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X市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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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评标实施细则
二、投标文件格式
1、综合标
2、商务标
3、技术标
三、合同(略)
四、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图纸)
五、图纸(另附)
六、工程量清单(以复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
序号
条款
号
内 容
规 定
1
1.1
招标人
2
1.2
招标代理机构
3
1.3
招标方式
4
1.4
工程名称
5
1.5
建设地点
6
1.6
工程规模
及特征
7
1.7
设计单位
8
1.8
项目批准文件
9
1.9
承包方式
10
2.1
招标工程内容
11
2.2
标段划分
12
2.3
招标人指定分包工程
13
2.4
暂定价材料、设备名称及暂定价
14
2.5
暂定金额工程名称及暂定金额
条款号
15
4.1
投标人资质
要求
16
4.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7
4.3
投标人的确定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种方法确定投标人:
①资格预审;
②资格后审
18
8.1
投标保
证金
金额为投标总价的 %(1%以内)或 万元
19
8.2.2
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地点
20
12.1
工期要求
招标工期 日历天
21
14.1
履约保
金额为投标总价的 %(10%以内)或 万元
22
15.1
工程造价
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23
17.1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为:
①工程参考预算价;
②工程参考预算价下浮 %
24
20.8
参考材料价格
《某市工程造价管理》 年第期建筑材料指导价
25
20.9
工程类别
26
20.10
取费标准
27
21.1
开户行
28
21.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采用招标文件第21条中 条款方式
29
41.1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种方法评标(具体见附件一):
①合理低价法;
②综合评分法A;
③综合评分法B;
④
30
46.1
合同签订
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2
项号
17.3.1
发放招标文件、图纸
地点:
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1
投标人踏
现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1
17.3.2
投标人报送书面疑问
11.1
17.3.3
发放书面答疑、初步工程量清单及初步工程参考预算
17.3.4
投标人报送初步工程量清单及初步工程预算调整意见
17.3.6
招标人公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参考预算价
网址:
“某建设工程信息网”()
31.1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34.1
开标
年 月 日 时
三、投标须知前附件
招标文件中的其它内容与本章节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四、投标须知
1. 工程概况
1.1 招标人: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项。
1.2 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2项。
1.3 招标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3项。
1.4 工程名称: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4项。
1.5 建设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5项。
1.6 工程规模及特征: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6项。
1.7 设计单位: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7项。
1.8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8项。
1.9 承包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9项。
2. 招标工程内容
2.1 招标的工程项目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0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1项。
2.3 招标人指定分包工程见前附表1第12项,并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列明。
招标文件没有确定指定分包工程的,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
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由招标人通过招标确定。
指定分包合同由承包人和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签订。
2.4 暂定价材料、设备名称及暂定价。
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材料、设备及暂定价见前附表1第13项,并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暂定价的最后确定通过后期招标或询价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暂定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仅对该项材料或设备的价差部分调整,其他部分包干,不予调整。
2.5 暂定金额工程名称及暂定金额。
指定分包工程或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工程见前附表1第14项,并将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暂定金额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暂定金额应当在相关工程施工前确定。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暂定金额。
对于按规定不需招标的暂定金额工程,暂定金额的最后确定应当首先按照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然后对比中标价与工程正式预算的下浮比例对该综合单价进行下浮调整,确定该暂定金额工程的项目单价。
总包人拒绝按本条款确定的价格承包暂定金额工程的,由发包人另行组织招标确定该部分工程的分包人,并由分包人与总包人签订总分包合同。
3. 资金来源
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的条件,工程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现采用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5项,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6项。
4.2 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7项。
4.3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4.1和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4.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4.3.2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4.3.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3.4 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4.3.5 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
5.2 投标文件除有关证书及证明原件外,其余一概不退。
6. 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踏勘时间、地点见前附表2第2项。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 投标有效期
7.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之日起算。
7.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文件第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8项规定数额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8.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8.2.1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综合标密封递交招标人;
8.2.2 投标人可以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或收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综合标密封递交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提前缴纳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19项。
8.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等资料时予以退还(无息)。
8.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8.5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5.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8.5.2 投标人拒绝按本文件第38条规定修正标价;
8.5.3 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8.5.4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
8.5.5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9. 招标文件的组成
9.1 本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和所有按第11条发出的补充通知等。
9.2 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材料为准,口头答复一律无效。
9.3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
10.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