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承诺书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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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班时间不到茶楼、歌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
活动。
十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院民的监督。
在敬老院工作期间,如违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自愿辞职,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日月篇二:
xxx养老院各类协议书
xxx养老院建设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承诺书
农一师xxx养老院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xxx万元,
根据xxx的财务情况,全部申请国家资金。
xxx
xxx年xxx月xxx日
xxx养老院建设项目
供水协议书
xxx养老院建设项目即将建设,根据xxx供水厂供水能力,完全可以满足此项目的正常供水,作为建设使用单位xxx应按照供水部门有关要求,及时缴纳水费。
供电协议书
xxx养老院建设项目即将建设,根据xxx供电所的输配电能力,可完全满足此业务用房的正常电力供应,作为建设使用单位xxx应按照电力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缴纳电费。
委托书
xxx设计院:
现委托贵院编制xxx养老院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
xxx年xx月xx日篇三:
外来人员接访敬老院院民保证书
外来人员接(访)敬老院院民保证书
接(访)须知:
1.接(访)人必须在院民完全自愿、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接访关系。
2.接(访)人必须在签订保证书前提下方可接(访)敬老院的院民,否则负责所有责任和义务。
3.接(访)人员和车辆绝不能对院民造成伤害,必须保证毫发无损地领走、送回敬老院院民,否则负担一切责任和义务。
4.接(访)人必须保证其所佩带礼物等用品的安全,不伤害院民;
保证在被接走的时期身体健康,不出现走失、智体伤害及发生意外事故等,否则负责所有责任和义务。
5.接(访)人在延长院民居住时间时,须争取院长同意。
6.接(访)人在接(访)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例如:
院民疾病、人身伤害、财产丢失等〉由接(访)人完全负责。
篇四:
民政办工作承诺书
为使我乡民政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使民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特做以下承诺:
一、在思想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
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在工作中始终同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作为,务实奋进,忠于职守,用心用力,少说多干,狠抓落实。
二、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全面实行“四公开”即:
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投诉电话。
三、加大大病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让一些因病返贫、致贫户及时得到国家的帮助,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努力解决特困群众的住房难问题。
对突发性灾情及时进行审核,并给予适当的救助,让受灾群众体验党的温暖。
四、抓好乡敬老院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努力做到全乡“五保户”应保尽保,老有所养。
五、指导村两委抓好村级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改善农村面貌。
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协助乡党委、政府
做好民政上访现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对待来访群众,要用爱心、用真心接访,让来访群众体会到民政部门的温暖。
七、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
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
谢谢大家!
!
篇五:
饶河县敬老院院民手册
序目
序目┄┄┄┄┄┄┄┄┄┄┄┄┄┄1
院民规章制度┄┄┄┄┄┄┄┄┄┄2
院民须知┄┄┄┄┄┄┄┄┄┄┄┄5
院民承诺书┄┄┄┄┄┄┄┄┄┄┄8
养老中心院民规章制度
为使养老中心管理正常有序和保障院民的利益,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院民必须服从养老中心的统一管理,遵守院内各项规定、参加院内集体活动。
7.不打架,不骂人,不乱拿公物,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8.院民外出时向养老中心管理人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明确告知外出地点及归院时间,按时归院,回来后销假。
请假每周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3小时,如超出规定时间,由院长批准。
9.严禁体弱、多病的老人单独外出,以防途中病倒或发生意外事故,严禁私自外出,外出时应佩戴院民联系卡,并向登记人员说明去向,以便联系。
10.严禁外出打工、钓鱼、捡废品等行为发生。
院民擅自离院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院民自行承担。
11.院民应遵守养老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不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绝不私自乱用如电炒锅等电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在楼内吸烟,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7.不准散布谣言、传播流言,不准故意制造事端,热爱集体,团结和谐。
不辱骂其他院民和工作人员,有意见需及时向院领导反映。
一旦发现诬告、散播谣言,造成恶劣影响,
养老中心有权解除入住协议。
8.不准在室内吸烟、酗酒及酒后闹事。
9.遵守作息时间,不打扰他人休息。
10.遇到情况向养老中心领导请示,能在养老中心解决的问题尽量在养老中心汇报,解决。
以免造成混乱,影响机关办事效率。
11.院民不得带宠物入院。
12.不私自购买、存放农药等有毒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13.不私自购买或私藏刀具、铁棍之类。
14.院民伤及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院民承担责任。
15.院民携带贵重物品和现金自行保管所造成的遗失,由院民自行承担责任。
16.院民所在的当地政府应负责院民的医疗费、护理费及丧葬费等事项的落实,在院民需要时及时到场,否则连带出现的一切责任由其当地政府负责。
17.院民的行为准则应以不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为准,互相帮助、互相照顾、有纠纷意见应找有关人员解决。
18.院民应配合养老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工作,爱护公共财物,对于损坏的公物应照价赔偿。
政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院民必须遵守上述制度并严格要求自己。
如违反上述任意一条,第一次实行批评,第二次说服教育,第三次解除入住协议,离开养老中心。
养老中心有权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院民进行管理
以下情况养老中心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1、院民在自行走动或单独活动时发生跌倒骨折、身体损伤等事故。
2、原有疾病加重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或突发疾病,甚至猝死。
3、院民饮食,服药时出现吞咽堵塞而造成窒息的情况。
4、院民使用私带的外配药品出现的任何后果。
5、院民携带食用外来食品、饮品出现的任何后果。
6、院民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民事等纠纷或造成的意外事故。
7、院民委托养老中心工作人员代购药品所发生的后果。
8、违反院规所发生的一切后果。
养老中心院民须知
为共建养老中心和谐的养老环境,为每一位入住老人带来舒心的养老生活,全院院民要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做到自尊、自爱、自强,不违反院纪院规,不传信邪教组织活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要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养老中心的统一管理,积极为养老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
1.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不乱拿公物,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2.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团结互助,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和睦相处、不冲撞领导、不诋毁他人、不打架、不辱骂其他院民和工作人员,有意见需及时向院领导反映。
3.出行请假:
外出向养老中心管理人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明确告知外出地点及归院时间,按时归院,回来后销假。
请假每周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3小时,如超出规定时间,由院长批准;
严禁体弱、多病老人单独外出,以防途中病倒或发生意外事故,严禁私自外出,外出时应佩戴院民联系卡,并向登记人员说明去向,以便联系;
严禁外出打工、钓鱼、捡废品等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