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633310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0.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旅游法规复习参考资料Word文档格式.docx

在临登飞机时,旅游者发现,该旅游团是由6家旅行社组织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

更让旅游者感到疑惑和骚动不安的是,该旅游团没有领队,而团队绝大多数是初次跨出门。

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

在国外如何转机,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

王某人格的闲话。

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作为导游人员,王某能否拒绝游客的上述要求?

为什么?

有权拒绝。

因为李某提出的要求是违反导游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对此导游人员有权拒绝。

(2)导游人员王某对侮辱其人格的言行应当怎么办?

导游人员王某对侮辱其人格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控告反应,依法维护人格尊严。

案例6

1999年9月,导游人员陈某接受旅行社委派,担任某旅行社的导游工作。

按照旅游行程,该旅游团在杭州应游览5个旅游景点。

陈某为了带团多购物,擅自取消了四个旅游景点,而将两个半天的时间用于购物,从中收取回扣,此事被游客投诉。

经查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情节严重,予以5000元的罚款。

陈某对此处罚不服,认为多购物是有些客人提出来的,不是自己的责任,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的处罚过重。

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陈某的辩解是否成立?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处罚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1.陈某的辩解不成立。

因为《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立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浏览活动,不得擅自减少浏览项目。

2.不符规定。

按照《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吊销导游证。

案例7

1998年7月,旅游者黄某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其在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在某景区餐厅用餐后,发现置放在旅游车上摄像机被盗。

经检查,担任该旅游团导游员的许某在游客下车用餐时,没有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而且当客人下车后,导游人员许某没有检查车窗是否关紧,司机也下车,以致车上无人看管物品。

(1)对客人被盗的摄像机等物品,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此类情形,导游人员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1)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为导游人员许某没有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依照《条例》规定,导游人员应当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检查车窗、门窗是否关闭,并要求意司机留在车上,以防不测)。

案例8

1988年5月,某旅行社承办的H6270台胞团,5月10日由广州入境,原计划11日晨从广州飞往桂林。

因无机票,改在11日下午深夜零点以后飞往桂林。

下午6时左右进入广州机场候机,直等至深夜零点以后,机场突然通知航班取消,改次日上午飞桂林。

因时间延误,游漓江船已起航,经多方联系,只能中途登船,游江半截。

原计划13日下午飞西安,因无票,直到17日下午五时半才飞离桂林。

由于前后被困时间多达六天,后面的旅程无疑将受严重影响。

因此,有旅客提出退团,还有旅客提出其他要求。

(1)旅行社与航空公司哪一方违约?

(2)作为旅行社此时该如何处理?

分析:

(1)旅行社违约。

原因在于:

旅客之所以被困6天,根本原因在于旅行社没有购买到11日晨从广州飞桂林的机票,是旅行社的疏漏导致了后续的困扰,因此,旅行社对此负有完全责任。

(2)旅行社应作好如下工作:

旅行社要继续作好后续旅游活动的安排工作,要通过诚恳的态度和热情的服务取得旅客的谅解;

对于坚决要求退团的旅客,要退还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赔偿被困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损失的10%违约金。

案例9

个体工商户刘某家中有祖传遗留下来的青花瓷瓶一对。

今年5月,因生意急须资金周转,刘某便将祖传青瓷花瓶以每只2500元的价格卖给美籍游客。

刘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违法。

祖传青花瓷是刘某私人所有,是古董受法律保护,私人不得私自售出,尤其是卖给外国人使文物流出中国。

她的行为违法了文物保护法,有关部门可以没收非法所得,予以罚款,严重者并可给予刑事处罚。

案例10

1998年4月18日,来黄山旅游的郑州铁路北站职工宁毅青在莲花峰附近售票处时,被石凳上方掉下来的一块约2公斤多重的石头击中头部,送安徽黄山市人民医院抢救,被诊断为重度脑外颅骨骨折。

两年来,一直瘫痪在床。

为此,游客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请求。

有关部门该不该赔?

景区管理部门应该赔偿。

对景区管理经营部门而言,景内的任何景点都是其产品,维护景区安全是景区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

同时消费者享有消费安全权。

消费者因为环境安全隐患而受伤,景区负有完全责任。

案例11

王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到四川乐山大佛游览,寺庙和尚推销“开光”玉佛饰物,称开过光的玉佛可以消病免灾,王女士身患多种慢性疾病,听后动心,花500元买下一枚,回家后,王女士并未感到“开光”玉佛的“灵验”,即到居住城市中的寺庙“鉴定”,结论是:

此玉佛并未开过光;

随后又珠宝店问价,发现其所购玉佛的价格也高出市场价格100多元,顿感上当受骗,即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诉称其是在旅行社导游组织游览期间购买了“质价不符”的物品,旅行社有不可卸的责任,应承担500元购物的损失。

旅行社该不该承担500元购物的损失?

