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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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不长期挂帐,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8.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材料,定期立卷归档。
9.完成计财科和核算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10.对本校教职工在工资调整、发放等方面提出的疑问,给予明确的解释。
(二)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掌握库存限额,按现金收付记帐,凭征办理收付,收付数额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2、记好现金日记帐、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存取与核算中心帐目相符。
每月盘库一次。
3、根据核算中心收付记帐凭证办理核算中心支付,收入的支票现金和票证及时存入核算中心,签发的支票或票证必须有存款保证,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
4、不得私下借支现金,需要暂付款必须有行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暂付,暂付之后必须按具体规定日期内结清,不得拖欠公款。
5、学校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是经费开支,必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可开支出。
6、做好学校财务支出的保密工作,不准随便泄露财经信息。
7、廉洁奉公,坚持各项财务制度,为学校增收节支。
8、加强存款和现金管理,及时核对核算中心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对库存现金,要逐步盘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核算中心核定的限额。
9、每天下班前,严格检查保险柜的上锁情况,妥善保管好钥匙。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会计人员密切合作,做到相互支持,配合默契。
(三)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不得随意扩大现金使用范围。
(我校现金使用范围为:
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劳动报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和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1000元以上的开支应使用转账方式结算)此范围已不适应发展要求可删除。
差旅费可凭出差通知书及费用票据到校财务结算。
2、必须根据财务规定使用现金,不准将公款作为储蓄款私人存储,不准私设“小金库”,单位所有收入必须上缴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收取现金必须开具收款凭证,严禁收费不开票、“收入不入账”和“坐支”现金行为的发生。
3、学校应根据核算中心核定的限额保留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核算中心。
提取、运送现金要两人以上同行。
4、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
5、正常开支借用的现金,必须明确用途、数额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类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后二周内结算还清,超出一个月未还者,及时追款或从个人补贴中扣回。
借用现金应是本单位的正式人员,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不准借用现金。
6、出纳应根据会计的收支原始,办理收付业务,办理业务后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7、学校对库存现金、备用金、外币和有价证券等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盘点。
(删除此款)
(四)校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物资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我校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廉洁自律、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学校权益。
2.按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对学校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资产分类的界定。
参与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及年度检查工作。
4.负责学校资产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关注资产效益,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负责办理资产借用、调转、调剂和调拨等手续,参与资产报损、报失调查、处理及资产报废工作。
5.负责资产验收凭证的审核,指导和监督验收凭证的填写,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低值耐用品标签书写或管理,参与、监督、指导资产标签的粘贴。
6.负责各类资产管理文件、物资采购文件、校发相关文件等的档案管理。
做到归档及时,材料完整,科学规范,查阅方便。
7.及时统计库存,每学期期初进行校产的分布核对工作,学期末进行一次校产资盘点工作。
8.负责校产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由管理员工作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学校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如下:
1、学校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年度预决算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
2、按月装订会计凭证,按年装订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3、会计档案应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预算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应编造销毁清册,报教育局规划财务科批准后按规定地点、规定时间进行统一销毁。
6、学校的财会人员调离岗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和离职。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
为认真落实建立育人为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安全第一”的思想,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切实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让学生幸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常规督查小组”以及“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管落实,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从分管领导到每位教职工,都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副校长包级部、级部主任包分级部、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学生。
3、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课表并采取多种形式如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应急演练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4、进一步落实教师上下班交接制度。
上一节课教师在教室内滞留5分钟,下一节课教师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
各级部要在所在的各楼道设立学生课间监督岗由保安执勤监护。
各级部在学生下班集中下楼期间,每层楼的楼道拐角处安排老师监护。
5、建立安全工作报告、记载制度。
各班主任要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严禁隐瞒。
6、全面落实包班教师包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门卫保卫巡逻制度。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校值日值班,门卫要做到昼夜值班,各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和巡查,做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带班领导。
此条款废除
7、学生安全。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加强各种校内外包括体育锻炼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管,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8、建立危险化学药品采购、储存、管理、使用安全责任制,学生做实验时,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场指导,严防实验事故的发生。
9、卫生保健室不购买和储存药,抓好流行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室遇紧急情况不得将病号长留学校,要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10、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要定期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供电、供水、供暖、消防等有关设施及教室、学生随身携带的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1、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分管领导、食堂管理员要严把“四关”,即食品进货渠道关、消毒关、卫生关、质量关。
定期召开炊事员会议,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炊事员要定期搞好体检和晨、午检。
12、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出现人身安全伤害事故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校通报,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各种评优资格,在本年度晋升职称、教师聘用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二)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学校各安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3、学校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4、学校总务处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5、应积极配合校宣传部门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能力。
6、每季度至少应组织进行一次消防等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门卫职责
1.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
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保卫处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在值勤时要着装规范、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
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必须认真核实,搞好登记。
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及周边200米以内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在传达室等候家长到来之后方可放行。
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
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接待室等候。
7.门卫在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安全保卫处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情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四)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堂、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
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