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安全培训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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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防员装备
8、燃油应急切断装置
9、生活区及机舱应急脱险通道
10、手动失火报警点
11、国际通岸接头
12消防水枪、水带的使用
13紧急逃生呼吸装置(EEBD)的一般要求
FST—07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1、通用紧急报警系统
2、自给式呼吸器
3、应急消防泵
4、防火控制图
5、便携式干粉灭火器
6、便携式泡沫灭火器
7、舟车式泡沫灭火器
8、手提式泡沫枪
9、大型1211灭火系统
10、消防水枪、皮龙及消防栓、残水考克、皮龙箱
11、消防员装备
12、生活区、机舱及锚机控制室烟火探测系统
13、生活区及机舱安全通道和应急逃生通道
14、机舱烟囱百叶窗速闭装置
15机舱风机风门,分油机间风机风门挡板应急速闭装置
16存放灭火设备处所
17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的维护保养
FST—01烟气等有毒气体对船员的危害
1.由于船舶存在大量的可燃物,发生火灾事故时,因燃烧不完全,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主要有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船员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1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超过1000PPM时,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它与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阻碍了正常的血红蛋白对氧的输送,引起组织缺氧,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1.2吸入氯化氢,直接对大脑产生作用,使人员发生昏迷,氯化氢浓度达到180PPM时,人在几分钟内便会出现昏迷丧失知觉。
1.3二氧化碳浓度小于5%时,对人体无毒,达到5%时,人会感觉呼吸比较困难,呼吸费力,生存的本能导致被困人员会加大呼吸力度,结果是吸入更多的有害气体,二氧化碳浓度大于5%时,对人产生一定的麻醉作用,达到7—10%时,人在几分钟内便会出现昏迷。
2.火灾烟气中安全逃生及自救
2.1船员要熟练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船舶的脱险通道,逃生路线。
2.2船员要熟悉紧急逃生呼吸器(EEBD)的使用方法、存放位置,利用紧急逃生呼吸器保护自己,迅速逃生。
2.3遭遇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迅速逃生。
2.4如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服压住火苗。
2.5遇火灾应从脱险通道逃生。
2.6穿过浓烟区域逃生,要尽量较低的姿势,身体尽可能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3.7受到火势威胁,可使用浸湿的衣物、被褥披在身上,向安全方向冲出去。
1、货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货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大副在船长领导下行使货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并在广播中示警,稳定情绪。
3、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电话见应急通讯录。
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5、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
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扑救。
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派员搬开、移走临近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灭火中注意货物特性,有无忌水爆炸物品,即使无忌水爆炸物品,也应慎用水灭火,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
6、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
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息或烫伤。
7、人员在舱内扑救困难,应果断封舱,施放大型二氧化碳窒息灭火或使用喷淋系统。
货舱外部使用水冷却。
施放二氧化碳灭火,施放量一次放足。
封舱至少24小时,不得擅
自开启,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注意观察相邻舱室的舱壁温度。
应将向货舱释放二氧化碳的时间、容量记入航海日志。
开舱前必须派防火员进行探火,确认火灭方可开舱,以保安全。
8、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必要时,备妥救生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船程序。
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9、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
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
保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
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1、生活区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生活区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
大副在船长领导下行使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在广播中示警。
3、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
4、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
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
5、扑救。
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
7、立即关闭相应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防止波及驾驶台、电台等部位。
8、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火势蔓延。
9、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
10、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
必要时,备妥救助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船程序。
11、火灾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
1.火灾预防
1.1日常防火
