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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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景德镇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试行)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落实院系两级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参加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积极性,客观衡量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教学、科研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基本计量单位,1标准课时约为教师从事一个本(专)科标准班级规模的理论课程教学授课1节,包括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成绩录入、试卷分析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以学时、职称和课程等级为基础,综合考虑教师工作时间与工作强度进行计算,范围是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班按教学计划所开设课程和其他按照教学管理规程经批准进行的教学工作。

第三条教师工作量是指本校教师个人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总和。

计算公式:

总工作量G=ΣGi

其中:

Gi为教学、科研等单项工作量的得分(i=1,2)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G1)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分为课堂教学工作量、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

计算公式:

总工作量G1=ΣJi

其中:

Ji为教学单项工作量的得分(i=1,2,3,…)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J1)

1.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教学行事历、开课计划和课程表等据实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

实习、军训、劳动、运动会等所缺课时,要据实地减去其教学工作量,国家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教学计划有调整或课程学时有变化的,须于学期运行表制订前报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2.课堂教学课程分专业课和公共课。

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或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如大学英语、公共计算机和公共体育等。

专业课教学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须合班上课。

美术、体育、音乐专业课以30人、其他专业课以40人为一个标准班;由于招生原因自然班级不足40人的,单班上课按标准班人数计算。

公共体育课合班上课人数在30人到有关规定的安全人数之间,其他公共课以60人为一个标准班,公共选修课人数需达到60人以上方可开班。

3.课堂教学工作量以课程类别、上课班级人数为依据,按下式计算:

计算公式:

J1=讲授学时数×R×K

R:

课堂教学的人数系数。

一个标准班R值为1,每增加1人R值增加0.01。

公共课人数原则不超过120人,每增加5人R值增加0.025。

K:

课程系数。

课堂教学课程K值为1.0。

二、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J2)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各类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汇报作业)、指导科技类竞赛活动等,原则上由一名教师指导,一名教师指导同层次的同一实践教学环节,学生人数合并计算。

(1)实验教学工作量J2

(1)

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堂实验教学、上机教学,包括实验准备、实验预做、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总结)批改等。

专业实验课不能合班,人数超出仪器台数必须分批教学。

计算公式:

J2

(1)=实验、实训教学时数×R×K

R:

实验教学人数系数。

专业课实验教学工作量以20人为一个标准班,R值为1,每增加或减少1人则R值相应加或减0.01。

公共课上机教学工作量以合班人数60人为标准,R值为1,每增加或减少1人则R值相应加或减0.01。

K:

课程系数。

实验教学课程K值为1。

注:

实验教学时数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确定。

(2)实习(实训)工作量J2

(2)

包括实习、实训、见习、综合性专业课程设计、社会调查、野外写生等,可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类。

工作量主要包括实习(实训)联系、制定计划、指导实习、批改报告、评定成绩和总结等环节。

计算公式:

J2

(2)=指导天数×K×R

K:

实习(实训)课时系数。

①集中实习(实训):

校内集中教学实习(实训)的K值为4课时;校外教育实习、生产实习等实践教学的K值为2课时;艺术类外出野外写生,按《人材培养方案》以艺术类课程计算工作量(32节/周)。

②分散实习:

分散性的校外顶岗、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实习的K值为0.5课时。

R:

为实习(实训)人数系数。

指导20个学生,R值为1,每增加1人,R值增加0.01,R系数最高为1.2。

注:

实习(实训)计划需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实施,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是相应专业教师。

每周按五天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J2(3)

包括毕业论文(调查或实验报告、汇报作业)计划、选题、指导、答辩、考核等教学环节。

计算公式:

J2(3)=学生数×L

L:

本科生毕业论文的L值为6,其中指导为4,答辩为2,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10人;专科生采取调查或实验报告、汇报作业的形式,调查或实验报告、汇报作业的L值为0.5。

注:

需提交学生选题统计表,作为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4)指导竞赛工作量J2(4)

包括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大赛、科技竞赛、数学建模、挑战杯、电子设计、机械设计、英语演讲、体育竞赛等省级以上竞赛。

计算公式:

J2(4)=指导课时×Z

Z:

若需要分组进行教学时,原则上按条件允许的最大人数确定分组标准,且一个教师指导一组,学生组数为1、2、3组循环教学(不增加课时)时,Z值依次为0.8、0.7、0.6。

注:

参赛方案和指导计划需经学校审核批准,否则不予于计算。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G2)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是以景德镇学院为署名单位,包括以下各类科研成果:

①学术论文类;②著作类;③科研项目类;④专利类;⑤文学艺术作品发表类;⑥学术交流类;⑦成果转化推广类。

一、工作量计算办法

计算公式:

总工作量G2=Σki

其中:

ki为科研单项工作量的得分(i=1,2,3,…,n)

