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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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是构成高等学校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心应按照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求,同理论教学紧密结合,科学地设置实验项目,并注重先进性、开放性和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实验,形成适应学科特点及自身系统性和科学性的、完整的课程体系,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实验技能以及综合分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2、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教学内容包括:
基本实验:
研究创新型实验。
其中提高、研究创新实验应在全部实验项目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中心实行开放式教学,实验室提供选题(参见附件含必修、选修),学生可自带课题,中心为学生提供技术指导等全方位服务。
3、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
(1)中心开展实验教学应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和实际水平,要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科的特点建立以学生为中心、实现以学生自我为主的教学模式。
实验安排应由浅入深,由简单到综合,并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学生通过实验教学应掌握基本实验操作方法,能够正确地使用仪器设备,准确地采集实验数据。
具有正确记录、处理数据和表达实验结果的能力;
认真观察实验现象进行分析判断、逻辑推理、作出结论的能力;
正确设计实验(选择实验方法、实验条件、仪器和试剂等),并通过查阅手册、工具书及具其他信息源获得信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注重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百折不挠的工作作风,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
(2)中心应运用现代化技术及先进的实验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网络,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实验软件和多媒体教学课件,推广应用虚拟、仿真等实验技术手段。
同时对于必要的实验要促进虚拟、仿真实验与实际实验的结合。
(3)基本实验原则上应1人1组。
部分其他实验可根据需要2人一组,少数大型实验,同组人数可适当增加。
各科实验教学参考内容详见附件。
4、实验课时
中心实验课与理论课时的参考比例如下(含课内外学时)
物理50%左右
化学120%左右(本专业120%,其他100%)
生物100%左右(本专业100%,其他30%)
力学25%左右
机械30%左右
电工电子40%左右(工科40%,理科30%,师范类25%)
计算机70%左右
5、实验教学的考试与考核
中心实验教学的考试与考核要鼓励创新,要采取平时成绩同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做法。
平时成绩以实验操作、实验能力、实验结果及实验报告是否准确、规范化为主要依据。
要鼓励学生在实验中有所创新,对于有创见的学生,成绩从优。
实验成绩要登记、建档。
6、实验教学研究及成果
中心要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及时开展对实验教学内容的研究与更新,要积极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项目。
中心学年更新实验项目数应达到总实验项目数的5%。
每四年中心应至少要有一本正式出版的自编实验教材或有一项实验教学改革成果获省、部级奖。
7、中心开放
中心计划内数学任务应服从教学计划的安排,每天可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
有的实验可实行阶段性全时开放或预约开放。
物理、化学、生物、电工电子示范中心的工作量每年至少应达到8万人时数,力学、机械示范中心达到3万人时数,计算机示范中心达到20万人时数。
三、实验教材
1、中心应有正式出版的与理论教学结合的自编实验教材和中长期编制实验教材计划。
中心各实验课均要使用自编或引进的高水平教材。
教材应多样性(包括立体化教材),并有广阔的覆盖面和足够的实验项目(包括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软件和多媒体教学课件)。
教材内容要反映课程内容与体系改革以及实验教学改革和研究的成果,既要体现基础性又要具有先进性,既要体现学科的内涵,实验内容的更新,又要有反映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现代实验技术和手段。
2、中心教材要符合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对不同专业的实验课程留有充分的选择余地。
3、各类实验教材要在保证质量的原则下充分体现自身的特色。
四、人员中心应拥有一支国内一流水平的基础课实验队伍,其人员组成的层次、结构、数量应科学、合理,满足中心正常运转需求。
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不少于50%。
全体人员应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验能力。
