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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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
项目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财产损失,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性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组织救援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先,自救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技、团结合作,反应及时,处理果断”原则,特制定本项目总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公路工程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7、《公路工程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8、《重大危险源辨识》
9、《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1、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办法》
1.3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防救结合。
强化事故应急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抢险先救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员工生命、财产损失。
1.4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1、洪水、滑坡、泥石流、岩崩等自然灾害事故;
2、隧道施工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突出等事故;
3、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4、火灾事故;机械车辆事故;
5、施工用电触电事故;
6、高挖方路堑山体滑坡突发事故;
7、桥涵施工脚手架、大模板架体倒塌事故;
8、施工人员中暑、中毒、流行病等事故;
9、爆破物品爆炸事故;
10、跨既有公路伤亡及交通中断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项目部相应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交通部、地方政府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事故的宣传教育和演习、演练。
2.1.1项目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牛洪刚
副组长:
安全总监范厚翔总工刘世勇
书记王振强副经理李景荣
组员:
工程部秦明勇
安全环保部金涛
财务部张波
物资设备部魏国剑
办公室蔡晓红
计划合约部曲刚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应急组织体系框图
2.2组织机构各小组职责
2.2.1对外联络部组职责
(1)确保与上级应急小组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2.2.2安全防护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救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救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2.2.3交通管制组职责
(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2)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3)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2.2.4抢险救援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救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2.2.5医疗救护组职责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2)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进行护理。
2.2.6应急保障部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救援的物资及设备。
2.2.7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的全面工作;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业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外部专业救援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及其它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5)负责内部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6)负责项目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故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7)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8)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3.1当确认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后,保障部门应根据预案和发生事故的类型,调集应急处置防护装备和设施,在进入事故现场前向应急救援人员发放,并根据应急处置进展和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换。
3.2应急救援人员按照已定的分工协作和处置程序进入事故现场后,穿戴好防护装备和用品,按照规定设置好安全防护,再进行应急处置。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救援人员应相互提醒、监督和复查。
3.3应急处置结束,负责人在确认所有救援人员安全撤出后,再行撤除安全防护。
4人员的安全防护
4.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应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原则,根据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及衍生的范围、事故的性质等,在实施事故影响范围内职工群众的疏散、撤离前,由应急人员进入应急现场,划定安全防护距离和临时避难区域,同时确定需要疏散、撤离的人员、财产数量,报应急现场指挥部。
项目部接到信息后,立即报上级领导部门应急管理机构。
4.2在实施事故影响范围内职工群众疏散、撤离前和实施疏散、撤离过程中,应根据确定的人数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保障部门调集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和生活设施,以满足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协调地方相关部门和医疗急救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控制事故现场发生次生事故。
随时掌握和了解现场情况。
5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当事故的处置超出单位的应急能力,需要地方政府、驻地部队等援助时,我单位会同业主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5.1确认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影响范围;单位的应急处置力量、救援设备等。
5.2在分析现场处置进展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建议,向业主、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提交援助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的类型及影响范围;目前我单位组织的应急处置力量和进展情况;需要地方援助的专业系统、部门及人员组织;其他援助人员数量;援助人员对接和进入事发现场程序等。
6 预防预警
6.1 危险源监控
6.1.1对危险源的控制按照项目部、工区、施工队三级监控体系的方式进行监控。
1)项目部
负责监督工区危险源辨识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工区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对外联络协调,向上级部门汇总上报危险源检查处置情况。
2)工区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计划和处置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制定本级安全监控检查制度和专项应急措施,同时把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的检查和处理情况上报项目部。
3)施工队
协助工区对本单位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提供对管理方案的参考意见,同时负责对管理方案中现场作业内容的落实工作,对新发现的危险源及时上报。
6.1.2监控中根据不同的危险源采取不同的方法,如:
观察法、仪器测量法、检查法等。
对重大危险源,首先采取教育的方式,让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其危害程度,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规范起来。
其次,采取防范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工区部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和管理方案,一旦发生事故,尽可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
对于可取缔或消除的风险和环境因素,采用目标和管理方案予以控制,执行《安全管理程序》。
对于可以减少或降低的风险和环境因素,先采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把风险降下来,把环境影响减小,然后再利用程序进行控制。
对于一般风险和环境因素,不能采取上述方式进行控制的,通过采取制定措施、规定进行维持,防止一般风险上升为重大风险、一般环境因素上升为重要环境因素。
6.2 预警行动
项目部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信息时,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工区应急领导小组,发现人员也可直接报
工区部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对信息进行预测分析,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现场施工人员或其它相关单位采取相应预警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安全环保部负责发布。
6.3信息上报
(1)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工区立即向项目部上报,内容要简单扼要,主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性质、伤亡人数等。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区要在半小时内上报到项目部。
内容要简单扼要,主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性质、伤亡人数等。
(3)发生一般及以下事故,工区要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
内容要表达完整,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伤亡人数等。
6.4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除了用通迅工具简单汇报外,还应当用传真及书面资料向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7 应急响应
7.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响应等级:
(1)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重大、社会影响特大的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
由工区部按照事故报告规定逐级报告项目部、属地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集团公司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总公司,借助属地政府、上级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2)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大的经济损失的事故,为Ⅱ级应急响应。
由集团公司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报总公司。
(3)发生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事故或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为Ⅲ级应急响应。
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按规定报总公司。
(4)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伤1人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为Ⅳ级应急响应。
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逐级报至集团公司备案。
7.2 响应程序
(1)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项目部在汇报的同时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等地方应急预案实施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项目、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配合地方和上级部门进行救援。
(2)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项目部在进行汇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到达之前,进行抢救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集团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是主要的救援力量,配合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抢救。
(3)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