二、科研合作项目或成果的分配

多人参与合作完成的科研业绩,按下表的合作系数来分配;对于超过4人的科研成果,前4人按下表的合作系数来分配,其余参与人一律不算。

排位

合作人数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1

100%

2

60%

40%

3

50%

30%

20%

4

50%

20%

20%

10%

备注:

①论文只对前两位计算科研课时。

②论著只对第一、第二著者计算科研课时。

③对市厅级以上课题的参与人计算科研课时,校级课题只统计主持人科研课时数。

三、科研成果工作量计算标准

(一)学术论文类

类别

课时

《自然》、《科学》

1000

SCI、EI收录

500

《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

300

《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学理论版刊登或转载的学术论文

200

(CSCD)(核心库)和(CSSCI)(核心库)

120

北大核心期刊

80

本科院校学报

40

其他省级论文

20

备注:

①论文发表后被高一级刊物转载或检索的,按高级别刊物计算,但不得重复计量。

②在外进修或学习期间所发表的论文,对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景德镇学院”的,按80%计算科研工作量,其他不计量。

③对在境外中文刊物(大学学报除外)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记分,特殊情况通过校学术委员会研究认定。

(二)著作类

成果类别

认定级别

课时

备注

学术专著

国家级出版社

350

每部以20万字为基准,每增加2万字递增10%,以总分的150%为上限;每少2万字递减分10%,以总分的60%为底限。

一般出版社

250

学术译著、编著、古籍整理

国家级出版社

250

一般出版社

150

原创文学

作品集

正式出版社

80

画册

美术类出版社

60

备注:

与外单位合作成果且署名第二,按照上述标准的30%计算。

(三)科研项目类

(A)纵向课题工作量计算标准(每项)

类别

立项

结题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00

600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规划项目、其他部委重点项目

200

300

国务院各部委立项的其他各类研究项目及省社科重大招标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厅专项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

100

100

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艺术规划项目

60

60

省教育厅立项的科技项目、人文社科、教改、党建项目

40

40

市科技局、市社联下达的项目及省其他厅局级项

20

30

校级

10

10

备注:

只对到科研处备案的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校外人员的省级以上立项课题计分,计分标准为相应等级的1/5。

(B)横向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标准(每项)

到账经费

¥(万元)

人文社科

1≦¥﹤2

2≦¥﹤5

5≦¥﹤10

¥≧10

自然科学

5≦¥﹤10

10≦¥﹤20

20≦¥﹤30

¥≧30

课时

15

25

75

100

备注:

①横向科研项目系指由各级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研究的项目。

②到账经费不包含进入校财务又转出的经费,人文社科类少于1万元或自然科学类少于5万元的项目不计工作量。

③多人合作项目,工作量分配由主持人负责。

(四)专利类

专利成果工作量计算标准(每项)

类别

课时

发明专利

400

实用新型专利

250

外观设计专利

150

软件著作权登记

50

备注:

与外单位合作成果且署名第二,按照上述标准的30%计算。

(五)文学艺术作品发表类

在文学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学类创作作品,在知网等数据库能检索的按学术刊物的级别计课时。

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文艺类创作作品,按一般省级学术论文课时的1/2记课时,在刊物上发表文艺类创作作品每年超过多次也只计算一次。

在艺术类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作品必须是一个版面且一次发表的2幅(2个版面)以上(含)作品均按照1幅(1个版面)作品的标准按一般省级学术论文课时的1/2记课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艺术作品每年超过多次也只计算一次。

(六)学术交流类

在校内以学校名义(科研处)举办的学术讲座每次计5课时,各院系里举办的计3课时。

讲座情况必须到科研处备案,限报一年一次,方可计分。

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学会)200课时/次,全国性学术会议(国家一级学会)100课时/次,全省性学术会议(省级学会)50课时/次;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且作大会报告40课时/次,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且作大会报告30课时/次,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且提交的学术论文(摘要)被收录会议论文集20课时/次。

(七)成果转化推广类

技术转让、科技成果推广,以上交学校纯利润来计算,计量标准为每万元计25课时。

第四章教师工作量发放

第六条专任教师的基本工作量为360课时,包括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按年度额定如下:

职称

年度额定

教学工作量

年度最低

教学工作量

年度额定科研工作量

年度最低科研工作量

年度额定

总工作量

教授

280

200

80

40

360

副教授

300

220

60

30

360

讲师

320

240

40

20

360

备注:

初级人员教学基本工作量为200课时,原则上无教学成果、科研基本工作量要求,但有160课时“传帮带”、跟随老教师听课等教学辅助性工作。

第七条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担任了行政职务的人员(双肩挑人员),如选择职称系列的,可享受相应课时补贴。

校领导(指学院党政领导及原高专副校长)160课时,正处级140课时,副处级120课时,正副科级100课时,科员80课时。

选择职称系列的双肩挑人员,科研工作量按相应职称的最低科研工作量标准1/2执行,并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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