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4: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租赁协议附件3:监测报告附件4:危废协议附件5:委托书附件6:建设单位承诺书前 言长安福瑞家具厂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南村镇小屯村富康中路3号,投资金额40万元,法人代表为孟书平,成立于2012年1月,同年7月建成投产。自投产以来,主要从事沙发的生产和销售,年产沙发1000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书,长安福瑞家具厂一直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已建成并投入生产。根
2、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长安福瑞家具厂已列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应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为此2016年10月,长安福瑞家具厂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随即,我单位即派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对项目工艺及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研考察和收集资料,结合项目污染源监测报告和现状监测数据作了工程分析、环境要素现状评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按
3、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12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具体意见,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长安福瑞家具厂的建设选址满足选址及各类功能区划要求,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污染物及现状监测数据,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合理可行,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1 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5年6月1日);(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2.16);(9)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7号,20
5、10年2月6日;(11)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国发201135号,2011年11月17日;(12)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3)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4)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15)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环发201337号,2013年9月17日;(16)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6、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200325号,2003年3月25日;(17)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1日;(18)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36号,2013年6月8日;(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号,2013年11月14日;(20)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21)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2014年12月15日。1.
7、1.2 省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文件(1)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2)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1996年12月17日;(3)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1997年10月25日;(4)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2005年5月1日;(5) 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第2号令,2008年3月1日;(6) 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57号,
8、2015年3月6日;(7)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989号,2009年4月24日;(8) 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9)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原河北省环保局冀环管2002148号,2002年5月6日;(10)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环管2005238号,2005年9月7日;(11)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冀环200823号,2008年3月11日;(12
9、) 关于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冀环办发2013165号,2013年6月27日;(13)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2013年7月17日;(14)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总2014283号,2014年9月25日;(15)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19日;(16) 关于印发河北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12日;(17)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环保
10、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76号,2016年4月1日;(18) 关于做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126号,2016年5月9日(19)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2013年6月)。1.1.3 环境影响评价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
11、.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1.4 其它技术文件(1)长安福瑞家具厂提供的项目资料;(2)污染源及现状监测报告;(3)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1.2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估因子筛选1.2.1环境影响识别(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的目的是将项目对区域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识别出来。通过对工程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主要生产环节、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及排污状况的分析,结合监测结果、企业运行情况及评价区
12、基本的环境要素,全面地分析、判别本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性质、程度。(2)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方法根据工程采用的工艺和排污特征以及建设地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受本工程影响的环境要素与污染因子进行识别。(3)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的结果本项目在正常生产项目和服役期满后将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阶段,其影响的程度和性质不同。根据工程特征、厂址地理位置及区域环境承载能力,采用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法进行因子的识别。识别结果详见表1.2-1。由表1.2-1可知,正常生产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长期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对环境空气、声环境、固体废物等三个方
13、面的长期不利影响,而对当地的工业发展和劳动就业均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服役期满后主要表现在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要素影响将消失,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可能存在短期不利影响。表1.2-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表时段影响活动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环境空气水土壤环境声自然植被农作物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景观美学生活舒适度文物保护正常生产期废气-2L-1L废水固废噪声储运+1L服役期满-1S、分别表示有利和不利影响S、L分别表示短期和长期影响1、2、3分别表示影响程度轻微、中等、较大。1.2.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确定本项目现状评估因子,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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