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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形成的自然序列的意义在于有序。

由于它能被自然数所表达,因此也将这种线性集合的表达叫做自然序数列。

简称序数列(图1)

□▲◇○★◢▓●◎△

12345678910

作为数时,它表达的意义则在于多少。

由于量是以存在的独立个体为本,因此我们把量的非线性集合叫做聚积。

很显然:

量的聚积结果便是自然数。

(图2)

123456

图2

一.关于量

在客体世界中,我们所能直接认识的是与空间相异的存在。

与空间的不可显视相比,变化的总是集中在这些存在部分。

它们因此而成为我们认识对象的主体。

如果视物的存在为实,则空间为虚;

如果视物的存在为有,则空间为无。

这些与空间相异的存在均表现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这是区别“实”与“虚”,“有”与“无”的根本。

也是所有相异于空间的物的存在自身终结于空间,并从中获得仅有的一种表现形式。

所以:

凡与空间相异的存在的独立个体都可以是量。

这表明:

代表实在的独立个体的量在客体世界具有普适性。

更重

要的在于,空间会因自身的永恒使这一普适性与之共存。

二.关于数

当一个物体完全占据着与自己相当的空间,就意味着他物在此存在的可能性的丧失。

所以不论我们以何种方式看到的不同存在物的主体,总是以并列的方式存在于客体中而形成多样。

我们与其说形成量的聚积,是存在的自我无异的排它性所致,显然不如承认这是空间自身的无限可容所为更实际。

因为并列的实现,须有容纳它们的外在客体为前提。

这一客体便是空间。

量的不同聚积总是在它们的客体——空间中实现使表达

这些量聚积的数成了客体的产物。

可见“量”具有主体

的特征,“数”具有客体的特征。

我们一般把上述两种特征称作:

量的主体性与数的客观性。

可见:

凡具有量的特征都不能为数。

我们把它叫做量的定域。

因此,我们所说的数的有始无终的原因,无非是从量的有限主体到产生数的无限客体罢了。

如:

三.数的绝对性与量的相对性

我们几乎与此同时发现:

用量的相同聚积表示不同个体的集合,表达这一聚积的

数是不变的。

3个天体与3个乒乓球的相同聚积都是3;

5艘航母与5只蚂蚁的相同聚积同样为5。

即使能让一个天体与一只蚂蚁互换也不能改变这个数。

虽然这些量所代表的实在之间的差异悬殊得令人难以容忍,而对数的形成却没有丝毫影响。

这就等于证实:

“数”具有绝对的意义。

这便是数的绝对性。

我们对存在物的认识为有限,对空间的认识为无限。

如果存在物的自我为主体,那么主体之外为客体无疑。

由于只能是非连续态的不同物存在于连续态的空间内,所以空间为这一客体之本。

严格区分此物与他物的异体彼此不能互容,迫使不同的主体相互把对方排除在自我之外而获得无异性,并在客体中形成并列。

倘若主体的自我所有由主观表达,那么客体的自我所有则由客观表达。

基于任一物体自身的主观表达对自我之外的其他存在犹如视而不见。

这就等于客体内相对任意主体之外的其他存在,在所有主体各自的主观表达中都得不到体现。

于是所有的主观表达都成了自我独立的宣言。

相对任一主观表达而言,不亚于断定其它存在的“在”与“实”还未达到完美的统一。

这无异于说:

只有被“存在”之外所反映的这一存在才能被证实为实在。

尽管这一反映不是来自被反映者本身,但它能证实被反映者存在的实在性却是无庸置疑的。

关于这一点的重要性,在可映照范围内,从镜子外的存在物体不可能不被镜子反映所体现的意义中获得确认。

但从每一个主观表达来看,存在的仅仅是自我所有。

这对其他存在来说,显然是一个不妙的结论。

因此:

客观表达对存在的实在性的证实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主观表达对他物的存在熟视无睹截然不同的是,客观表达对它们的无一不及。

由于一切都存在于空间,因此:

客观同样会因客体的自我所有而把每一个存在

都包容在这一表达中。

而且这一表达对存在的反映,是来自被反映的存在之外。

这足以证实被反映的存在的实在性。

同时如果实现并列存在的空间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样的即:

不是多样存在于“唯一”中,而是唯“一”存在于多样中。

这将有什么样的后果产生?

设有A,B,C,3个盒子。

盒子之间相互隔绝如同三个不同的客体并存。

假如这3个盒子中只有一个物体存在。

那么一个“有”与两个“无”的表达无疑会使这一个:

不具“多样与相异”存在的同一本身陷入“有”

与“无”这种互否的矛盾中。

并列的主观表达不能相互反映彼此的存在,对彼此内的存在的表达更是匪夷所思。

因此三个盒子将有两个的表达不能反映此物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

互不相容的并列的主体在客体中证实了,同一本身无并列的多样,并列的多样不是同一本身,使上述的表达出现矛盾。

因而不具可靠性。

试想我们如何从上述:

同一个存在,在“有”与“无”这种互否的矛盾中去确定

到底是“有”还是“无”?