1、中心人员基本由三部分组成:
实验教师(含主讲教师和任课教师)、实验
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技术工人。
2、中心主任1人(正高级职称),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可兼任课程主持人,参与教学与科学研究。
设副主任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协助主任工作。
3、实验教学(含专、兼职)从事实验教学与研究工作,其中主讲教师是课程
教学和教改的骨干,负责对任课教师和助教的指导,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负有责任鼓励理论课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教师兼任理论教学,实现两类教师与教学的融会贯通。
4、中心应大力推行聘请研究生做助教的制度,并要加强管理和教学指导,保证教学质量。
5、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前后的准备、实验设备的研制,实验技术的开发,
仪器设备的维护及中心日常工作的管理等。
中心以工作量1〜1.5万人时数配备
一名实验技术人员为宜(计算机示范中心除外)。
6、中心每年要根据国内外先进知识与技术的发展制定对不同人员的培训计划,以保证中心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仪器设备
中心根据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需求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用于开展计算机网络教学。
要根据所开设的实验教学内容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避免仪器设备的闲置浪费。
仪器设备配备的档次要符合要求,套数要有一定规模,以保证学生的实验教学质量为依据(参看四、实验教学章节)。
1、仪器设备完好率要保证在95%以上。
2、中心运行维护费要保证在仪器设备总值的3%以上。
3、中心应保证大部分仪器设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一般情况下,机电设备平均年更新改造率要保证在8%以上,电子仪器10%以上,计算机20%以上。
4、中心应有体现学科特色的自制教学仪器设备。
5、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效益评价分数要达到合格标准。
仪器设备配置详见附件。
六、环境与设施
中心实验室要有与本学科组适应的学术水平以及体现精神文明的人文环境。
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实验室生均占有实际使用面积至少2.5m2。
2、实验室房间高度不低于2.5m,地面防滑、耐磨,地面和墙面有特殊需要的要耐腐蚀。
3、房屋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需防振的要远离振动源。
实验台、柜、桌、椅无破损、符合规范标准。
4、实验室通风良好。
根据实验要求需控温控湿的实验室,温度保持在16C〜26C,湿度保持在60%左右。
5、实验室照明良好,桌面150lx以上。
水、电、气管道、网络走线布局安全、合理、符合国家规范。
噪声一般低于55dB(机械设备可低于70dB)。
6、中心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基本设备和措施。
高压容器、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存放,专人管理。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有害射线的要有许可证。
有三废处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7、中心教学环境清洁、整齐、卫生,避免师生在实验过程中的交叉感染。
附件:
各科实验教学参考内容和仪器设备配备参考方案
一、物理
实验教学参考内容
1.速度、加速度的测定;
2.动量守恒、能量守恒定律;
3.转动惯量的测量;
4.杨氏模量;
5.比热;
6.潜热(熔解热、汽化热);
7.热膨胀系数;
8.热
导率的测定;
9.相变临界现象的研究;
10.质量与密度的测量(气、液、固)
11•力学传感器(位移、应力速度、加速度…)与其应用;
12•温度传感器及其标定和应用;
13.粘滞系数的测定;
14.阻尼、受迫振动;
15.弦振动;
16.声速的测定;
17.振动模式研究;
18.单摆混沌装置;
19.傅里叶频率合成;
20.复摆与耦合摆;
21.直流电桥;
22.非平衡电桥及其应用;
23.非线性元件的伏—安特性;
24.弱电流测量(F-H实验);
25.高温超导材料的导电性能与转变温度的测量;
26.交流电桥;
27.介电常数的频率特性;
28.RLC电路的暂态过程;
29.RLC电路的稳态过程;
30.RLC谐振电路的幅频特性与相频特性;
31.存贮示波器及其应用(瞬态过程的测量);
32.示波器原理及其应用;
33.电信号的傅里叶分析;
34.三相电特性及其应用;
35.交流电路功率;
36.霍尔效应;
37.磁滞回线;
38.用非线性电路研究混沌现象;
39.光电效应;
40.逸出功的测定;
41.荷质比的测定;
42.密立根油滴实验;
43.电子衍射;
44.几何光学;
45.迈克尔逊干涉仪;
46,玻璃折射率与波长的关系;
47.衍射光栅;
48.各种缝、孔衍射现象的定量研究;
49.F—P干涉仪;
50.线、圆、椭圆偏振光的定量研究;
51.旋光现象;
52.分光计的调整及使用;
53.原子能级的研究;
54.光栅单色仪的调整与应用;
55.光学多道分析器(OMA)的调整与应用;
56.吸收光谱;
57.荧光光谱;
58.傅里叶光谱仪;
59.光速的测定;
60.光的色度研究;
61.全息术;
62.光学傅里叶变换;
63.光电传感器的特性及其应用;
64,单光子计数器;
65.CCD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