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经济学09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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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各为一年半。
四、培养方式
1、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研究生入院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订出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两者均为一年半,可交叉进行。
3、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打好坚实基础理论的同时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知识和实验设计能力。
4、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5、研究生的学习以导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强调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要努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要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化素质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文化素质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7、研究生都应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完成16学时的学习量,可获得1个学分。
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为40学分。
其中学位课24学分左右。
数量经济学专业硕士课程设置表
类别
编号
课程名称
课内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基础课
P1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
1.5
1
12.5学分
P102
自然辩证法
32
2
E101
英语
128
4
1--2
S101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48
3
M103
矩阵分析
专业基础课
S102
高级微观经济学
必修不低于9学分
S103
高级宏观经济学
S104
计量经济学
S105
经济系统分析
非学位课
必修课
S201
高等数理统计学
64
必修不低于7学分
S202
金融经济学
S203
经济控制论
选
修
课
S301
证券与期货
要求选修大于等于
9学分的
课程
S302
投入产出分析
S303
会计财务分析
R301
第二外语(日语或德语)
S304
国际经济学
S305
技术经济学
S306
专业英语
F304
知识产权法与合同法
40
2.5
必修
环节
S401
学术实践
1--4
S402
教学实践
2--3
S403
文献总结及开题报告
3--4
S404
学位论文
4--6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要求:
1.文献阅读:
应包含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30篇,写出综述报告,由导师评论。
2.论文选题(开题报告).应有重要理论意义或较大应用价值,并有明确的预期目标。
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来源、选题依据、研究方案(目标、内容、方法、创新点及关键问题、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研究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
入学后第三学期末提交开题报告,一般应为0.5一1.0万字。
并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专家组进行评议,写出评议意见。
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补做一次,补做仍未通过者可劝其退学。
3.论文中期报告。
硕士生必须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作论文进展报告,并有相应的考核和评审。
对存在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意见。
4.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或能解决实际问题。
要求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为此,要求学位论文必须通过预审;
必须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并体现充分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必须是研究生独立完成的,而且文句简练、通顺、图表清晰、数据可靠、撰写规范、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
5.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预审者,可按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颁发毕业证书。
6.论文发表。
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完成学位论文之外,至少应发表(含录用)论文一篇。
经济法学
030107
法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
为国家造就有理想,有社会主义觉悟,有健全体魄,具有系统的坚实的法学、经济法学的理论和知识,毕业后能独立从事经济法理论研究和教学,从事经济法实际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方针,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良好品德,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
2.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系统地掌握法学、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比较熟悉有关的部门经济法学知识,对自己研究方向的特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在学期间应通过国家的律师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4.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能力,毕业时应写出有较高水平,观点正确,资料翔实,逻辑性强,文笔通顺,具有一定创见的学位论文;
5.必须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写、读的能力;
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掌握并熟练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
6.有健全体魄。
7.有关培养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我校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研究方向
根据本学科、专业点的研究基础和当前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目前拟设两个专业方向:
1.企业法、公司法。
2.会计法、审计法。
第一学年:
学习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并学习一门专业课,一门选修课;
非法学专业毕业生,视情况补修两门专业课;
第二学年:
重点学习专业课及相关选修课,并对自己选定的研究方向深入学习,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参加教学实践,提出开题报告,并写出论文大纲。
第三学年:
安排社会调查,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
凡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和学分的要求,修满课程和学分的,可提前申请硕士论文答辩,但需在论文中期检查时提出,并经学位点审批报科研处研究生部备案。
毕业手续每年只受理一次。
1.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研究生入院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订出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两者均为一年半,可交叉进行。
3.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打好坚实基础理论的同时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知识和实验设计能力。
4.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5.研究生的学习以导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强调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要努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要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化素质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文化素质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7.研究生都应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为45学分。
其中学位课8门(24学分)左右,学术实践(1学分)为必修环节,非学位课10门(16学分)左右,此外,教学实践2学分。
经济法专业硕士课程设置表
学
位
公
共
基
础
1.5
11.5学分
P103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1-2
F104
计算机常用软件
专
业
F101
法理学
12学分
F102
民商法理论
F103
经济法理论
K101
财务会计学
非
必
F201
公司法专题研究
10学分
F202
民商法专题研究
K202
会计审计法专题研究
F203
经济法专题研究
F301
经济犯罪专题研究
选修课中,应修满6学分以上。
F302
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
K201
审计学
F303
诉讼法专题研究
C302
多媒体技术
必修
环节
F401
2-3
F402
2-4
F403
文献总结与开题报告
F404
5-6
补修课
非法学专业毕业学生,视其知识结构和研究方向应补修2-3门法学专业课。
1.文献阅读:
应包含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文献,阅读数量不少于30篇,写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