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调查与思考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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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省直机关举办专题报告会,请省纪委常务副书记**同志做学习辅导报告;
举办党组(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文章征集活动;
分三期调训机关纪委书记、重点岗位处级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近400人次。
省直各单位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
调研发现,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显增强,过去不兼任机关党委书记的主动要求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了,不直接分管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分管了。
党组会、办公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的数量、频率均大幅提高。
有93.24%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完善。
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在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列为“规定工作目标”的第一项,细化为4大项,11小项,进一步细化了考核评价标准。
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围绕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
省财政厅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纪检干部,支部书记责任到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明确了14项党组主体责任、5项纪委监督责任和5项保障措施;
省人社厅把责任制落实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目标责任状;
省海洋与渔业厅以“签字背书”方式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履责方式和追究办法;
省科技厅严格执行“九不准规定”,完善94项内部管理制度,制订了责任追究办法;
省林业厅进一步突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地位和作用,盯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计划、重要会议的监督检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班子成员履职及自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成效初步显现。
把整治“四风”,严明纪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切入点,制定《省直机关转变作风为民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着力解决“慵懒散”等机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
有86.48%的调查对象认为十八大以来省直机关“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用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旅游现象基本不存在;
93.88%的调查对象看到或感受到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方面的新面貌、新风气。
把简政放权和防控廉政风险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化措施,省直机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11项。
有44.64%的调查对象认为省直机关应该下放的行政权力“已基本下放完毕”或“下放了很大一部分”;
有77.12%的调查对象对省直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情况“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
把查处和惩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撒手锏”,近两年省直单位已有9名厅局级干部、23名处级干部、10名科级干部被双规、查处、移交,强化了纪律约束,有效发挥了威慑、警示作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省直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
调研发现,省直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差距很大,出过问题的单位重视程度高一些,没出问题的单位重视程度差一些;
权力集中的单位重视程度高一些,权力小的、边缘化的单位重视程度差一些;
想争先进的单位重视程度高一些,甘居中游的单位重视程度差一些。
具体表现为:
一是理论上重视,思想上没真重视。
调查发现,有些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长线工作,没有业务工作那么紧迫,只要不出事就行了,没必要下大力气抓。
一些领导干部对党内职务和职责不放在心上,对业务工作兴致勃勃,对党风廉政建设兴味索然。
16.89%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说的多、干的少”的问题;
18.86%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存在“只看重行政职务,不看重党内职务”的问题。
二是形式上重视,实质上没真重视。
调研发现,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一些单位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认真研究、不深入研究、不做针对性研究,导致责任无法落到实处。
有些领导干部把落实主体责任等同于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认为能参加一两次会议,念念讲话稿,签个责任书,就给足面子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全推给纪检监察部门,没把自己真正摆进去。
群众形容这种现象为:
主要领导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纪检监察部门自编自导自演自评、自拉自弹自唱自跳。
三是口头上重视,态度上没真重视。
群众反映,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嘴上喊反腐倡廉喊得很响,实际上却缺乏动真碰硬的魄力和勇气,不敢担当,得过且过,用“妥协”换“和谐”,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来越大。
访谈中,有的机关干部很气愤的说,我们单位班子成员和几个处长做了那么多违纪违法的事,主要领导不是看不到,就是不想管,简直是放任,最后酿成重大腐败问题。
有40.69%的调查对象认为身边党员干部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
24.58%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对错误思想和不良作风不敢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2、履行职责不到位。
受各种因素影响,一些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虚化、泛化和空转的问题。
一是责任不明确。
近60%的单位反映,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缺乏细化的内容和可操作的措施,刚性约束差,执行随意性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少。
