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关于本科生基础素质培养及评价考核实施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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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心理素质
体质体型、精力充沛度、运动协调度和体育活动达标状况;
心理状况、心理调适能力、情绪管理和主动、意志等精神品质
社会参与能力
社会观察和现象识别、群体相处和人际交往、社会参与和实践活动
人文艺术修养
人文情怀、艺术眼光、审美能力
职业基础素质
责任意识
诚信、正直、社会责任感、职业准则和道德
合作精神
团队合作、分工协作、群体沟通、集体荣誉
创新能力
创意点子和思维、创新能力;
领导艺术、引领团队、创造性解决问题
国际视野
国际眼光、外国语言交流能力、国际竞争力、全球化意识
三、基础素质的项目支撑和成绩认定
基础素质的培养由组织实施具体活动项目来实现,活动项目主要由学工委等职能部门代表学院和各分院进行自主设计并组织实施。
学生基础素质培养体系的活动项目实施准入制,由职能部门和分院提出项目申请(更新)报告,由学院学生基础素质培养工作组审核后纳入。
活动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学院(分院)必修项目,要求每位学生都要参与并需考核合格;
第二类是学院(分院)选修项目,学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第三类是非院内项目,学生参与院外相关实践项目并有相关证明。
学生参加活动项目训练经考核(认定)合格就可以获得一定分值,学生基础素质各要素支撑项目考核办法见附件。
四、基础素质的学分管理
结合《学院2014-2017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还需修读3个第二课堂学分才能毕业,第二课堂学分主要体现在学生基础素质培养方面,为方便开展实践研究,以下用基础素质实践学分来替代第二课堂学分的描述。
基础素质实践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根据各活动项目的累计分值确定学生是否达到基础素质的要求和程度。
基础素质3个学分的获得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心理素质合格;
(二)参加必修项目经考核合格;
(三)基础素质实践成绩累计到90分。
基础素质实践的成绩累计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成绩为及格,120分及以上的成绩为中等,150分及以上的成绩为良好,180分及以上的成绩为优秀。
五、基础素质的评价办法
基础素质的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主申报和组织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其中思想道德品质和身体心理素质通过定性方式进行评价,另外六个要素则通过定量方式进行评价。
(一)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办法
思想道德素质根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来确定,不设基准分值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则思想道德素质合格。
但若学生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则其思想道德分值将记负分值,需要获得一定分值的献爱心公益活动,从而保证思想道德品质成绩合格。
备注1:
受到记过处分者通过达到一定条件获得学位证书,更多的是从学业成绩和表现等角度来支撑;
但从基础素质的思想道德品质来说,需要从体现思想道德比如社会责任、奉献爱心等来支撑,所以还是需要通过设定献爱心公益活动分值来“弥补”不足。
(二)身体心理素质评价办法
身体素质以每学年的体质测试成绩为准,体质测试成绩合格则身体素质合格,不设基准分值要求,但参与体育活动项目的成绩纳入基础素质成绩;
心理素质根据每个学生的心理档案和参与心理训练等来确定,不设基准分值要求,但参与心理健康活动和承担心理委员等工作纳入基础素质成绩。
备注2:
对于先天性身体问题(残疾、肥胖、内部器官影响运动)无法通过体质测试的则通过参与合适的体育活动获得分值来替代;
对心理重点学生则通过参与心理健康活动获得分值来替代。
(三)其它六个要素的评价办法
见附件: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基础素质评价办法
六、基础素质的评价实施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学生基础素质培养工作组主要负责项目的认定、统筹实施和成绩审核备案,各分院成立分院学生基础素质培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设计并组织实施项目、受理项目的分值认定和成绩录入审核。
(二)学生参与各项目考核成绩录入以学生自主申报和组织统一认证两个方式进行。
对于由学院内正式部门(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由组织方将考核成绩录入系统并提醒学生及时查看确认;
