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复习资料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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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冲刺必备
历史必修一
第一单元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第1课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1、分封制
(1)目的:
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2)内容:
周王把王畿以外地区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古代帝王后代;;
(3)受封诸侯的权力:
职位世袭、对卿大夫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4)受封诸侯的义务:
服从周王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
(5)作用:
积极:
西周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
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消极:
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形成诸侯混战、割据争霸的局面,分封制受到破坏(根本原因在于铁犁牛耕的使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战国末年,分封制瓦解。
2、宗法制
(1)含义:
按照父系血缘关系维系政治等级,维护国家统治的制度。
(2)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
(3)宗法等级:
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4)作用:
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5)与分封制的关系:
互为表里、相互依存。
第2课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⑴内容:
①首创皇帝制度,规定最高统治者称皇帝,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
②建立中央官制,在中央设三公九卿。
三公是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丞相之下设诸卿)、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监察百官)。
③建立地方制度,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⑵影响:
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第3课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武帝颁布“推恩令”
西汉初期,实行郡县与封国并存的制度(郡国并行制)。
⑴原因:
汉初诸侯王势力强大,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
⑵内容:
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
⑶作用:
王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得到加强,巩固了大一统局面。
2、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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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①军事上:
把主要将领兵权收归中央,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
②行政上:
中央派文官任地方长官,设通判监督;
③财政上:
地方赋税留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由中央掌控。
评价:
积极:
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的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
消极:
逐渐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和军队不断扩充,形成冗官、冗兵、冗费的局面,为北宋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3、元朝的行省制度
⑴概况:
中央设中书省(中央机构)直接管理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受中央节制)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进行管理。
西藏由宣政院(中央机构)管辖
⑵意义:
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行省制度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
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皇帝
4、三省六部制
中书省
(草拟、颁发诏令)
门下省
(审核政令)
尚书省
(执行政令)
吏、户、礼、兵、刑、工
⑴由来:
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体制。
⑵内容:
隋唐时期确立并完善三省六部制,唐朝中央设中书省(负责决策,草拟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议,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执行政令)三省,三省长官都是宰相。
相权一分为三。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具体执行部门。
⑶作用:
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分散并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是中国古代政治
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5、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⑴汉朝:
察举制:
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拨制度。
→依据:
孝廉
⑵魏晋南北朝:
九品中正制,重门第不重才能,要职多由世家大族担任。
→依据:
门第族望
⑶隋唐以来:
科举制度→依据:
才学
①背景:
随着世家大族的衰落和庶族地主阶级兴起,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下去。
②创立: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方式选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
③完善:
唐宋元各朝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
唐太宗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首创武举和殿试。
④评价(影响):
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
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扩大了统治基础,巩固了封建统治。
这一制度为历朝沿用,影响深远。
第4课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1、宰相制度的废除
①原因:
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根本);胡惟庸专权(直接)
②人物:
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撤中书省,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③影响:
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废除,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
2、内阁的出现
⑴原因:
丞相制度废除后,皇帝难以处理繁多的政务
⑵过程:
①明太祖时设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②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职文渊阁,内阁制度正式形成;③明宣宗时大学士具有了“票拟”权,英宗时“票拟”制度化;④明神宗时,张居正任首辅,大权尽归内阁。
⑶评价:
①明朝的内阁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不是法定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②阁臣的升降,职权的大小取决于皇帝,票拟的采纳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3、军机处的设置
⑴背景:
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削弱皇权。
⑵设置:
雍正帝为办理西北军务,设置军机处。
(标志着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
⑶特点:
皇帝口授旨意,军机大臣跪受笔录,传达意旨。
军国大事由皇帝一人裁决。
⑷影响:
军机处的设置,提高了行政效率,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第二单元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第5课 古代希腊民主政治
1、梭伦改革:
(1)内容:
公元前6世纪初,执政官梭伦推行改革。
他根据财产多寡,把公民分为四个等级,财产越多者等级越高、权力越大;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各等级公民可参加;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前三等级公民均可入选;建立公民陪审法庭;废除债奴制。
(2)影响:
动摇了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
2、克利斯提尼改革:
(1)内容:
公元前6世纪末,执政官克利斯提尼继续进行改革。
建立十个地区部落,以部落为单位进行选举;设立五百人议事会,由各部落轮流执政;每部落选举一名将军组成十将军委员会;继续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利,实行陶片放逐法等。
(2)影响:
基本铲除了旧氏族贵族的特权,公民参政权空前扩大,雅典民主政治确立起来。
3、伯利克里改革:
(1)内容:
公元前5世纪,伯里克里担任首席将军期间,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高峰,被称为“黄金时代”。
所有成年男性可以担任几乎一切官职;他们也都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商定城邦重大事务;五百人议事会的职能也进一步扩大;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法官从各部落3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中选出等;向担任公职和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工资;发放“观剧津贴”。
(2)影响:
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黄金时代”)。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十二铜表法》和《民法大全》的地位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5世纪中期,《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诞生,《十二铜表法》内容广泛,条文清晰(特点);贵族对法律随意解释权受限制,平民利益得到保护;
《民法大全》: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汇编。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2、罗马法的影响
⑴含义:
罗马法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
狭义的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
从形式上可以区分为成文法与习惯法;从适用范围上看包括公民法和万民法。
核心内容:
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⑵影响:
①对当时罗马:
是稳固罗帝国马统治的有力支柱。
A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为国家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稳定了社会秩序,保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B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
这有利于调整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纠纷,缓解社会矛盾。
C罗马法律制度渗透到国家各个角落,稳定了帝国的统治。
②对世界:
A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武器;B奠定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C是各国立法所遵循范本。
D对近代欧美国家立法和司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⑶局限性: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罗马法的制定主要是体现帝国统治者的利益,对于
被统治者来说,只能承担义务,受到不公正的处罚。
第三单元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第7课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和《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影响
⑴背景:
1688年的“光荣革命”使英国确立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1689年制定《权利法案》。
⑵内容:
①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不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止法律、征税、拥有常备军。
)
②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利。
(议会定期召开、议员活动自由。
)
⑶影响:
为限制王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否定了君权神授;议会权力日益超过王权,国王开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标志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
2、英国的责任制内阁
⑴形成:
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位首相,责任制内阁开始形成。
⑵内容:
内阁的首脑是首相,内阁成员是各部大臣。
内阁首相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成员由首相提名。
内阁成员对国家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在政治上与首相共进退。
内阁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
首相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首相行使行政权,间接掌握立法权(通过议会)。
首相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⑶作用:
责任内阁制的建立,让议会能够有效的监督政府。
第8课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1、美国民主共和政体的确立和美国《1787年宪法》主要内容
⑴背景:
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在政治上是一个松散的邦联,导致国家形势严峻,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权。
⑵理论来源: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
⑶主要内容:
①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国家:
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
各州有一定的自治权。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②体现三权分立原则:
立法权--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行政权--总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4年一届;司法权--最高法院。
A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立法权。
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由各州按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
B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
C最高法院掌握司法权,捍卫宪法,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
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
院批准,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③体现民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