题调研,提升我局综治工作在全县的影响力。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1、所务管理与队伍建设。

按照《省司法所建设巡查办法》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所务管理、基础设施保障、业务开展。

落实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所务会议等记录规范,规范记录并按时发布电子工作日志;

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业务资料有序规范。

严格执行职责分工与岗位责任制、政法装备使用管理制度、业务公开公示制度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度等;

定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或业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调解、宣讲、协调、写作、法律服务、信息化应用等六大“软实力”;

严格执行《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工作人员言行。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利用好移动通信普法短信平台、普法网、在线和BOSS堂司法专栏、司法微博等有特色载体开展法制宣传;

整合资源,将普法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效结合,变宣传“独角戏”为普法“大合唱”;

突出重点对象,创新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

着力打造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全年举办法制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讲座不少于6场次,法制宣传栏(刊)不少于12期,有针对性地开展1次以上大型普法教育活动;

利用综治宣传月、3.8、3.15、4.26、6.26、江淮普法行、“12&

#8226;

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积极开展“法治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六个一”标准。

3、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和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及时调整、充实调委会人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并于当年11月1日前报县局备案;

建立企事业单位、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等调解组织并加强指导;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档案、调处活动、学习记录、报表规范齐备,调解程序和调解卷宗符合法定要求;

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协调相关力量,着力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社会热点、难点和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化解工作;

有效开展龙桥工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庐南矿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做好创安维稳工作;

全年对区域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周边集中开展2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围绕工作大局,推进大调解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镇综治办、信访办、社会事务办、公安派出所、法庭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排查、稳控、调处工作;

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有效推动民事纠纷案件委托人民调解、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人民调解工作;

推广驻所调解和警民联调为主要模式的公调对接机制;

鼓励设立个人调解室,规范个人调解室的日常工作;

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4天;

镇、村调解组织做到标牌、标识、印章、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积极参与指导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重大疑难案件;

准确、全面统计辖区内人民调解纠纷数量,并在每月的3号前将统计表表上报到县局基层科;

网上调解工作信息每周不少于2条,全年要有调解案例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

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起自杀、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4、社区矫正工作。

加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贯彻的宣传力度,做好社区矫正志愿者培训工作,营造贯彻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好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示范区创建活动。

规范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教育、考核、解矫等各执法环节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

落实各项日常教育管理措施,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了解落实情况,积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警示)教育;

矫正档案材料归档及时、完整,建档率达100%,并由专人管理;

按照《省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开展审前评估工作;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运行的监督与核查,监督矫正对象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定位手机,做好矫正对象定位手机使用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做好本地社区矫正创业典型的宣传;

社区矫正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领导机构有效运行,村(社区)作用发挥明显,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5、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发挥作用,各项制度完备,工作有记录;

依托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继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5年内刑释人员和3年内解教人员名册、档案齐全,做到一人一档;

掌握辖区内重点帮教对象信息,加强重点帮教对象管控、外出务工跟踪管理,防止脱管失控;

开展首次帮教、进监(所)帮教、分类帮教、日常帮教、重点帮教等形式多样帮教活动,帮教率不低于95%;

各镇刑释解教人员与社会志愿者比例达到1﹕1;

定期对帮教对象走访、摸排登记;

中央安帮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中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模块运用正常,衔接登记和人员信息录入及时;

落实与公安派出所例会制度,加强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的沟通,着力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收集与反馈、帮扶工作;

充分发挥过渡性安置基地作用,积极宣传就业安置政策、创业典型;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在1%以下,无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

6、法律援助工作。

办理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法律援助案件,更广泛、更好的服务困难群众,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的维权维稳职能;

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

完成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结案后卷宗按时上交中心,材料齐全规范并及时登录到专网上,切实提高全员、全案、全流程的应用比例;

承办好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业务;

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指导,强化对联络员的培训,切实发挥“半小时法律援助圈”的功效;

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初审责任,严禁收取当事人财物。

7、管理和指导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布局,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领域;

严格贯彻执行庐司[2019]34号文件,加强对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监督法律服务所落实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明确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

指导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岗位职责、档案管理、业务公开公示、税务票据使用及财务管理、责任过错追究、统一收案、结算等各项所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反馈机制;

指导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实施监督并建立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制度;

切实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大局意识,协助完成县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8、信息化建设与运用。

确保每日登陆司法行政专网并开展信息化应用;

确保专网网页内容丰富、信息质量较高;

每月通过外网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内网每月发布工作信息30条以上;

信息被县局网站、简报采用信息数量每月不少于3篇(不重复计算);

被市局以上内刊、简报或内外网采用全年6篇以上;

做好普法网信息发布工作,每月被采用信息不少于5条。

熟练掌握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中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和审核上报的业务流程,完成工作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司法所长应对需要审核的按时审批;

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应按系统要求及时进行采集(发生未及时采集,则视为监管、帮教信息缺失);

强化法律援助系统的应用,及时录入、更新、补充法律援助系统咨询信息和案件;

上报基层工作各项业务报表(报送平台: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严格执行司法行政专网与其他网络隔离制度,做到专机专网;

做好日常电脑的维护工作,所有电脑均要安装运用杀毒软件并能及时升级,定期查杀病毒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9、新闻宣传报道与调研。

积极向县级以上媒体刊物推广或宣传调研文章、工作经验。

在新闻媒体(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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