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长安福瑞家具厂套沙发加工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评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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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图4: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件: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2:

租赁协议

附件3:

监测报告

附件4:

危废协议

附件5:

委托书

附件6:

建设单位承诺书

前言

长安福瑞家具厂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南村镇小屯村富康中路3号,投资金额40万元,法人代表为孟书平,成立于2012年1月,同年7月建成投产。

自投产以来,主要从事沙发的生产和销售,年产沙发1000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书,长安福瑞家具厂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已建成并投入生产。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长安福瑞家具厂已列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应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为此2016年10月,长安福瑞家具厂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随即,我单位即派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对项目工艺及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考察和收集资料,结合项目污染源监测报告和现状监测数据作了工程分析、环境要素现状评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1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具体意见,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长安福瑞家具厂的建设选址满足选址及各类功能区划要求,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污染物及现状监测数据,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可行,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5年6月1日);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2.16);

(9)《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7号,2010年2月6日;

(11)《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011年11月17日;

(12)《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13)《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14)《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

(15)《关于印发<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发[2013]37号,2013年9月17日;

(16)《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2003]25号,2003年3月25日;

(17)《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1日;

(18)《关于发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36号,2013年6月8日;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号,2013年11月14日;

(20)《关于发布实施<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

(21)《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2014年12月15日。

1.1.2省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文件

(1)《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

(2)《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1996年12月17日;

(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1997年10月25日;

(4)《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2005年5月1日;

(5)《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第2号令,2008年3月1日;

(6)《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5]7号,2015年3月6日;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9]89号,2009年4月24日;

(8)《关于印发<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

(9)《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原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2]148号,2002年5月6日;

(10)《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环管[2005]238号,2005年9月7日;

(1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2008]23号,2008年3月11日;

(12)《关于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冀环办发[2013]165号,2013年6月27日;

(1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2013年7月17日;

(14)《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总[2014]283号,2014年9月25日;

(15)《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19日;

(16)《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12日;

(17)《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76号,2016年4月1日;

(18)《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126号,2016年5月9日

(19)《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2013年6月)。

1.1.3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1.4其它技术文件

(1)长安福瑞家具厂提供的项目资料;

(2)污染源及现状监测报告;

(3)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1.2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

1.2.1环境影响识别

(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目的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的目的是将项目对区域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识别出来。

通过对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主要生产环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及排污状况的分析,结合监测结果、企业运行情况及评价区基本的环境要素,全面地分析、判别本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性质、程度。

(2)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方法

根据工程采用的工艺和排污特征以及建设地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受本工程影响的环境要素与污染因子进行识别。

(3)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结果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项目和服役期满后将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阶段,其影响的程度和性质不同。

根据工程特征、厂址地理位置及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采用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法进行因子的识别。

识别结果详见表1.2-1。

由表1.2-1可知,正常生产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固体废物等三个方面的长期不利影响,而对当地的工业发展和劳动就业均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服役期满后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要素影响将消失,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可能存在短期不利影响。

表1.2-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表

时段

影响活动类型

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

生活环境

环境

空气

土壤环境

自然植被

农作物

土地利用

经济

发展

交通

运输

基础

设施

景观

美学

生活

舒适度

文物

保护

正常生产期

废气

-2L

-

-1L

废水

固废

噪声

储运

+1L

服役期满

-1S

①+、-分别表示有利和不利影响②S、L分别表示短期和长期影响③1、2、3分别表示影响程度轻微、中等、较大。

1.2.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确定本项目现状评估因子,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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