走访发现,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干部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到底应该负什么责任,做哪些具体工作,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认识模糊,说不清楚。
二是执行流于形式。
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32.14%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领导班子“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强”;
“四个不直接分管”流于形式,“一把手”大小权独揽,什么都管,66.39%的调查对象认为关键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党员监督管理流于形式,26.23%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廉流于形式,谈业务工作浓墨重彩,讲廉洁自律短短几句。
三是存在中梗阻。
一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现象。
座谈中,部分处室负责人甚至说,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组和主要领导的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开个会传达一下就行了。
一些党员干部把“保持干净”作为“不干事”的理由,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
与2000年问卷调查对比,当前省直单位“乱作为”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而“不作为”、“慢作为”、“慵懒散”的问题却依然存在。
四是查办案件不力。
群众反映,有些单位怕“家丑外扬”,以爱护或保护干部为由,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捂着盖着,不认真查处。
一旦捂不住、盖不严,上级组织调查处理时,则千方百计“挽救干部”,反复找纪委、找上级领导讲理由、作解释。
一些单位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及时、不公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2.81%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存在“执纪不严”的问题;
22.69%的调查对象认为省直机关“应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3、监督问责不到位。
近几年来,省直机关监督和问责力度不断加大,但总体上看,监督难和问责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是监督检查力量分散。
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监督和考核交叉分布分散在纪检、组织、监察、审计、检察等多个部门,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各自为战,缺乏沟通和协调,没有形成监督考核合力。
二是体制机制不顺。
目前,省直单位普遍设立了机关纪委,同时很多省直政府部门还设立了纪检组和监察室。
由于对省直纪工委和纪检组,机关纪委和监察室工作职责的划分尚未明确,工作中有很多冲突。
个别派驻机构端人碗、吃人饭,自己刀削不了自己把,甚至异化为“平事”的机构。
28.31%的调查对象认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强”;
23.28%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创新省直机关纪检监察体制机制”。
三是监督检查方法滞后。
调研发现,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意测评等方法很难准确反映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很难发现消极腐败问题。
23.66%的调查对象认为“省直机关监督方式方法不足”。
有单位反映,省直机关日常监督、事前监督缺失,单位没出问题的时候,没有部门来监督,出了问题后,半年就来了7个部门反反复复查。
四是责任追究难以落实。
据调查,省直单位出现问题往往只处理当事人,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追究责任的微乎其微,即便追究,也往往采取调换岗位安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不痛不痒的方式。
按照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的要求,对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一票否决,但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落实。
有25.64%的调查对象认为省直机关责任追究制度没有落实,22.96%的调查对象认为落实主体责任应“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示范作用不到位。
调研发现,省直单位领导干部总体上能够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在群众中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一是纪律观念淡薄。
群众反映,一些领导干部,对中央强力推进反腐和作风建设存在消极情绪,抱观望态度,不分时间场合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传播负能量。
查办违纪案件时发现,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大包大揽,支持下属设立“小金库”,号称自己承担责任,出了事却推得一干二净。
二是民主作风较差。
群众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起码的民主素养,搞“一言堂”,听不进不同意见。
有的领导干部搞好恶亲疏,使一写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干部得到重用,甚至个别身上问题多、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被带病提拔。
20.94%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单位存在“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的现象。
三是言行、表里不一。
群众反映,有的领导干部言不由衷、口是心非,嘴上讲的是“主义”,心里装的是利益,嘴上说的是一套,实际做的是另外一套,以至于“台上说人,台下人说”。
群众气愤地说,“现在有的领导没有领导的样子。
”四是顶风违规违纪。
群众反映,一些领导干部对别人提了很多纪律要求,但自己该怎么做还怎么做,照样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钱物,给下面出难题。
12.07%的调查对象认为影响本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原因是“主要领导自身有鬼不敢抓”。
三、思考和建议
省直机关队伍体量大,权责集中、领导干部集中,出问题影响大,必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进一步加强对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建议省委、省纪委多了解、多关注、多指导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省纪委一名主要领导分管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便全面、综合、即时掌握情况、进行指导。
整合省直纪检队伍,进一步理顺省直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派驻机构之间的关系。
加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工作中不敢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