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修编(2016-202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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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公益广告规划 3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随着亳州市“南进、西拓、东跨”空间发展战略的展开,亳州市中心城区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亳州市现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相关法规和规划已不能有效指导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发展及建设。

为亳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健康、有序、合理、规范、科学的发展,盘活城市空间资源,中标单位技术人员现场踏勘亳州市老城区、建成区及新建区后,编制了《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修编(2016-2030)》(初步方案)。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2、《城市容貌标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4、《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5、亳州市有关产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规划与政策报告

6、《亳州市中心城区管理单元规划指引》(2015--2030)。

第三条规划范围

1、规划研究的对象

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和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设置(安装、悬挂、粘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视觉信息传播设施,具体分为四大类:

独立户外媒体、城市家具附属媒体、户外招牌与标识。

户外独立媒体包括屋顶广告、墙体广告、大高炮、小高炮和各种独立落地媒体。

城市家具附属媒体包括公交候车厅媒体、路名牌媒体、阅报栏媒体、路灯杆灯箱、报刊亭媒体、电话亭媒体、休息椅子媒体、垃圾箱媒体、暖气管附属跨街媒体、交通指示牌背面媒体。

2、规划控制区范围

在《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与亳州市政府对各专项规划范围一致,东到涡河、307省道;

南到亳芜大道;

西到古井大道;

北到北一环,共144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2016-2021年,远期2022-2030年。

第二章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第五条规划原则

在贯彻亳州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遵循“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总量控制、提档升级,盘活资源”的总体原则,力求使亳州市区户外广告在美化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展现城市精神文明的城市形象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盘活公共空间资源,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与亳州市的人文环境相协调。

2、与城市环境相协调。

3、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4、盘活城市空间资源。

第三章亳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定位和目标

第七条性质定位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将亳州市中心城区定位为: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华药都、以中医药和食品加工为主的新型轻工商贸旅游城市。

在现状空间格局的基础上,通过用地评定和发展方向影响因素综合分析,确定了“一带二轴六区”的城市结构形态,为亳州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确立了新的方向,也为户外广告行业发展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指明了方向。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与城市的性质和职能定位相符合,并能突出和渲染城市的特色。

根据亳州市城市的定位,本次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定位为:

与亳州市城市定位和历史文化空间景观及风貌相协调,安全、美观的新亳州市户外广告设施。

第八条规划目标

面向皖西北地区的“户外招牌设置示范区、户外媒体科学发展示范区、高品质标识系统和城市家具设置示范区”,把亳州市中心城区打造成“安徽省视觉最清洁的城市”前列,最终达到的目标是:

对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进行规划引导,严格控制,营造有序的视觉空间环境。

第四章规划的总体思路

第九条规划总体思路

1、编制与《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相一致的《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修编》(2016-2030),制定设置分区和分类控制体系,利于下一步分街分片分期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修建性详细规划。

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分区及导向:

(1)亳州市老城区:

环境空间宜人,生活气息浓郁,具有沿淮古城特色的文化窗口。

(2)亳州市新城区:

体现政府职能形象,产业形象突出,人文关怀备至,具有科教文化精神的现代化产业窗口。

3、规划的基本思路:

本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主要对“两个对象”进行控制,两个对象分别指:

(1)城市空间:

结合经济、环境、景观等因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按不同的空间进行控制。

(2)户外广告设施:

对不同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位置、大小、密度等进行控制。

其中城市空间是按“点、线、面”三个层面来控制

“面”的控制——主要目标对象为城市各类功能区和特殊地块。

“线”的控制——主要目标对象为道路、廊道,按不同等级和性质分别进行控制。

“点”的控制——主要目标对象为交叉口、街头绿地、标志性建筑等具有代表性的交通或景观节点。

4、经营城市:

结合亳州市新城区待建地块较多和人气商气不足的现状,筛选出亳州市新区可经营的户外媒体品种,盘活城市空间资源,节省财政支出,营造商业氛围,利于对外招商引资。

5、广告设施整治:

拆除近年来累积的未经审批的各类违法违章户外广告,先破而后立。

第五章城市空间“面”的控制

第十条四级分区控制

根据《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土地利用性质将亳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控制划分为开放设置区、一般控制区、严格控制区和禁止设置区。

1、开放设置区:

集中体现城市的繁华景象和商业活动的多样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类型、密度、亮化等控制都较宽松,鼓励商业广告繁华多样(包含Ⅰ类用地、Ⅱ类用地)。