或者说上述两种表达哪一种是

真实可靠的一样。

假如有更多的物体存在于其中,比如A盒内有10个,B盒内有6个,C盒内有4个。

那么各自空间对其内存在的表达分别为10个,6个与4个。

但在三组的表达中,没有一个的表达能如实地反映以上的存在。

即没有一个盒子空间的表达与这20只物体的存在相符。

这使我们意识到:

在主客二元的世界里,当我们将客体的唯一异化为多样,

此时的客观表达与存在之间就根本无法一致。

即:

这种多样化的客观表达不能如实反映唯一客体内的存在。

也就是多元化客体导致类似上述“有与无”,这种互否的且二者只许其一的表达,无法消除不可确定的多样性。

也就难怪在这里找不到可靠的踪迹。

其实终极的客体已告诉我们,唯一的空间自身是可并列的终结。

因为它在“域”上的无限已不允许有另外的客体同它并列。

所以一切并列只能在空间内,而不是在空间外。

换而言之,并列的实现须有容纳并列的外在,即与并列的主体相异的客体。

可见空间的无限永远不可能获得量的形式。

也就是说无限空间本身不具并列的多样性。

显然:

唯一空间自身的同一不可能“自异”成主客相异的二体。

就如同一个自我不能异化成你与他两个不同的自我一样。

因此当我们假设空间是多元并列时,存在与客观表达之

间的不一致就随着多元空间——A,B,C三个空间,与

容纳这三个空间的一元客体——在这里表现为A,B,C

三个空间之和。

这种化自我的内在同一为外在异体形成

的多样而产生。

因为有限是与空间相异的存在,多样是自身为有限的不同主体在空间内的并列,而不是唯一空间自身。

由于是物存在于空间中而不是空间存在于物中。

空间自身的同一和与之相异存在的多样共存,必然使二者之间成为一种非平权的主从关系,而不是平权的并列关系。

所以,我们把类似空间具有的这种意义叫做主属,类似它之内的存在具有的这种意义叫做从属。

由于所有一切物都存在于空间,故:

空间是所有一切存在物的“主属”,所有一切物则是空间

的“从属”。

也就是说:

并列的只能是从属的多样存在,不是“主属”的唯一空间。

客体与主体之间是一种主从关系。

且“主属”具有一元性,

“从属”具有多样性。

同时,“主属一元”与“从属的多样”

之间为不可并列的非平权关系。

而从属的多样之间则是可

并列的平权关系。

[1]

因为是从属并列的多样存在于空间“主属一元”内。

而不是空间“主属一元”存在于从属并列的多样内。

故由此形成的:

“主客”二元之间是不可逆的。

即“空间”这一元与空间相异的“存在”那一元之间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我们把它叫做质性障碍。

哪怕所有代表一切存在的量都聚积在一起,它们也无法

与容纳它们的客体(空间)同一。

当隔绝消失,三个盒子或更准确的说成为一个空间,上述存在与反映之间的不一致就随着多元空间的消失而消失。

这时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

客体是多元的,客观的表达也是多样的。

客体是唯一的,

客观的表达也是唯一的。

换而言之,只有当空间是独一无二的唯一客体时,反映与存在之间才能一致。

并且:

这种表达因唯一而绝对正是“数”具有绝对而可靠的原因。

对付复杂最锐利的武器是抽象。

还有什么比我们所指的客体世界更复杂?

它也同样在抽象的作用下被“空间”与“空间相异的存在”所概括。

虽然对此的表述还有‘虚“与”实’,“无”与“有”,“客体”与“主体”等。

但实际上都是:

以二元的方式来代替客体世界的自身和它之内的所有。

即整个客体世界尽在二元的表达中。

与其他二元不同的是:

这种二元之间具有一种非平权的主从关系我们把这样

的二元称作主从二元。

也就是说,代表实在的量只能归属“存在主体”那一元,而不能越雷池迈入空间客体这“元”一步。

所以当每一个量在仅有的“二元”中,都只能归属于主体这一元且又无外化的可能时,它们的每一参与所引起的,只能是量聚积的依次增加形成的有序变化。

而不是空间这一客体自身的变化。

这便导致了自然数的产生。

它其所以如此简洁,就在于它是抽象在主从二元条件下的产物。

数的实质是聚积的量由客体自身的唯一所决定的客观效应。

因而具有绝对性。

唯一中必然产生的确定,不同于多样中偶然带来的可能。

两者的差异,由主从关系中“主属”的一元与从属的多样之间的本质来决定,使空间的唯一具有的绝对性,与多样富有的相对性表露无遗。

从而证实绝对与相对之间不可并列。

多样不是绝对必需的前提,而是产生相对的条件。

当“前提”是唯一的,它确定的结果可靠于前提是多样的可能带来的结果便不证自明。

故当任意存在参与到它的外部世界去,因唯一而面临的竟然简单到连“非此即彼,非彼即此”,这样的二者必居其一的选择都不需要时,它应为自己能如此必然地获得绝对暗自庆幸:

这就是客体的唯一赋予数的绝对性。

但一个显然的问题是,既然“量”代表的是实在,任意不同的独立个体都可以是量,就无法保证量之间不出现天体与乒乓球,航母与蚂蚁那样的差异。

这便是有关量的相对性问题。

因此我们应关注的是在具有确定性的同一中能否让“异量”并存?

(这也是一个与《相对论》时空可变相关的问题。

我在另一篇《相对论的哲学质疑》文中有阐述)

为了把上述问题讲得更清楚,我们不妨直接用10个相同立方块的不同组合来解释,会有助于大家对此的理解。

当立方块保持各自的独立时,表达它们聚积的数为10。

如果以2个立方块组成一体为量,表达它们聚积的数是5。

以5个立方块组成一体为量,表达它们聚积的数是2。

倘若以10个立方块组成一体为量,这时的表达则为1。

(图3)

10(a)5(b)

2(c)1(d)

图3

如果以与2个立方块组合体相等的整体方块B,与5个立方块组合体相等的整体方块C,与10个立方块组合体相等的整体方块D分别取代图3中的b与c和d。

说明问题的直观效果则更佳。

这样就存在着如(图4)所示的相等关系。

图4

加上原来的a量,便有4个不同的量并存。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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