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手册09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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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手册092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审批权限1

第三章重大、突发事件管理2

第四章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管理6

第五章附则8

附录一:

北京华联“投毒事故”防控及处置预案9

附录二:

北京华联处置“爆炸事故”应急预案14

附录三:

北京华联处置“打、砸、抢、烧”等暴力事件应急预案19

附录四:

北京华联处置“聚众滋事”应急预案24

附录五:

北京华联处置“停电事故”应急预案28

附录六:

超市火灾应急预案33

附录七:

防汛预案37

附录八:

抗震应急预案38

附录九:

卖场发生“哄抢”处置预案40

附录十:

跑水处置预案42

附录十一:

顾客偷窃处理管理办法4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结合华联综超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包括重大、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联综超及所属各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华联综超应急机制应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华联综超实行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应急报告制度。

各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发生任何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安全保卫部,由安全保卫部报总经理办公室。

严禁迟报、瞒报、漏报、误报,避免其他未按制度处理报送情况。

一旦发生上述情形将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华联综超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华联综超的应急预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八条华联综超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九条华联综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应急机制的综合协调、机制制定等管理工作。

第一十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应急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一十一条各、分子公司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机制的落实、自查等工作做。

第一十二条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应急预案的最终签批工作。

第三章重大、突发事件管理

第一十三条重大、突发事件管理程序

第一十四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分: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1-2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二)轻伤事故要当天报公司领导、总值班长,保卫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公司,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

(三)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第一十五条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定

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一)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旁证材料。

(二)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调查材料。

(三)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

第一十六条伤亡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建立报告制度。

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事故处理。

按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4.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第一十七条事故调查组由安保部、店行政部等部门组成。

应查明事故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伤亡事故提出《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由公司和监管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管理

第一节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一十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一十九条华联综超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

第二十条华联综超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其内容包括:

(一)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华联综超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节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

第二十三条华联综超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对华联综超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

第二十四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工作人员,有必要时可外请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第二十五条各、分子公司的应急预案,须报华联综超总部安全保卫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华联综超所属各分、子公司应在华联综超安全保卫部的指导下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二十七条华联综超应急预案需分别抄送所在地区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的备案存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二)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三节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华联综超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由安全保卫部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一条华联综超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二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安全保卫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三条华联综超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且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并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重新备案。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四)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五)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五条华联综超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需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本制度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或部门。

第四节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对于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保卫部可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总部安全保卫部给予警告。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华联综超安全保卫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经华联综超行政部下发后执行。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一:

北京华联“投毒事故”防控及处置预案

北京华联“投毒事故”防控及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企业利益,最大限度的保证顾客、员工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将损失和影响将到最低程度,并结合北京市相应安保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保卫工作方针,按北京市政府“176”号令以及《大中型商场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规范》要求,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制定我店《处置“投毒事故”应急预案》。

三、情况分析

华联综超售卖的大部分商品是可直接入口或经过加工入口的食物,且为人员密集场所。

一旦发生“投毒”这种种剥夺人民生命权利的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势必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

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必须从食品的收货、存储、售卖,收银的最后检查的所有环节加以防范,并建立快速的事件应急程序,以保障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投毒行为”造成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经过分析,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四、组织结构

1.日常防范小组

组长:

店长

副组长:

安保经理

防范组员:

客服部经理、生鲜部经理、食品部经理、行政部经理、人事部经理、信息部经理、安保部经理

职责:

组织并监督相关部门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确保商品从进货到售卖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顾客利益。

2.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店长)

如店长不再店内,由当日超市总值班经理担任总指挥。

成员:

食品部经理、生鲜部经理、安保经理

总指挥部设在监控室。

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发生“投毒”事件的处置,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确保处置行动和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各部门负责人:

客服部经理、生鲜部经理、食品部经理、行政部经理、人事部经理、信息部经理、安保部经理

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区域的一切事宜。

若部门经理不在时,则由本部门主管行使职责。

职责:

负责指挥负责区域内的疏散、救援等一切应急事件处置。

3.通讯联络组

人员组成:

监控室值班人员、各文员、

职责:

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地传达。

4.楼面指挥组

人员组成: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

职责:

负责本区域顾客的安抚和组织、指挥人员的疏散工作。

5.现场处置组

人员组成:

内保主管、警卫人员及外保备勤人员

职责:

负责对现场进行封锁、警戒,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破坏现场,并注意观察周围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外围警戒引导组

人员组成:

保安队长、班长和各出入口的保安队员

职责:

坚守岗位,禁止所有无关人员进入超市,协助指挥组疏散顾客,并引导公安、卫生等政府部门进入现场。

7.医疗救护组

人员组成:

客服人员和其他经过医务培训的人员

职责:

负责配合医护人员救护中毒人员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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