Ⅰ类用地

主要为城市商业地段,是城市人流最多、最能体现亳州市日益繁荣的商品经济和商业活动多样性的地区,主要包括繁华商业区、大型交易中心等。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1(B11\B12\B13\B14)、B2(B21\B22\B29)。

对应地块:

一个市级商业中心(南部新区商业中心)、一个市级副商业中心(老城商业副中心)和37个社区级商业中心。

设置目标:

集中体现城市的繁华景象和商业活动的多样性,增强消费意识。

Ⅱ类用地

主要为休闲娱乐区,是城市人群停留时间较长,最能体现亳州市日益提升的生活品质的地区。

商业用地B3(B31)。

涡河景观带休闲商业发展带、希夷大道风尚商业带、涡河夜生活商业带、北关文化旅游特色商业街区、康美华佗中药特色商业街区、古井酒文化休闲街区。

集中体现城市丰富多样的城市生活与娱乐生活、体现欢快的气氛,营造舒适怡人的氛围。

2、一般控制设置区:

相对于Ⅰ类用地而言人流不够集中,广告的作用较弱,数量也较少,对户外广告设施在布点、尺度、管理上需作进一步控制(包含Ⅲ类用地、Ⅳ类用地)。

属于Ⅶ类用地范围的地块不包括在本范围内。

Ⅲ类用地:

主要为城市商务活动聚集地段,主要包括金融保险、非行政办公集中区及文化娱乐区等。

商业用地B2(B21\B22\B29)、B3(B31)。

体现城市高效、简洁、大方和时尚的行业发展特点。

Ⅳ类用地

主要指体现亳州市区城市门户形象的对外窗口地区,包括城市交通枢纽、入城节点、景观大道、旅游接待等地区。

交通设施用地S(S1\S2\S3)、旅馆业用地B14。

亳州飞机场、亳州高铁站、亳州火车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东站等。

体现亳州市城市历史文化和旅游特色,塑造良好的城市景观。

3、严格控制设置区:

(包含Ⅴ类用地、Ⅵ类用地)

指对城市景观形象、城市建筑形象、设施使用功能等产生较大影响的用地,户外广告设施部分可以设置,但需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形式和密度等。

Ⅴ类用地

主要为各类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和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体育医疗用地、广场、社会停车场用地等。

工业用地M(M1\M2)、仓储用地W(W1\W2)、共用设施用地U、体育用地A4、医疗用地A5、广场用地G、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亳芜产业园区、亳州经济开发区、谯城经济开发区等。

体现亳州市区工业仓储、体育、医疗、养生等行业发展状况,有利于药材、养生事业的发展,及产品的推广和促销,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Ⅵ类用地

设置区域:

主要为规划范围内集中成片的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内的商业中心片区可按Ⅱ类用地的要求进行控制;

居住用地内的公共服务用地按VII类用地控制。

居住用地R(居住区内部的非商业区域只能设置公共信息标识,禁止设置商业广告)。

百合小区、翡翠庄园、富荣花园、和谐佳苑、国购名城、锦绣年华、药都蓝湾等。

营造居住环境宁静氛围,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4、禁止设置区:

(Ⅶ类用地)

党政机关、学校的教学区、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宗教、军事、外事等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地段,以及对城市设施功能、城市景观、重要景观视线节点、居住生活环境等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媒体;

户外招牌、标识牌和城市家具要控制体量、密度、色彩。

Ⅶ类用地

《亳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地范围、《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教学、军事、国家机关用地等。

行政办公用地A1、教育科研用地A35、文物古迹用地A7、其他公共设施用地A9(宗教活动,社会福利院)、水域及其他用地E。

亳州市市委市政府、亳州市区各职能部门、各大中专学的教学区、涡阳河、中央公园、曹操公园、宋汤公园、宋汤河、亳州中药科技学校,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师专等。

创造安静和谐的办公和生活环境,保证街区的整体风貌协调一致。

5、控制范围检索表:

亳州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控制区域划分

控制用地类别

控制范围

开放设置区

I类用地

II类用地

一般控制设置区

III类用地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2(B21\B22\B29)、B3(B31)

IV类用地

主要指体现亳州市城市门户形象的对外窗口地区,包括城市交通枢纽、入城节点、景观大道、旅游接待等地区。

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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