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685335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还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将考核是否合格作为上岗依据。

第五条本规范主要调整平台内经营者管理事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在本规范指引调整之列。

本规范中商品准入等关于商品的管理规定适用于服务。

第二章主体准入管理

第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其中的分支机构、代理商,应当在设立或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第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经营者入驻管理制度,依法对申请入驻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许可信息、个人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档案,重点防止证照地址、经营者与实际不符以及超范围经营等。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入驻时声称其属于《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应要求其提供经营活动符合依法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具体情形的自我声明。

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九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核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实体经营门店,重点核验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登记地址、经营者与实际是否相符,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还应当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提供准入咨询、网络经营场所证明等必要的便利条件。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根据入驻经营者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证照代办等服务,主动公示需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经营事项及具体的行政许可部门。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定期核验平台内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许可信息、个人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现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提示变更,并协助其变更或修改相关信息。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根据行业特征,有针对性地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增加核验频次。

第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一)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定期对平台内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者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符合《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及时提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限期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每一个公历年度内至少每半年向其住所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当年6月30日以前设立登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自设立登记的下一个半年度起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当年6月30日以后设立登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自设立登记的下一个公历年度起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数据接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时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第三章商品准入管理

第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必要的商品资格、资质的准入审核制度,确保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防止禁止交易的商品上市。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建立实施禁止销售商品管理规则,建立以详细类别名录的方式设定禁售商品名单,并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及时调整具体内容,要求平台内经营者遵守规则。加强商品监测,一旦发现禁售商品进入平台销售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法律宣传,告知平台内经营者禁止销售以下商品:

(一)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

(二)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采用的产品标准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商品;

(三)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商品;

(四)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失效、变质的商品;

(六)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七)烟草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销售的商品。

第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运用消费者投诉、相关部门公布的抽检结果等信息,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等方式,加强平台内销售的商品质量管理。对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平台内商品质量检验情况。

第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依法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平台内销售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工作,针对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及时依法处置。

第二十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平台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经营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第四章规则管理

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提供规范化服务,建立健全涉及网络交易方法、交易秩序、交易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管理规则体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设立规则管理部门,明确规则的制定、执行、反馈程序,避免规则之间、条文内容之间相互矛盾。具备条件的,建立规则总则与分则,并处理好总则与分则之间关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规则,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开展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规则时,应避免存在免除或者减轻自身下列责任的情形: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

(四)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和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信息安全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其他责任。

第二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规则时,应避免存在加重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责任的情形:

(一)使消费者承担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明显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使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承担依法应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承担的责任;

(三)合同附终止期限的,擅自延长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履行合同的期限;

(四)使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承担在不确定期限内履行合同的责任;

(五)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六)违法加重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其他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规则时,应避免存在排除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下列权利的情形:

(一)依法变更、撤销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依法中止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三)依法请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就合同争议提起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救济途径的权利;

(五)请求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六)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规则,应遵循公开、连续、合理的原则。

修改与用户相关的规则条款,将对比文本向用户进行单独提示。

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实施规则,应通过再次确认、高亮提醒、弹窗通知等方式履行实质性的格式条款提示注意义务,并按合同相对方的要求作出说明。

(一)规则重要条款,缔约时采用个别提示;

(二)已签订用户协议的,该用户登陆平台时采取低频提示;

(三)事关交易规则履行、有关各方重要权利义务、责任分配的格式条款,具体订单确认时再次提示。

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定期组织检查各项规则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完善,提高平台治理效率。

第五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并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支持和便利。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公示页面及时更新。

第二十九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以下信息或链接标识:

(1)营业执照与其经营许可有关的营业信息;

(2)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

(3)法律规定其他应公示的信息。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拟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的,至少提前三个月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

第三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还需及时公示以下信息:

(1)经营者入驻管理制度;

(2)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和结果;

(3)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知识产权侵害通知、平台内经营者提交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相关处理结果等。

组织网络集中促销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以下信息公示义务:

(1)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属于依法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具体情形的自我声明,以及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