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纺织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_精品文档Word下载.doc
《福建省纺织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_精品文档Word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纺织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_精品文档Word下载.doc(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服装产能位居全国第5位。
2.出口保持稳定增长
2008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456.69亿元,同比增长6.3%;
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77.84亿美元,同比增长9.29%,其中,纺织业22.42亿美元,同比增长20.65%,服装业55.42亿美元,同比增长5.41%。
3.装备水平不断提升
近几年,化纤行业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锦纶、涤纶以及后加工等化纤技术设备,直体融纺以及差别化水平不断提升;
棉纺行业引进自动络筒机、喷水、喷气、剑杆织机、新型针织机以及高效节能染整生产线等,优质纱锭和高档面料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同时,通过引进新型水刺、针刺、纺粘等非织造布生产线,增加了我省产业用布的产能和品种;
服装行业大量引进服装缝制、熨烫等新型装备以及CAD/CAM电子信息系列等新型装置,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4.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培育了一批具有我省特色的休闲男装、正装、羽绒、童装等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装品牌。
七匹狼休闲装、柒牌西服、九牧王裤子、才子衬衫、佳丽斯床上用品等18项品牌获“中国名牌”。
获“中国驰名”商标45项(其中国家工商局认定15项),“福建名牌”137项,“福建著名商标”169项。
5.产业集聚初见成效
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授予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试点地区的有:
晋江、长乐两个中国纺织基地市;
石狮休闲服装特色市;
12个以西裤、运动服装、内衣、休闲装、童装以及织造、辅料等特色名镇。
纺织服装企业集群地的石狮服装城已具备较强的服装交易功能。
(二)主要问题
1.结构矛盾突出
行业发展不协调。
化纤、棉纺、服装业发展较快,产业用、家纺用纺织品发展相对滞后,化纤长丝、短纤维以及棉纺纱线比重较大,面料织造后加工能力不足。
服装、家纺、印染等行业所需的高档面料、特殊功能面料等大部分靠省外或进口供应。
产品结构不合理。
化纤产能已占全国第三位,但常规化纤纱的比例占60%以上,差别化纤维、新型人造纤维、特殊功能性纤维等比重较低;
高附加值的精梳纯棉、多种纤维混纺、特殊功能等纱线不能满足本省需求;
自主品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较低;
服装品牌较多,纺织、化纤产品品牌较少。
2.自主创新不足
中小型纺织服装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用于技术开发创新的资金占销售总值的比例不到1%,小型企业的比例更低;
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建立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企业创新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3.出口形势严峻
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和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导致国际市场需求显著减少,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对纺织品进口需求大幅下降;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中欧、中美纺织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技术壁垒等措施将对出口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后配额时代”结束后的纺织品贸易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
4.亏损企业增多
原料成本、能源成本以及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或大幅波动对纺织服装产业造成很大冲击,再加上外部需求减少,竞争激烈,价格下跌,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2008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完成利税总额110.01亿元,同比下降5.03%,出现了多年来首次负增长;
利润总额71.29亿元,与上年同比下降8.9%,幅度收窄了45.63个百分点;
有344家企业亏损,亏损面达到14.16%,亏损金额达到8.28亿元。
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员工就业面临困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五个突出”(即:
突出站位、突出优势、突出重点、突出创新、突出服务),着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
通过加快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联合重组和产业转移,积极扶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发展,帮助中小企业解困,培育自主品牌,加速淘汰落后,全面提升我省纺织工业国际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
应对当前市场需求萎缩的不利局面,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稳定出口,扩大内需,确保行业经济平稳运行;
同时,抓住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2.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
以新型高档纺织面料为突破口,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快产业化步伐,以技术改造为抓手,推进化纤、纺纱、织造、印染、服装等行业的技术进步,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局相结合
发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支持优势品牌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
同时,通过产业有序转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中小企业应对风险能力,保持就业稳定。
4.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推动相结合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同时,发挥政府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税政策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产业平稳发展和有序调整。
(三)目标
至2011年,全省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总产值达3168亿元,年均增长18.6%;
