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设备配件项目总结分析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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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有限公司领导: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59.14万吨/日,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达到54%。
1)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假设2016-2020年每年新增7.1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项目产能利用率80%、吨垃圾处置费60元/吨、吨垃圾发电量280度、上网电价0.65元/度、上网比例85%,则垃圾焚烧发电运营市场规模将达到1943亿。
2)假设吨垃圾投资额45万/(吨/日),则对应2016-2020年每年垃圾焚烧总投资约320亿。
假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中,土建、安装、设备及其它分别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0%、15%、40%、15%,则2016-2020年垃圾发电工程市场规模为144亿,设备市场规模为128亿,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总工程就设备市场规模分别为721亿、641亿。
综合考虑工程、设备及运营市场,“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总市场规模达到3120亿。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贸市场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垃圾(工业废渣及特种垃圾等危险固体废物除外)。
“十三五”规划总投资大,主要增量在广东、安徽、江苏、浙江等省份。
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出力设施建设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总投资约2518.4亿元。
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699.3亿元,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257.8亿元,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83.5亿元,存量整治工程投资241.4亿元,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94.1亿元,监管体系建设投资42.3亿元。
分地区来看,“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前五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5.46万吨/日)、安徽(2.49万吨/日)、江苏(2.15万吨/日)、浙江(1.69万吨/日)和湖南(1.56万吨/日)。
在新时期和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公司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砥砺前行,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年来,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公司致力于止下滑、保运行、蓄势能,着力夯实核心业务发展基础。
面对产业转型的紧迫任务,公司致力于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强力推进三次产业优化升级。
初步统计,2018年xxx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44.08万元,同比增长20.45%。
其中,主营业业务垃圾焚烧发电设备配件生产及销售收入为5439.7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8.54%。
一、产业发展分析
(一)产业政策分析
1、《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
对纳入专项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据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加快组织项目审批或核准等前期手续。
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
要协助项目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开工条件,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
2、《“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仍在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仍相对不足,大部分建制镇的生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待提高。
为此,“十三五”期间应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拓展服务范围,加快垃圾收运处理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建立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
4、《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城市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实现县城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按照以城带乡模式推进重点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重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现重点镇垃圾收集、转运全覆盖
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项目。
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到2017年,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行,防止二次污染,摆脱“垃圾围城”困境
6、《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
推动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成套化,重点发展大型垃圾焚烧设施炉排及其传动系统、循环流化床预处理工艺技术、焚烧烟气净化技术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等,重点推广300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炉及烟气净化成套装备。
7、《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农林剩余物、沙生植物平茬物及灌木林、生活垃圾、蔗渣、畜禽粪便、有机污水等,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生物质发电技术,加快生物质发电关键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结合新能源集成应用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的实施,建设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生物质发电示范工程,加快制定适用于生物质发电的分布式发电并网标准,建立健全生物质发电原料收集体系、装备研发和产业化体系及生物质发电管理体系。
8、《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发展。
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培育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
9、《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
积极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上市融资。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将通过股票市场的募集资金积极投向循环经济项目。
10、《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11、《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要求各地区改革体制,创新机制,为垃圾处理产业化创造基础条件。
新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应创造条件,积极推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选择投资者。
鼓励社会投资主体采用BOT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或与政府授权的企业合资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要将城市垃圾处理经营权(包括垃圾的收集、分拣、储运、处理、利用和经营等)进行公开招标。
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参与权的公平竞争。
(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2018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人均1.02kg/日,相比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来说来说人均产量小。
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与城镇人口的增加,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不断提升,位于世界前列。
1、人口增长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进程
伴随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城镇人口10年内增速达40.43%,2000年,我国总人口数为12.67亿人,其中城镇人口为4.59亿人,截至2018年末,我国总人口13.95亿,城镇人口8.31亿人,其中城镇人口占比为59.60%,这给城镇生活环境带来了极大压力,尤其是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8年,200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1147.3万吨,处置量21028.9万吨,处置率达99.4%。
中国200个大、中城市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上海市,产生量为984.3万吨,其次是北京、广州、重庆和成都,产生量分别为929.4万吨、745.3万吨、717.0万吨和623.1万吨。
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6256.0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9.6%。
2、预计“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总市场规模达3120亿
2018年,从各省(区、市)来看,城市生活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广东、江苏、浙江。
从城市来看,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是上海市(984.3万吨)、北京市(929.4万吨)、广州市(745.3万吨),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6256.0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9.6%。
从技术路线来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卫生填埋、垃圾堆肥和垃圾焚烧等。
其中,卫生填埋是当前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但其具有占用土地资源、渗滤液处理成本较高、渗漏风险较大等缺点。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