对于学生参加的非院内项目,由学生在当学期内自主申报。
(三)分院学工办(分团委)在每学期末(第15周至第16周时)根据系统的记录打印学生基础素质学期统计表,并经确认后签名存档。
原则上对于签名确认过的历史记录不再修改。
(四)毕业生的基础素质实践学分由在毕业生所在学年的第二学期初第8周前由分院学工办(分团委)初审确认,并由学院学工委(团委)和教务部审核录入教务系统。
(五)学院学生基础素质培养工作组将对各活动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成绩录入情况作抽样检查,并探索建立学生诚信系统,在引导学生诚信申报的基础上确保信息的准确如实。
七、本办法将从2014级本科生起开始试行,由学工委、教务部负责解释。
2010-2013级本科生仍然执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施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试行办法》(浙大城院发学[2009]129号)
附件:
学生基础素质各要素支撑项目考核办法
说明:
学生基础素质实践成绩由各支撑项目对应分值按学生在校四(或五)年累计而成,其中部分项目以学期或学年考核计分,前面标注★为必修项目。
一、思想道德品质的考核分值表
奖励或违规违纪层次
对应分值
说明
分院、楼内通报表扬
5
学院通报表扬
10
分院、楼内
-5
献爱心公益活动获5分
学院通报批评
-10
献爱心公益活动获10分
警告、严重警告纪律处分
-15
献爱心公益活动获15分
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
-20
献爱心公益活动获20分
二、身体心理素质支撑项目的考核分值表
活动项目名称
等级或次数
分值
组织(牵头)单位
体育竞赛
参与体育类需列举比赛
1-3名
学工委
4-8名
参与
2
体育训练
参加学院运动队训练(以一学期为单位)
合格
选拔代表学院参加交流活动
1次
体育活动
酷跑季、晨跑、晚跑等全院性活动
参与/合格
参加体质项目测试(需列举)(以学年为单位)
1
参加体育社团(需列举)活动(以学期为单位)
心理健康活动
参与心理健康月活动
1
分院、公寓项目
详见分院、公寓考核分值表
各分院、公寓
对于比赛类的分值,从层级来说分为省部级及以上,市校级,院内三个层次,从等级来说,分为一等奖和二等(1-3名)、三等和单项(4-8名)、优胜奖和成功参赛。
以院内这个层次的等级为基准分值,市校级为基准分值的1.5倍,省部级以上为基准分值的2倍。
三、社会参与能力支撑项目的考核分值表
学生组织工作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和基层班级班长、团支书和学长、心理委员(以学期为单位)
考核合格
考核优秀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普通成员和基层班级其他学生干部、寝室长(以学期为单位)
2.5
优秀学生讲师团成员(以学期为单位)
校园文化活动
参加学生组织活动(不含已经单列的人文讲座、报告会和两大文化节)
1-2
志愿实践活动
分院立项暑期(短学期)社会实践活动
学院立项暑期(短学期)社会实践活动
寒假(短学期)招生宣传实践活动
参与重大志愿活动
社团实践活动
参与社团文化精品课程(活动)
社团核心成员(以一学期为单位)
1.5
活动比如参加学生会(辩论赛、十佳歌手)、青年志愿者中心(暑期社会实践评选会、公益之星评选会)等,其中参与者1分,组织者2分。
其中创新创业文化节和国际交流文化节已经单列在另外要素里。
参与重大志愿活动由学院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组织并认定;
社团文化精品课程(活动)是否纳入体系需要学院学生社团联盟核准备案,原则上只有三星级以上社团的活动才可以申请纳入,另外社团核心成员的人数依据不同星级而定。
四、人文艺术修养支撑项目的考核分值表
艺术比赛
作为选手参加(十佳歌手、主持人、书画、器乐、舞蹈、话剧等)比赛
艺术训练
参与专业分团(7个分团需列举)训练(以一学期为单位)
参与学院活动表演节目
代表学院参加交流
博雅书院活动
作为学员参与书院课程活动
作为观众参与书院(课程、礼仪进组织、博雅时光等)活动
人文讲座、报告会
参与学院大讲堂讲座
宣传办
参与学院人文类报告会(非大讲堂)
参与艺术类讲座
参与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五、责任意识支撑项目的考核分值表
等级或次数(时数)
校园职业训练
担任办公室学生助理(以学期为单位)
参与就业职业类训练
参与招聘会
参加办公室勤工岗位(以学期为单位)
献爱心公益活动
献爱心公益活动(以学期为单位)
3小时
参加公益献血活动
寝室卫生
寝室卫生(以学年为单位)
献爱心公益活动按照志愿者服务时数来统计,由学院青年志愿者中心负责登记和统计,每3小时计分,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不保留小数位。
寝室卫生根据检查情况来综合评定,具体细则另附;
对于当学年考核不合格的学生通过安排参加公寓志愿服务活动来“补偿”。
六、合作精神支撑项目的考核分值表
考核说明
寝室荣誉
获得免检寝室、学习型寝室、文明寝室、标兵学习型寝室的集体荣誉(以学年为单位)
分别依次每个学生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