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租赁合同完整版Word下载.docx
《农用地租赁合同完整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用地租赁合同完整版Word下载.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地使用年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年度土地租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此后,每年租赁金乙方应当在次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
第五条:
在合同期内,租赁金若因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同时签订设施农用地补充合同。
第六条:
乙方合理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以内。
第七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甲方有权对乙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对不按规划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乙方在土地租赁合同期签订后一年内不动工建设或圈而不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
确因不可抗力需转让、出租、转包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
乙方需按规定做好排水、排碱等设施,如因此造成周边耕地盐渍化、基础设施损坏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若乙方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交续租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不予批准的,交回土地,地上建筑由乙方自行无偿拆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和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未按时缴纳土地租赁金的:
2、在一年内不动工建设或圈而不用的:
3、未经甲方同意单方改变土地用途或擅自转让、转包的:
若乙方违反上例项目之一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另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全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可补充协议,补充合同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与年月日在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收入水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辖区所属基本农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面积:
共计亩。
二、土地租赁价格:
按每年人民币元/亩(按12个月计算)。
四、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支付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的当日再支付下年租金,逐年支付。
五、农业基础使用及处置:
甲方现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管理和维修好现有设施。
合同期满后,土地承租前原有不动产按现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灌设施),应无偿转让给甲方;
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办公、仓储、加工及保护地生产设施,由乙方于合同结束前自行处置。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在界,在标准图纸上标明。
耕地上的残留物及树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全力维护投资者即乙方的治安环境,把乙方列入辖区内重点保护单位。
若出现破坏治安环境的行为,甲方应组织力量协调解决。
3、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供暖等的相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供暖的供方协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聘用种植基地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时,在同等待遇条件下,甲方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有权优先录用。
5、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不存在任何经济和合同纠纷;
合同签订之前该地块存在的有关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缴纳承租耕地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所使用的水利设施和水源,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排涝或抽水抗旱的,乙方只付自用的电费,享受和当地村民相同待遇。
3、承租期内,乙方生产用电费用自理,甲方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4、乙方在承租耕地面积范围内兴建临时性建筑物时,不得妨碍交通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同时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租期内,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境内所有交通道路,乙方有权根据经营所需调整排灌、临时道路设施,但不得损害甲方土地资源和其他利益。
6、乙方在承租地块期间必须保证地块良好的耕作特性。
7、甲方应同意乙方在租地范围内搭建临时工人住宿、办公、仓库、冷库、加工厂,储水池,安装自动喷灌、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
8、严禁甲方村民进入承包破坏种植物和基础设施、偷窃其它财务。
否则每次处罚违禁村民人民币1000元整,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9、严禁甲方村民禽畜进入承包地,若有禽畜在承包地中毒死亡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若有村民禽畜破坏植物的,甲方应协调赔偿。
土地租赁合同书
土地租赁合同书模板
土地租赁合同书
(一)
甲方(出租方):
注册地址: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出租地块位于市区,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合同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
2、自然状况:
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3、法律权属状况:
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地号,地籍图号,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
本合同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租赁合同存在,甲方与原租赁人因本地块租赁合同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租赁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
已通水电,工业用三相电源(V),用户名,水表用户名,其他设施: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期限
1、用途: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中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计收租金。
3、租赁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
前三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万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万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元,每月租金元。
2、租金支付时间:
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
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
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
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第四条租赁押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之保证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五条税费负担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其他税费不论是向甲方还是乙方征收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或经甲方同意转租经营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所有的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物业管理、治安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费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亦由乙方负担;
3、乙方利用该土地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开办工厂、仓库、转租或其他经营行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罚款、征收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被有关第三方或政府部门向甲方征收,乙方应全额向甲方返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设施,必须首先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如需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经营需要申请新装或改装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等附属设施,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将有关文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有关手续办理给予必要的协助;
3、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后,地上添附之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搬迁时不得拆除,甲方亦无须补偿乙方。
4、乙方应当确保租赁期间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如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征地、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灭失,对于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补偿金、赔偿金,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归乙方,其余归甲方。
土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赔偿均归甲方。
6、如甲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原造价,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建筑物归甲方。
7、租赁期间有关建筑物及设施的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土地转让、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转让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设施的,乙方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转让后本租赁合同在乙方和新所有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应经甲方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转租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即使甲方同意转租,乙方给予第三人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租期不得超过乙方租期。
4、接受转租的第三人的行为视为乙方的履行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为其违约的抗辩理由。
第八条租赁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后,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可以使用租赁土地。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在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迁,则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权强制乙方搬迁。
乙方可以取回办公、生产设备,但不得拆除建筑物及固定于建筑物的设施,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有关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第3项规定补交押金;
C、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乙方经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E、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改变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