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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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点范围
目前,由于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主要是解决路途较远学生的实际困难,因此,离校较近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接送。
拟定乘坐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范围为距离学校3公里以上的小学生。
依据以上范围,结合最新上报市教育局的数据统计,本学期住址距校3-5公里需要乘车学生人数为2927人,住址距校5公里以上需要乘车学生人数为453人(在着手开展运营工作后,将确定实际乘车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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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行体制
目前修订后的《校车安全条例》即将发布,关于校车标准、配置运营、资质审核、发牌发照、部门管理等相关要求都还没有最终确定,建议待国家《校车安全条例》正式出台后,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区情最终确定。
关于校车的配置与运营问题,建议由市政府统一指导,通过选择确定有运营实力的运输公司来进行校车运营服务。
由运输公司负责购置或提供符合校车标准的车辆,市区财政设立每年的接送学生车辆补贴专项资金。
运输公司要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中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要求招聘驾驶员,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
同时做好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辆接送学生车辆配备1名专职驾驶员,会同站点执勤教师做好学生上下车时段的安全护导,确保无超载超员情况发生。
四、接送学生车辆配备及场地设施
1.接送学生车辆配备
依据市教育局的最新报表,按照当前乘车人数和线路状况,初步估算为19座校车14辆,30座校车24辆,50座校车8辆。
建议在市政府统一指导下,具体车型由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教育局及运输公司共同确定。
由运输公司出资购买接送学生车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确保采购后能及时办好相关手续并投入运营。
2.候车点(亭)
根据科学、合理、集约的原则,适时在安全和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学生候车亭或候车点标志。
建设费用由市、区财政承担。
3.交通安全设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待接送学生车辆投入正常使用后,考虑在重要干道和学生较为集中的地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费用由市、区财政承担。
五、乘车手续与乘车费用
(一)乘车手续
对符合条件且需要乘车的学生,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学生家长提出申请;
学校根据乘车条件进行审核,学区教育办审核后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一审批;
家长缴费并签订乘车协议;
办理乘车证。
学生凭乘车证乘车。
乘车学生数每学期调整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前两周报乘车学生预测数,在学生报名当天报实际乘车人数,学区教育办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
(二)乘车费用
1.成本核算办法
为便于学生乘车成本的核算和确认,运输公司应将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的财务状况实行单独建帐,独立核算。
运行一学期后由区财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联合对其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按照“正常运转、不留盈余、适当奖励”的原则,确定实际运行成本和核定补贴数额。
2.费用承担
(1)学生乘车采取自愿原则,根据实际乘坐天数收取成本费用,接送费应由物价局审批,初步估算按每生每天5元,并按学生实际乘坐天数按月收取。
每车每年的运行费用除收取接送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区财政进行补贴。
(2)乡镇低保户和家庭困难子女可免交乘车费,由市区财政承担。
六、相关部门职责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教育、交警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交通运输、财政、物价、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区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对接送学生车辆试点运行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调度,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接送学生车辆试点工作高效、和谐推进。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监控。
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学校门口安排警力,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行驶。
会同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查处无证“黑出租”。
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区教育局负责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学校学生的安全乘车教育。
会同交通等部门制定学生乘车线路及乘车站点的建议方案,及时将学生的乘车人数、站点、上下学时间等信息汇总后报交通运输局、交警和运输公司。
学校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把关学生乘车条件。
做好学生在校内上下车的安全管理、学生乘车的组织,确保学生准时上车,准点开车。
每个站点设立1-2名执勤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护导,并维持学生的乘车秩序。
做好学生家长与接送学生车辆公司的沟通工作。
协助接送学生车辆公司和学生家长签订好乘车协议。
区安监局要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安全工作协调和对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例会。
区交通局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公司的行业监管。
会同相关部门确定车辆行驶线路,做好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
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出租”,对干预骚扰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现象要会同公安部门给予制止和打击,为接送学生车辆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会同公安负责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违规检查与处罚。
区财政局负责相关费用的核算及拨付。
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程的审计及接送学生车辆财务的监管工作。
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输公司负责学生乘车的日常管理。
配备相关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工作。
做好驾驶员的考核工作。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严禁超速行驶。
保证车辆准时到达乘车站点。
对部分线路较长且会车有困难的道路,按要求建好会车点,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过。
全面负责车辆行驶途中学生的安全管理。
根据乘车人数和线路的变化,每学期对车辆作科学调整,最大程度地提高车辆利用率。
附件:
区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