企业出口交货值695亿元,年均增长15%;
出口总额118亿美元,年均增长15%;
利税总额160亿元,其中利润总额100亿元,年均增长15%。
全行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10%;
服装、家用、产业用纺织品比例从75:
10:
15调整至55:
20:
25;
培育25个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自主品牌企业、3个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品牌企业集团;
重点培育泉州、长乐、三明、南平、长汀等5个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
实施品牌服装带动面料发展战略。
建立品牌、研发、生产和流通一体化的快速反应创新模式,大力采用先进的服装设计、裁剪、缝制、整烫、后整理以及CAD/CAM电子辅助系统,促进品牌服装业整体升级。
同时,加快化纤纺丝、纺纱、织造、印染等关键环节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步伐,提高品牌服装生产所需高档面料的自给率,解决上游产品和纺织原料环节与中下游脱节的问题,不断完善延伸纺织产业链,增强协作配套和集聚发展能力,提升纺织工业整体竞争力。
调整化纤产品结构。
加快上游化纤原料项目实施,增加新型化纤原料供给,引进先进纺丝、高效卷绕头以及差别化后加工等关键装置,使化纤差别化率提升到60%以上;
推进生物质可降解纤维材料产业化步伐,充分发挥我省竹资源优势,加快实施溶剂法竹浆纤维、竹原纤维、竹炭纤维等产业化项目。
大力发展产业和家用纺织品。
应用高性能新型纤维以及纺粘、水刺、针刺及复合非织造等新型技术工艺,开发生产建筑、交通、水利、环保、医疗、农业、箱包、制鞋等产业用布,拓展产业用纺织品新领域;
支持品牌家纺企业发展,壮大家纺行业规模。
(二)积极开拓市场,扩大消费需求
大力开发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对路的高档新型纺织服装产品。
大力加强面料设计、新材料应用、织造和染整等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高我省服装、家纺、产业用新型高档面料自给率;
积极扩大内需,充分利用我省化纤以及纤维加工的优势,加快发展国内市场潜力巨大产业用纺织品,培育新的增长点。
加快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积极应对贸易摩擦,维护主要出口市场贸易环境的稳定,支持企业境外投资。
鼓励有条件的纺织企业“走出去”,在境外投资设厂或采取收购、租赁、合资合作等投资方式设立实体、物流中心和分销中心等。
大力发挥专业市场、专业展会的作用。
依托“石狮休闲服装名城”、“晋江国家纺织产业基地”等区域品牌,继续办好“海峡西岸纺织服装博览会”等大型专业展会,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打造品牌,使之成为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纺织服装物流贸易、经济信息、技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三)推进联合重组,培育自主品牌
实施自主品牌建设工程。
支持优势龙头企业或品牌企业,通过对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联合重组、产业整合,稳定就业。
完善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鼓励和引导品牌企业通过品牌收购、建立销售网络和国际参展、认证等,增强品牌的国际知名度。
引导自主品牌企业与省内中小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对接,通过技术和管理提升,促进中小企业提高加工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延伸产业链,降低生产和制造成本。
选择25家左右品牌企业,支持其加快技术进步,建设和完善设计创意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建立快速反应创新模式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品牌产品的市场控制力和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培育若干个销售收入超五十亿元品牌企业。
支持纺织各行业、重点区域通过建立并发挥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创建行业性、区域性公共品牌。
(四)加强闽台交流,推动产业对接
围绕高档面料、服装时尚设计、联合创建品牌等方面开展闽台合作。
加强闽台纺织服装业在技术、人才、市场、展会及管理方面的对接,引进吸收台湾纺织业高新技术、功能性面料和时尚先进产品设计理念,引导我省品牌企业在台湾设立销售网点,建立行销中心,推动闽台纺织服装企业联合建设时尚设计中心和研发中心。
(五)构建公共平台,服务中小企业
建立纺织重点行业和企业共享信息平台。
整合数据资源,建立跟踪制度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行业动态信息,加强产业引导和经济运行、项目投资预警,实现从市场信息到设计、生产和管理领域过程的信息服务;
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质量检测、技术研发、融资担保、市场营销、人才培训等服务;
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纺织创新开发服务平台,组织实施晋江、石狮、长乐等纺织产业集群技术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六)优化区域布局,推动产业转移
积极构筑山海协作通道。
建立山海挂钩共建山区产业转移园区的协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沿海地区纺织企业要有效把握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充分利用全球资源,积极优化结构,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创建国际品牌,逐步形成“沿海接单、内地加工”模式,将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传统纺织产业逐步向山区转移;
龙岩、三明、南平等设区市要发挥资源、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势,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区载体建设,主动承接沿海纺织服装产业转移。
支持长汀腾飞经济开发区、三明高新技术开发区尼葛园、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承接沿海纺织服装产业转移。
四、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简化退税手续,加快退税速度;
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收汇风险;
稳定大宗传统商品和大型企业出口,支持纺机等新兴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积极扩大对台贸易,拓展产品进入台湾市场的通道;
支持品牌企业“走出去”通过品牌收购、建设销售网络等开拓国际市场。
在知名网站开设福建专区,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发挥营销联盟和行业商(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纺织服装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会,推动在国内中心城市及大卖场设置福建产品销售专区,提升我省纺织服装区域品牌。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应用现代营销模式带动相关联企业和产品开拓市场。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对基本面良好、带动就业明显、信用记录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纺织服装企业,允许将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