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的对策与建议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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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与之相比,存在不少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较落后,社会关注程度不够部分从事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者和不少家长仅仅把青少年活动阵地看成是青少年游乐的地方、是应试教育的延伸,而不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的阵地。

这种观念表面上是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培养人、锻炼人的认识存在偏颇,实质上却是整个社会教育观念、人才培养观念的滞后,这是与现代社会快速发展之间存在差距。

也正是这种观念推动了各个活动阵地热衷于举办各类培训班,重视经济效益,勿视社会效益,不能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作用。

所以我市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设计、建设、投入明显落伍。

二、阵地规模小,不能充分满足需求目前市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共有南通市青年宫、南通市少年宫、南通市儿少教育活动中心等3家;

六县(市)三区共有活动阵地8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未建立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其中海安县少年宫依托于海安县小学、海门市少年宫依托于海门东洲小学,如皋市少年宫正在建设之中。

11家青少年活动阵地中,除六县(市)的阵地占地面积基本达到省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规定(市区阵地占地面积20亩以上,县区阵地占地面积10亩以上)以外,其它5家均未能达到要求。

市青年宫无占地面积,市少年宫占地10.8亩,市儿少活动中心占地7.5亩,市区尚没有符合省规定的市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且室内、室外活动场地狭小。

三、定位有偏差,作用发挥日趋弱化目前南通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性质均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着提高我市青少年综合素质的重任。

除启东市少年宫系差额拨款单位之外,其余的财政仅核拨在编人员人头经费,开展活动费用和设备投入费用均需自筹。

这样就造成了各个单位发展空间不大,后劲不足,甚至个别单位自身生存都很困难。

为不断改善环境、增加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各活动阵地尽可能追求经济效益,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的功能发挥被大打折扣,公益定位受到冲击。

11家阵地中,市青年宫隶属于团市委主管、市少儿教育活动中心隶属于市妇联主管,其余9家均于隶属所在地教育局主管。

从隶属部门角度来说,阵地分布结构还不尽合理。

四、人员配置少,素质教育目标受制市青年宫在编15人,均为管理人员,无专职教师,外聘教师近50人;

市少年宫在编23人,专职教师13人,外聘人员近50人;

市少儿活动中心在编9人,专职教师5人,外聘人员近40人。

各县(市)区都有类似情况。

各活动阵地人员配置专职教师较少,而外聘人员比较多,且年龄偏大,女性偏多,文化课目类教师偏多,素质技能类教师很少,教师结构不合理。

这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之间存在差距。

管理人员待遇远远低于教师待遇,积极性、责任心受到影响,工作的能动性、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束缚了活动阵地功能的发挥。

五、资金投入少,更新发展难有起色资金投入不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如东县少年宫、如皋市少年宫系地方政府投入和向省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争取建设基金(200万元左右)投资新建;

市青年宫是通过政策倾斜,向中央财政申请资金筹资购买了南大街鼎典大厦五楼20xx多平方米;

其余各活动阵地均系政府投入兴建,或依托所在地学校转型。

但各活动阵地建成运行之后,地方政府几乎没有再追加过投入,各活动阵地均靠房屋出租、培训办班或开展其它营利性活动维持生存和追加投入,因而阵地设备较为陈旧简陋,发展后劲明显不足,功能发挥也受到一定影响。

各个活动阵地每年通过自身努力所获得的收益远远解决不了自身发展的需求,甚至有的资源还被挤占和挪用,也影响了自身的发展。

根据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与时俱进,统筹规划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工作尽快新建我市档次高、功能全的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是广大青少年期盼已久的大事,已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建议将我市的三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纳入市“十一五”规划,列入各级市政工程建设计划。

请求各级政府在财力许可条件下,采取分步投入、分期实施的办法,经过五年的努力,为全市青少年营建理想的校外课余活动场所。

二、加大投入,科学确

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的对策与建议第2页

定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标准20xx年12月13日市长办公会已明确提出要新建档次高、功能全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并多次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形成第5号会议纪要,提出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应定点于新城区,与南通大学统筹规划,以形成集聚与规模效应”的总体思路。

