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推荐私募基金投顾协议优秀word范文 15页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最新推荐私募基金投顾协议优秀word范文 15页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推荐私募基金投顾协议优秀word范文 15页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您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函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基金合同如载有任何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等类似表述的,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终实际获取的收益(率),也不构成基金管理人对该等收益(率)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及投资者承担。
(三)基金财产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定向增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包括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股指期货、券商场外市场对冲交易品种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通胀风险以及本基金特定投资对象及特定投资方式所产生的风险等,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的“风险揭示”章节。
(四)关联交易风险:
投资人知晓本基金将投资于由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管理的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这构成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关联交易。
基金持有人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对于本基金投资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产品或者与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造成的损失、收益未达预期或其他责任,向基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五)投资者知晓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与本基金在投资范围上存在重叠或交叉,基金管理人并不保证本基金投资的产品在投资收益或投资风险方面会优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投资范围与本基金存在重叠和交叉的其他投资产品。
基金管理人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投资产品未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并不意味着本基金不会出现投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情况。
基金持有人不得因本基金投资收益劣于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类似投资产品,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任何损失或损害补偿的要求。
(六)本基金存续期限为【】。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七)基金财产存在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在本基金终止时可能采取非现金资产方式分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此项风险。
此外,部分权利可能存在非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如债务人、担保人不配合,法律法规政策限制等)无法实际办理登记过户至投资者名下的情况,基金财产可能因此遭受损失。
(八)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并为投资者提供标准化服务,不提供投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九)投资者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等费用,详情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十)
投资者签署本风险提示函即表明:
1、投资者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函、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充分理解相关权利、义务、本基金运作方式及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委托事项符合投资者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
投资者确认其符合基金合同所述“合格投资者”条件,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真实合法、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投资者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
2、投资者声明用于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财产为投资者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保证该等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不存在不合理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投资者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权利委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管理和托管业务。
3、投资者承认,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等类似表述仅是投资目标而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证。
4、投资者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愿自行承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以及代销机构已就基金情况向投资者作出了详细说明。
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订立: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
联系人(机构客户):
证件(营业执照)名称:
证件(营业执照)号码: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
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负责人:
王庆彬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邮政编码:
100031
邮箱:
篇二:
私募基金委托管理协议
股权投资基金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
**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天津市滨海新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册于天津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乙方是一家注册于北京的投资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同发展创业投资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获得甲方股东会批准后,就甲方将资产委托给受委托管理人进行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为本协议之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明文规定,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当具有以下含义:
1.1“甲方”指**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
1.2“乙方”指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
1.4“委托期限”指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经营管理其名下全部资产的期限。
第二条委托事项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将名下的全部资产委托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权限内进行管理经营。
第三条委托期限
3.1甲方将其名下全部资产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期限为十年,自甲方成立之日起计算。
3.2甲方、乙方除出现第15条情形外,不得擅自终止委托管理关系。
第四条委托资产
4.1委托资产的范围
委托资产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资产,以及甲方存续期间资产的增值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拥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现金、银行存款、股权、债券等。
4.2委托资产的帐户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指定委托管理银行开立人民币一般结算帐户,用于存放委托管理的所有现金资产。
甲方资产人民币一般结算帐户,与乙方自有的资产帐户以及其他委托资产帐户相独立。
同理,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开立一资本回收帐户,该帐户中的金额因甲方对外投资的收回而增加,因甲方对其投资方、乙方进行现金分配和转回一般结算帐户等支出面减少。
除获得委托双方特别授权或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外,该帐户不得用于上述目的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4.3委托资产的处理
委托资产应独立于乙方的资产,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处置。
第五条委托资产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
5.1管理范围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管理委托资产,开展投资交易。
5.2管理权限
乙方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管理活动。
甲方的授权范围依据方便管理和投资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或甲方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确定。
第六条委托资产的投资政策和策略
6.1投资目的
委托资产的投资目的是依托专业化投资管理,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为甲方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保护甲方资产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6.2投资范围
委托资产主要投资于非上市高成长性的企业;
在充分论证前提下通过认购定向增发股份方式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投资于政府立项的收益较为稳定的项目;
在充分论证、严格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在资金闲置期可进行有稳定回报的短期资金运作。
具体投资项目以甲方授权为准。
6.3投资方式
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投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投资形式以普通股为主,可辅以优先股、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形式。
6.4投资业务流程
6.4.1项目来源:
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收集、汇总。
6.4.2初步调查:
乙方根据公司的投资原则,对收集到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按《项目初步调查制度》要求开展初步调查。
6.4.3项目初评:
乙方根据项目初步调查结果召开项目初评会,所有项目必须通过项目初评会方可正式立项。
6.4.4项目立项:
项目通过初评后,乙方正式立项并确定项目尽职调查小组。
6.4.5尽职调查:
项目通过初评和立项,乙方成立项目尽职调查小组,尽职调查小组
及时提出尽职调查方案。
尽职调查小组按乙方有关尽职调查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6.4.6项目论证:
乙方根据公司投资原则和《项目评审制度》等要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论证,并评判项目的投资价值和存在的风险,同时提出投资方案框架股权比例、价格等。
6.4.7项目谈判:
项目经过论证通过后报乙方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
乙方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乙方与项目方进行价格等投资条件谈判。
6.4.8补充调查和审计:
完成初步谈判后,根据论证会提出的问题,开展补充调查,形成补充调查报告;
必要时聘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与调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6.4.9乙方决策:
乙方召开项目听证会,并根据补充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提出风险控制方案,形成最终股比、价格、治理结构等投资方案;
项目通过听证会,乙方展开与项目方的细节谈判。
乙方在投资决策前应取得被投资单位提供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书面确认投资入股条件。
6.4.10投资决策权限:
公司对外投资的所有项目均须报送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通过。
6.4.11决策依据:
甲方董事会和乙方将根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决定投资的总体策略;
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的状况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决定委托资产的行业投资战略;
根据对项目公司的价值分析和其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选择投资组合;
乙方的投资行为将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约束,并以充分保障甲方利益为前提,科学的保护管理投资的收益,规避化解管理投资的风险。
6.4.12签订与投资:
乙方作出初步投资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正式投资决议,乙方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乙方总经理最终审定后代表甲方与项目方正式签定投资合约;
乙方根据投资合约实施投资。
6.4.13风险控制:
乙方设立风险控制总监,对投资业务中的调查活动、法律审查、财务审查、投资协议条款审核、投资方案实施及投资后的项目动态管理进行全面监控。
6.5投资标准
委托资产投资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