1.1.1贯彻国际海事组织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港口颁发的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
1.1.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
1.1.3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检查巡视制度,每班检查防火情况,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1.1.4禁止在货舱甲板、物料间、机舱(含集控室)吸烟;
禁止躺在床上吸烟;
烟头、火柴杆
必须放在注水烟缸里,禁止向舷外乱丢烟蒂,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1.1.5船舶应在货舱、机舱、油漆间、氧乙炔间等禁烟场所设立明显禁烟标志。
1.1.6应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开口,桶内需注水,机舱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及时
清除,以防自燃。
1.1.7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舶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存放在专用油漆间,不得存放其他场所。
1.1.8人员离开居住舱室、工作场所随手关灯;
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盖电灯;
禁止在电、热器具上烘烤衣物。
1.1.9船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玩弄救生信号。
1.1.10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
发现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制止。
1.2电器防火
1.2.1电工为船舶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人,对船舶电气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对船员安全用电实施
监督;
对船舶存在的电气设备隐患有责及时消除,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向轮机长、船长、公司机务部报告,在隐患消除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防范,保证船安全。
1.2.2禁止船员携带电热杯等电热器具上船使用,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
1.2.3公司为船舶配备的影碟机、洗衣机、电冰箱、微波炉等电器设备,由电工负责指定安全专用插座或另接专线。
1.2.4电工定期检测各类动力、电力、电器绝缘状况,并满足船检规范要求。
1.2.5各类电源线头必需进行绝缘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测.。
1.2.6室外各类照明灯具应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1.2.7为保证马达绝缘良好,使用烘烤灯具对马达进行驱潮,必需对烘烤灯具进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摇晃或振动发生碰撞导致事故,灯具下方需避开易燃物。
1.2.8机舱配电板四周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1.3明火作业
1.3.1船舶进行明火作业,应按《船舶明火作业须知》的规定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2.消防演习与训练
2.1船舶由三副负责,在开航前编妥“货船应变部署表”、“船员应变卡”,经船长签名
批准后张贴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厅等场所。
2.2船舶应制定船岸应急计划、应急计划中所涉及的船岸通讯用的电话、电传、传真应
及时更新。
2.3船舶消防器材、设备实际位置应与防火控制图相符,防火控制图应在公共场所张贴
并在舷梯附近专用水密筒内存放。
2.4船长应根据本船实际状况制定船舶灭火预案;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救生演习并
记入《航海日志》和《船舶应急反应演习记录》中。
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复原,保
持即刻可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故障、缺陷应尽快纠正。
2.5船员要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意义,熟悉其消防职责及操作,熟悉使用不同类型的消
防器材。
2.6船舶每个月1次,对船员进行包括本船全部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及知识培训。
2.7船长应通过培训和演习对船员所担任的消防工作胜任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
题并进一步改进,确保船员具有适应能力。
1.机舱发生火灾时的指挥与报警
1.1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
1.2机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击发火警装置并立即报告轮机长、驾
驶室或船长。
1.3机舱值班人员应迅速在火场附近使用适宜的消防器材灭火,不得擅离机舱。
1.4机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消防部署到达各自岗位。
2.机舱灭火、探火
2.1轮机长应迅速行使机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
2.2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2.3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
具,探明火源的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
2.4轮机长应迅速作出趋势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海事局、
船公司,对外发出火警救援请求。
2.5尽力保持发电机正常供电,必要时启动应急发电机。
必要时切断火场电源,防止引
发电气火蔓延。
2.6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主机安全运转,应报告船长,以正确操纵船舶,尽力使火场
处于下风。
2.7按照船长的指示轮机长下达灭火命令。
2.8采用有效的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使火势减少至最低程度直至熄灭。
2.9隔离火场并保护好机电设备。
2.10对邻近舱室采取冷却措施。
同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2.11轮机长下令操纵机舱应急消防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到保持动力供应的可能性和人员
安全,及时控制下列设备:
1)停止机舱风机、燃油泵运转;
2)关闭火场附近燃油舱柜速闭阀、滑油柜速闭阀;
3)关闭机舱天窗和风道挡板。
4)确保人员安全撤离机舱后关闭轴隧水密门和脱险通道水密门。
3.救援
3.1随时准备进入火场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质.
3.2抢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