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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宣贯,2,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宣贯,3,目录第一章简介第二章术语第三章计量标准考核第四章计量标准的复查第五章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与撤销第六章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第七章各种表格的填写说明第八章关于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考核第九章关于测量不确定度第十章、关于测量不确定度的验证,4,第一章简介,一、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代替JJG103392计量标准考核规范;2.2001年3月2日发布;3.2001年6月1日实施;4.2002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标准按新1033的要求进行考核。

二、适用范围:

1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2计量标准复查的考核。

三、制定依据:

1计量法六、七、八条;2计量法实施细则七、八、九、十条;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引用文献:

1.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五、修订重点:

1、提高了质量和实效考评员实行注册制、负责制,2名改为1名;细化了考核内容、评定方法,更具有操作性;(5项44条)强化了人员技能的检查和能力的验证;提出了运行检查、比对实验要求从而实现函审。

2、完善了考核程序及内容初审;u评定、验证、重复性、稳定性,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所用表格、证书进行了调整。

3、建立了监督机制增加了监督条文;实行不定期抽查和考核反馈。

7,第二章术语,1.计量标准(定义见规范)测量标准(测量标准实际包括了计量基准高一级计量标准与计量标准)本规范约定由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组成。

可能是一台,也可能是多台。

计量标准器:

主标准器在量值传递中对量值有主要贡献并需要溯源的那些计量设备。

主要配套设备:

除计量标准器以外的对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有明显影响的其它设备。

8,2工作标准:

测量标准/计量标准,又可作为核查标准,即用它作为被测对象来核查计量标准的稳定度。

用于日常检定/校准或核查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或参考(标准)物质的测量标准。

3核查标准:

用于确保日常测量工作正确进行的工作标准。

4参考标准:

最高计量标准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如:

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3种。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最高计量标准属强检项目。

9,5比对:

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同种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量值进行的比较。

6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

(允许误差限)是人为规定,针对某一型号对给定的测量仪器,规范、规程等允许的误差极限值。

它无法对结果修正,在u评定中,可用它来估计由仪器引入的u,10,7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

对特定仪器而言,可以对结果进行修正。

测量仪器的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真值之差。

8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是指用该计量标准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测量稳定的被测对象,所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一致性。

一般按规程或规范要求做,无规定的按本规范的方法:

半年内四次测量最大最小值之差。

9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

计量标准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11,10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

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被测量,计量标准提供相近示值的能力。

重复性条件:

相同的测量程序相同的观测者相同的仪器相同的地点短时间内重复测量(前四个条件不变的时间)在计量标准考核中是指在重复性条件下,用该计量标准测量一稳定的被测对象时,所得到的测量结果的重复性。

用观测值的实验标准差来表示。

12,第三章计量标准考核(进行检定量值传递资格的认证),包括四个方面的考核:

计量标准、环境条件、人员、管理制度一、申请前的准备:

(7项工作)1、选用计量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满足国家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有有效检定证书;系统表:

从计量基准到各等级的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所做的技术规定,由文字、框图组成。

计量检定规程:

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数据处理所作的技术规定。

13,计量技术规范:

校准规范或标准。

有效:

计量标准器的量值应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器应接受强检(由法定计量机构或授权执行强检的计量机构进行检定);配套设备不需强检(由本单位建标检定或有权进行检定机构)证书要在有效期内。

14,2、计量标准应试运行足够的时间;(半年)进行稳定性、重复性试验。

三种情况按规程、规范规定,本规范附录C,不需要或不能做的可免予考核。

3、完成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撰写;计量标准负责人应:

正确选用计量标准,给出主要技术指标;熟悉标准的组成、结构及工作原理;能够画出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完成重复性、稳定性考核试验;正确分析u及其验证。

15,4、环境条件应符合要求,并有监测、控制的设施;要有记录!

5、至少2名持本项目检定员证的人员;6、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验室岗位责任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计量标准周期检定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核试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6,7、建立计量标准的技术档案。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标准履历书计量标准操作程序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仪器使用说明书,17,计量器具检定证书计量标准重复性考核记录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18,二、申请:

(5种情况)1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其它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申请;2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向同级计量行政部门申请;3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向与其主管部门同级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4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申请;5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但对社会开展强检、非强检或对内部执行强检(必须先申请授权)向受理计量授权的计量行政部门申请。

19,三、申请应提供的资料:

(6项)1计量标准考核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3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5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6两份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和原始记录(复印件)。

20,四、资料的审查:

(初审)1、目的:

完整性、符合性;2、时间:

1个月以内;3、内容:

(9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格式式样统一、规范申请书的填写完整、意见明确、加盖公章稳定性考核记录完整计量标准器证书有效报告的撰写内容完整拟开展的项目有有效的规程或规范,21,管理制度健全(6个方面)两名检定人员4、结果:

对以上9个方面逐条进行审查,有一条或某一条的部分不符合,就视为初审不合格初审合格列入考核计划;初审不合格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补正。

22,五、考核计划的组织和实施1.组织程序:

主持部门根据申报材料的准确度等级或授权下级或上报上级部门组织考核组织考核部门把任务委派给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或考评组承担考核任务,并下达考核计划承担考核单位按计划和项目聘请考评员考评员通知申请单位现场考核的时间。

2人员:

每项一名考评员执行。

3时间:

5个月内完成考核计划。

4方式:

现场或函审,23,六、考核的内容和评审:

考核内容分四个方面: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环境条件、人员、管理制度。

考核的评审分两步进行:

一是资料审校;二是现场考核或函审考核。

1资料审校(审查校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正确;申请考核所需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24,计量标准器的溯源是否有效;配备的计量器具是否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证书是否有效;开展项目是否有现行有效的规程或规范;技术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正确;环境条件是否满足需要。

25,考评员对申报材料审校后的结果,通常有三种可能:

基本满足建标要求,进入下一程序现场考核申报材料存有一些问题或不太完善,这时考评员应与申请单位交流,解决存在的问题或补充完善有关材料后,继续执行考核计划;存在重大问题或一时难以解决,以书面形式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暂缓建标等建议,将材料交回承担考核单位。

26,2现场考核:

考评员通过观察、技术资料审查、评审、提问和现场实验等方法,对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进行考核,具体程序是:

首次会议:

明确程序,提出要求;现场考评:

按计量标准考核评审表的5项44条内容逐条进行评审,任何一条不符合,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3个月;末次会议:

通报考核结果,27,3函审考核:

多数用于复查考核,有时用于准确度等级较低或简单的建标项目函审的重点有两方面:

一是法制性要求,内容是计量标准器是否依法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强制检定;计量检定员是否有两名以上。

二是技术性要求,内容是原始记录、稳定性、测量重复性及运行检查或比对试验等。

28,七、考核的审批:

1、承担考核单位(考评组)对考评员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2、主持考核的部门进行审批,合格的发证,不合格的说明原因,退回申报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其一般为35年。

29,第四章计量标准的复查,一、复查前应做的工作:

1标准器在两次周检中间应进行运行检查至少一次;2参加比对试验权威机构;3测量重复性考核计量标准的可靠性;4稳定性考核判断计量标准的准确性。

30,二、复查的申请:

1时间:

有效期满前6个月,超过有效期的,按新建标准考核;2提供的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有效其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如计量标准有更换,应附更换申报表一式两份;至少两份随机抽取的近期检定/校准证书和原始记录(复印件);,31,有效期内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稳定性考核,若标准不稳定,应增加次数。

有效期内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测量重复性考核,若标准不稳定,应增加次数。

计量标准器在两次周检之间的运行检查记录或验证比对记录复印一份。

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此项规定适用于较高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

32,三、复查考核1、方式:

函审、现场复查、现场抽查;(采取的方式取决于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情况)2、时间:

6个月内复查完毕;3、程序、内容:

同“计量标准考核”;4、结论:

合格的延长有效期,通常为三年;不合格的告知原因,办理撤销手续。

33,第五章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与撤销,一、更换:

(三种情况)更换后,不改变测量范围及U/A/MPE,开展项目无变更,填写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新设备的有效证书复印件一份,报批即可。

更换后,不改变U/A/MPE,只改变测量范围或开展的项目,则应申请复查。

更换后,改变了U/A/MPE,则应按新建标准重新申请考核。

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增加或更换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均应向原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申报并履行手续。

34,二、封存与撤销:

1原因:

计量标准发生问题,不能继续开展工作;工作关系,如无任务等。

2填写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一式三份报主管部门审核后,连同考核证书原件一并报主持考核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3封存后,需重新开展工作时:

在有效期内申请复查;超过有效期申请考核。

4撤销的收回证书。

35,第六章计量标准考核的监督,1目的:

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

2方式:

6种监督机制上一级对下一级;组织部门对承担单位;主持部门对建标单位;(不定期监督抽查)主管部门对所建标准;申请单位对考评员;组织部门对考评员。

36,考评员在考核中是否认真执行本规范的规定,标志着考核工作质量好坏,现场考核时,考评员应将“考评意见表”交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填写并盖章后,直接寄组织考核单位。

37,第七章各种表格的填写说明,要求: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必须使用“规范”统一规定的格式,并按规范的要求填写。

对于不适用的栏目可以按照本专业项目的特殊性约定填法,但不应与本规范的基本精神相矛盾,并应在本专业内统一。

一、申请书:

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三、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

(同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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