因为此购物事件虽发生在旅游期间,但完全是朱女士的自主行为。

朱女士购买玉佛既不是在旅游局的定点商场,也不是导游员介绍的,所以不适用旅游质量保证金的赔偿。

案例12

1995年8月,某甲旅行社在省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称其组织的九寨——黄龙八日游,不仅游览项目多,食宿条件好,而且价格便宜、服务质量有保障。

游客陈某等10余人,见此广告后,经比较其他旅行社的同样线路,遂决定交费参加了该社旅行团。

不料,陈某等旅游者未能得到广告所称的服务条件。

为此,陈某等联名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经查,某甲旅行社根本不具备提供广告所称的服务条件;

此时,某甲旅行社已与某乙旅行社合并,改名为某丁旅行社。

请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此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案例13

1997年5月,林某等4名旅游者向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诉称1997年7月11日,在北京某星级饭店住宿,第二天早晨,发现其置于房内的一个女用黑色挎包不见了。

该挎包内装现金、信用卡、身份证、首饰等物件,价值共计13万元。

林某等认为,他们花钱住饭店,饭店应有义务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

现在其财物丢失,饭店应当全额予以赔偿。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此投诉后,即与该饭店联系了解核实情况。

据该饭店称,饭店得知客人财物丢失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当即派出警员赴客人住宿房间内进行现场勘察,并察看了饭店楼道、电梯的闭路摄像,发现该日凌晨2时许,有两名男子乘电梯下楼,其中一名男子肩背的挎包正是林某等人丢失的女用黑包。

经查,该两名男子系住店客人,由于林某等人晚间未关房门,致使该两名男子潜入房内窃走挎包,该两名男子已于当日上午结帐离店,公安机关由此确认这是一起盗窃案件,已经立案侦杳。

问题:

(1)林某要求饭店予以全额赔偿是否合理?

(2)饭店在维护住宿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有哪些义务?

1、林某等客人要求饭店予以全额赔偿是不合理的。

因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行为的违法性;

二是要有损害的事实;

三是行为和损害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四是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饭店并不具备这四个要件,如上所述案情可见,已经确定客人挎包系两名男子所盗,即侵害人不是饭店,而是那两名男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饭店承担赔偿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客人林某等人的损失只能由那两名男子来承担。

案例14

1995年10月,旅游者王某等七人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经导游人员钱某联系,报名参加了位于某大厦Q座304房某旅行社组织的内蒙古草原风光七日游,每人交纳了旅行费用5000元。

从内蒙古旅游归来,他们认为游程与原来约定的完全不符。

当他们去旅行社交涉时,去发现该旅行社已人去楼空。

遂找到导游人员钱某,钱某称其不是该旅行社职工,此事与他无关。

经查,该旅行社是一家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无证旅行社,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找到导游钱某核实情况并检查其导游证时,钱某以其不是该旅行社的职员,拒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此案,本案中谁应受到处罚?

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分析意见

  

(1)该旅行社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属无证非法旅行社。

  

(2)导游人员钱某虽然不是该旅行社的职工,但这一投诉的发生与其有直接联系,他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的检查。

  处理意见

  

(1)依据《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该旅行社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履行登记手续,擅自经营旅游业务,应当由旅游行政管理给予行政处罚。

  

(2)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导游人员不得无理拒绝旅游行政管理检查,钱某以其不是该旅行社职工为由拒绝检查,属无理拒绝检查检查,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案例15

导游员王某在一次带团旅游过程中,因途中一处山体滑坡阻断了唯一的一条通道,耽误了一天行程,原定在H市游览一天后入住A饭店的计划落空。

王某赶紧与饭店联系,无奈移动电话没有信号,附近又没有公用电话。

第二天到达到H市后,王某即赶往饭店要求改当晚的住房,刚好饭店当天有一个大型会议在此召开,没有空房。

王某向饭店出示了山体滑坡阻碍交通的材料,要求饭店将已收定金退还。

饭店称由于他们的预订,使饭店不敢将空房租给其他客人,饭店已经遭受了损失,因此定金不能退还。

王某看到问题不能就此解决,便到其他地方联系住房。

因A饭店的定金没有退还,王某便订了一个比A饭店低一个档次的饭店。

下午入住时,游客看到合同上的三星级变成了眼前的二星级,非常愤慨,要求换其他的三星级,王某除告知事情原委外,强调是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请你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此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叫不可抗力?

(2)王某能否要求A饭店退还定金?

(3)游客的要求是否合理?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并不能避免的情形。

(2)王某可以要求A饭店退还定金。

理由是山体滑坡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减免或免除违约责任。

本案中的王某在遭遇不可抗力以后,履行了告知义务和提供证明义务,所以,王某有理由要求退还定金。

(3)游客的要求是合理的。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的住宿标准是三星级饭店,游客有权要求王某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案例16

2002年中旬,李某单位一行50人参加了A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昆明双飞8日游,并在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协议书》上签了合同,按合同交纳了旅游费每人3280元,该团按合同协议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