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3701587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学生学生会奖励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助人为乐,敢于同不良现象斗争。

3、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在完成基本学分的基础上成绩优秀。

4、期终考试所有课程(含考试和考查课程)首考均及格。

5、大二以上学生英语四级必须达到合格水平。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要求(体育课批准免修者除外)。

7、积极参加社会工作、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每学期参加学校安排的义务劳动不少于1次。

第十一条奖学金名称、评选等级、标准、比例及评选范围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其目的是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1)符合综合奖基本条件;

(2)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的前5%以内,符合一等奖学金以上评定条件;

(3)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目的是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

(2)上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的前30%以内;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我校当学年度家庭经济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建档学生;

(4)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和单亲家庭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从二年一期开始评选,以上学年表现和成绩为依据。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各等级评选比例分别为国家计划内招生总数的3%、5%、12%,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元、300元、100元;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获得者,在符合综合奖基本条件,且学年内各科目平均成绩比例分别进入专业、年级前8%、15%、40%的学生中,参照《南华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择优评定。

(4)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部颁发荣誉证书。

4、国防奖学金

国防奖学金是由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下拨的军队国防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而设立的国防义务性奖学金。

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南华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校选培办)审核,并报校学生工作部备案,均可享受国防奖学金,平均每人每年10000元。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5、专业奖学金

该奖学金为我校国家计划招收的地矿类专业普通本科生而设立的。

地矿类专业普通本科生在毕业前凭地矿行业就业协议书一次性发放2000元(若毕业后一年内改派为非地矿行业,则应退回专业奖学金),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和学年度考试有两门以上重修者不发。

6、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社会出资方在我校设立的对学生的奖励。

该类奖学金的名称、评选等级、标准、比例及评选范围见各自的奖学金评选条例,该类奖学金的评选以每年学生评先、奖学金评定的文件为准。

7、国家助学金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均不重复评选;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评选;

国家助学金与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可重复评选。

第十二条三好学生标兵

1、三好学生标兵在获一等奖学金、体育课和《达标》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三好学生中择优评选。

2、三好学生标兵按1:

300的比例评选,不足300人的院(部)可推荐一名。

3、三好学生标兵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不另发奖金。

第十三条三好学生

1、三好学生在荣获一等、二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

比例为国家计划招收学生人数的'

5%。

2、三好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或奖品。

第十四条优秀学生干部

1、优秀学生干部在符合综合奖基本条件,同时热心公务、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以身作则,组织观念强,连续任职达一学年的现任校、院(部)、班三级团(党)学干部中择优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3%。

3、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应进入所在专业、年级前50%。

4、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学生工作部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奖金)。

第十五条优秀团员

1、优秀团员在符合综合奖基本条件,同时具备较强的团员先进意识,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团内各种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按时交纳团费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评定。

2、优秀团员比例为3%,由校团委颁发证书和奖品。

第十六条优秀团干

1、符合综合奖的基本条件;

对团的工作热心,积极主动为团支部工作献计献策,使团组织工作富有成效和新意;

有协作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其他班团干部做好支部和班组的工作,努力完成各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优秀团干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由校团委颁发证书和奖品

第十七条优秀毕业生

1、思想积极上进,政治觉悟高、爱校、爱国、爱党,无违纪、违约记录。

3、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5%,(含省优秀毕业生名额在内)。

4、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发给奖金或奖品。

第十八条综合奖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进行评定,由各学院组织初评,学生工作部初审,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于每年三月份由各学院推荐,招生就业处初审,学校审批。

3、优秀团员由团支部推荐,分团委评选,报校团委审批;

优秀团干由团支部、班委会推荐,学院分团委、学生工作室评选,报校团委审批,每年五月评选表彰。

4、凡以综合测评为依据的综合奖,综合测评结果应公布,并应有不少于半天的时间受理咨询和争议。

第十九条综合奖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奖励经费从团委活动经费中支出,优秀毕业生从就业经费中开支,其他各种综合奖均从奖贷金中支出。

第四章集体奖

第二十条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集体、先进分团委、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等。

第二十一条凡在我校注册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集体奖评

选。

第二十二条先进班集体

一、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坚定明确的学习目的。

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努力学习的远大目标。

全班有“先进班集体创建奋斗规划”。

2、在学风建设上,既有严谨、求实、勤奋的学习态度,又有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

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学习(包括教学各个环节和学习)纪律,坚持独立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考试舞弊现象。

3、积极开展以学术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成绩。

4、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全班学习成绩优良,在本年级各班中具有明显优势,具备以下条件:

(1)期终考试公共课每门及格率不低于85%,专业课每门不低于90%。

(2)全班英语四级通过率,在二年级结束时不低于50%,三年级结束时不低于65%,或者一年级英语成绩高于学院平均成绩5%以上,外语类学生专业四级通过率二年级结束时不低于50%,三年级结束时不低于65%。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率二年级结束时文科班不低于50%,理科班不低于60%。

(计算机类学生视情况而定)。

(3)在学校布置的与学生有关的规章制度考核抽查中,文明宿舍及格率不低于95%。

(4)“三早”活动开展较好(早起、早读、早锻炼)。

其中早起床率不低于95%。

经常开展课外文娱体育活动,95%以上的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一学年内无一人违纪受校级处分(不得有违纪不上报现象)。

(6)无因学习问题而学籍异动。

(7)班委会、团支部的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教育、管理工作。

全班同学团结友善、互相帮助、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物,有良好的班级风范。

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表彰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各学院按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进行初评,由班级向学院申报有关材料,主要包括:

先进班集体申报表、创先活动计划、班级活动记录、创先活动总结,全班学生成绩一览表(两学期)、全班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级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复印件。

学院学风领导小组召集辅导员和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评选,评选出先进班集体预选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布。

2、各学院将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名单和材料于9月下旬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校对获得先进班集体荣誉的班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先进分团委

先进分团委由校团委根据自身建设、团员思想教育、学风建设与科技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宿舍文明卫生建设、指导学生会工作等方面情况综合考评,于每年五月份择优评定,由校团委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二十四条先进团支部

一、先进团支部条件

1、班子团结有威信,号召力、战斗力强;

2、组织建设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

3、活动经常、有特色;

4、支部团员无受处分现象。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与表彰

先进团支部由各支部自荐,分团委评审推荐(支部达10个者可推荐2个,不足10个者可推荐1个),由校团委审定、授予奖状和奖金。

每年五月份评选表彰。

第二十五条文明宿舍

一、文明宿舍条件

1、有落实到人的卫生值日制度、宿舍内经常保持整洁、干净。

2、学年内在文明卫生宿舍达标创优活动中获奖次数达50%,且无被批评现象;

3、学习风气好,不及格者不超过1人次;

4、同学间团结和睦、互相关心帮助,无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5、尊敬师长,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6、爱护公物、无乱刻乱画的现象。

7、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制度;

按时作息。

8、无受处分现象。

二、文明宿舍的评选与奖励

文明宿舍比例为5%,由各宿舍自荐,院(部)初审,学生工作部审批,并颁发奖金。

第五章单项奖

第二十六条单项奖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奖、学科竞赛奖、文艺竞赛奖、体育竞赛奖、精神文明奖等。

第二十七条单项奖的条件及奖励办法

1、科技创新奖:

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奖者,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可获科技创新奖。

科技创新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序号类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

1国家级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

2省(部)级2000元15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