在去年10月专题研究加快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市委常委会上,已决定将筹建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作为贯彻中央《意见》的重要举措,并在土地划拨、政策倾斜、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为逐步加大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的投入,我们建议,可以从全市每年教育预算的增加部分中按比例列出对各级校外阵地的投入。

团市委将从服务于南通百万人口城市战略目标的角度出发,以服务社会、造就“四有”新人为目的,对未来现代化的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功能定位,设计策划新颖生动的活动载体,着力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出更多适应现代化社会建设需求的接班人。

三、积极谋划,大力构建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立体网络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是加强和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

设施完备、功能健全的活动阵地,能够倡导先进文化,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能够实施净化工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此我们建议,在全市大力构建市县(区)乡(街道社区)三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从城市和农村两个层面实现对青少年的全方位覆盖,保证青少年能够就近参加活动,真正建成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立体网络。

四、政策扶持,努力健全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造血功能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培育青少年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团队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诚信观念,帮助青少年形成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等工作,这些工作都必须依赖从事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工作者的辛勤劳动。

对此我们建议,全市各级政府在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要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提高人员待遇等方面给予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大力支持,调动每一个校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健全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自身造血功能。

五、放眼全局,合力营造青少年活动阵地健康发展的外部氛围我们倡议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舆论环境,实施品牌战略,为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引导社会各方面着力研究青少年成长成才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

组建青少年校外教育社会化队伍;

合力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

在全社会形成尊重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健康有序、持续快速发展。

对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思考

如何强化村级管理,进一步健全经常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网络作用,真正实现以村为主,工作重心下移,解决计划生育“梗阻”在村问题,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是新形势下急需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目前村级管理的现状与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一法、一条例”,各级党委政府发扬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精神,注重加强村级队伍建设,减员增效,提高村级计生人员待遇,尊重群众民主权利,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努力探索实现工作重心下移,推动村级管理步入经常化轨道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村级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计生形势的发展,目前村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1、有的村领导基本不管。

一些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是专干的事,所谓亲自抓,就是抓专干;

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是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

另有一些村支书、村主任有个人副业,无暇顾及,加之市、乡约束乏力,某种程度上成了抓自己(个人副业),不负责。

2、有的村专干管不过来。

多数村专干一人对乡计生办布置的十余项基础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报酬不足以成为个人主要收入,导致专干不“专”,被动维持、应付。

3、有的育龄妇女小组长不会管。

相当一部分小组长素质不高,其中一部分是只出于利益动机的村干部亲属,加之待遇偏低,只能跑腿儿,送信儿,开会儿,己远远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能适应当前计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4、育龄群众不愿让乡计生人员代管。

由于村主要工作指标和上级考核前的准备工作多数由乡镇包办代替,且宣传形式呆板,内容空洞,实用性差,考核形式教条,内容要求与群众文化素质差距较大,加之季节、时间不定,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时有冲突,多有扰民之嫌,容易在群众中造成逆反心理,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5、约束机制弱化。

依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治理不完善,村级工作运行缺乏有力保障,导致约束乏力,管理工作出现断层。

6、计生人员待遇偏低,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落实。

税费改革后,市、乡经费普遍吃紧,投入相对不足,全市657个行政村,500人以下的村253个。

农业税返还为20%,减去村“两委”工资,经费所剩无几,也就是说最少近40%的村计生人员开支已难以保障,提高待遇,落实优惠更无从谈起。

因此在那些经济基础薄弱,村无积累的乡镇,问题尤为突出。

目前的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对策及建议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否则,势必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的开展。

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管理新机制。

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要做好村级计生工作,组织是保证,队伍是关键。

因此,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亲自抓,负总责。

二是健全村计生办组织。

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专干、小组长,优化其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提高村级计生人员整体素质。

三是完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人多、面广,能人汇集,贴近群众,灵活多样的优势,真正起到宣传、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使村级网络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形成计生工作县级宏观调控,乡级具体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格局,建立起坚强有力的组织载体。

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

《人口法》的颁布实施,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实现“两个转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体现在村级管理上,可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框架,规范村规民约,实行合同化管理,即经民主商议,以村民共同认可的形式,制定《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村干部(包括专干、小组长)和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的融入《计划生育协议》,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群众监督有实在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使每一个村民在参与管理的同时,也无形中管理自己,使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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