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三单元5国家机构有哪些教案+教学设计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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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解读、预习反馈
1.导出新课,解读《导学案》的学习目标:
(1)说说我们学校有哪些职能部门,都担负着哪些职责。
(2)活动园:
看看哪些单位属于国家机构。
(3)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三单元的第一课《国家机构有哪些》。
通过本课学习,同学们至少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
1.明确国家机构及其各自职权范围。
2.能够结合案例分析国家机构的职权。
2.检查《课前预习案》的“预习自测”部分,学生汇报。
二、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疑难问题”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1.我国各国家机关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2.生活中经常与国家机关打交道的经历。
3.我们的日常生活能否离得开国家机关?
小组内合作,解决不了的问题,老师精讲点拨。
三、精讲点拨、学科建模
利用课件教学:
(一)学习“身边的国家机构”
1.课件出示第42页的活动园。
交流:
看看身边哪些单位属于国家机构。
2.过渡:
各国家机构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让我们走近身边的国家机构,来进一步了解这些机构。
(课件出示了解国家机构。
)
3.出示第43页活动园。
进一步了解所在地区的国家机构。
总结:
总体了解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基本构架。
(二)学习“国家机关的职权”
1.课件出示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了解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及其职责。
2.做一做44页活动园,加强认识。
3.课件出示,进一步学习国家机构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一步了解它的四项权力。
4.课件出示,进一步学习国家机构的行政机关——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
5.课件出示,进一步学习国家机构的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以及我国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6.通过活动园,了解法院可以审理哪些类型的案件?
通过学习,让我们真正了解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国家机构有哪些,并且知道正是它们保障了我们的国家生活正常运转。
并且知道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
四、当堂训练、巩固新知
利用《课堂训练案》,当堂达标,巩固所学。
五、归纳总结、拓展提升
1.课堂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
2.说说生活中我们与国家机关相互联系的具体事例。
3.分发《课后拓展训练案》,如果有时间就当堂完成一部分必做题。
第二课时
能够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能了解国家机关在维护人民当家做主中的作用。
提高对国家机关的认识,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1)出示图片:
说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
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如何代表人民行驶当家作主的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什么时候召开?
会讨论、决定哪些事情呢?
(3)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三单元的第一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的第二课时,通过本课学习,同学们至少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
1.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呢?
2.国家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1.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相关知识。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的?
3.了解“一府一委两院”的含义,以及具体职责。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履职,以及与人民的关系。
利用课件教学:
1.课件出示第48页的活动园和49页的知识窗。
国家权力机关是如何产生的?
。
我们了解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相关知识。
那么作为全国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机关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课件出示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情况。
3.出示第50页知识窗,了解“一府一委两院”。
4.出示第50页活动园,分析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
5.探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从“穿制服”说起。
通过学习,让我们真正了解了国家权力机关以及执行机关的产生、履职情况,还知道了国家机关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让我们进一步拥护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五、归纳总结、拓展提升
2.说说生活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时必须穿制服?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学目标:
1.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知道一些基本法律的内容。
明白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能在生活中合法使用权利,并自觉履行个人义务。
课件出示图片,引出主题----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解读目标:
这一节课,就让我们一起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认识一些基本法律法规,让我们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孩子。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借助课本32.33页的活动园,小组讨论公民有哪些权利。
1.公民的权利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10)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2.公民的义务
在我国,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劳动的义务;
(5)受教育的义务;
(6)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7)依法纳税;
(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二)议一议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
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认识正确吗?
为什么?
(课件出示图片)
(三)在生活当中,我们还应履行一些道德方面的义务。
(四)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一,公民既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33条规定: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公民的某些宪法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权和受教育权,它们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第三,权利和义务在整体上是相互促进的。
第四,权利上附有限制条件,《宪法》规定: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宪法》第51条)。
[必做题]
一、填空。
1.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
3.年颁布的宪法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我们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既有对、的义务、也有对家庭的义务。
二、判断。
1..如果我们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权利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界限的。
3.我们要增强权利观念,义务观念无所谓。
4.男性和女性在求职时权利是一样的,单位不得歧视女性。
三、简答题。
1.列举你所知道的法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